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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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是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和日照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主管全市地
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主要征收管理的项目有: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
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
使用牌照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工作成果] 2003年, 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5.98亿元,增收1551万元,其中,组
织市县级收入45185万元,增收2251万元。

[重点工作] (一) 税收服务。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保障,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先后建立
起税前预警预告制、税中联系座谈制、税后回访制等全程纳税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包括多元
化申报、纳税服务卡、“一窗式”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共为企
业和各类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税前弥补亏损和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等共计6252万元。
(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于建成任组长的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研
究下发了《关于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地方税源控管的意见》和《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
惩办法》。2003年,全市共有527个行政事业单位、387个企业单位和2828个村居分别与各级
地税部门签定文件或税源控管协议,共采集信息总数4.6万条,涉税信息4.4万条,已征税款
2236万元。其中,通过社会综合治税新增税款1203万元。同时,积极推动税控收款机的推广
应用和新版发票改革工作。
(三)文明创建工作。2003年,市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市局涉外分
局、 莒县地税局同时荣获 “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市局涉外分局还荣获“全国税务系
统先进集体”,市局征收分局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同时,全市地税系统又
有7个基层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市级文明”单位。 (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