广 播 电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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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市广播电视局(台) 是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发展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性的广播电视宣传,把握舆论导向;研究拟定全市广播电视工作
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接收卫星传送境
内(外)电视卫星节目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市有线电视传输网的建设、运营、
管理和多功能开发。
[工作成果] (一) 新闻宣传。完成省、市会议和创建优秀旅游城市、茶博会、房博会、中韩
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活动的宣传。在新闻节目中先后开设《奋进2003》等专栏20余个,编发系
列报道40余期。特别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搞好非典防治的宣传,被市委、市政
府授予“全市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 。 首次对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进行了现场直播。在
“双创” 活动中, 对39个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了电视曝光, 10月1日开办起广播直播节目
“行风在线”,15个政府部门定期通过热线电话与群众交流,强化了舆论监督作用。深入基
层, 创造优秀作品,有3件作品荣获省一等奖。电视《德与法》、《今日乡村》、《文化空
间》和广播《凭海临风》、《交通播报》逐步成为品牌栏目。对上宣传在省台对各地市报道
排名中比上年提高4个位次。 新闻宣传中心被评为“全省电视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广播再
次进入各地市对上报道先进集体一等奖行列。
(二)事业建设。投资过亿元的广电中心工程和投资1100多万元的日照转播台搬迁工程“五
一” 前启用;投资600余万元的城区网络改造和东港区乡乡通有线光缆工程顺利竣工。全市
实现了乡乡通有线电视, 有线电视入村、入户率分别达到32%和20%。投资400余万元对广电
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逐步淘汰模拟设备。计新增数字摄像机11台,非线性编辑线和数字线
6套。
(三) 改革体制。6月,将东港、岚山广电机构建制划归市局。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全
年自主经营收入比上年增长39%。 落实安全播出制度,被省广电局评为“广播电视管理先进
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与法轮功邪教斗争先进集体”,市台微波站、日照转播
台、莒县转播台被省广电局表彰为优胜台。 (市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