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不断强化】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建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先后7次对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成员联系企业工作制度。选择9家规模较大、有一定代表性的国有和民营企业作为联系对象,委局领导每人联系一家企业,定期到联系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企业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了推动政府工作提速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机关各部门作风、服务、审批、效能方面的投诉举报,加强对政府提速工作的监督,重点解决少数部门单位政策落实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服务意识差、执法不文明等问题,以及个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客商等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出台了规范涉企收费《七条意见》,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护。实行涉企收费最低限标准、涉企办班培训备案、涉企执法检查备案等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建立规范涉企收费长效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涉企收费规范监管工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先后对28个行政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收费总额同比下降6%,有力地保证了今年我市经济超预期运行。
【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成效明显】 (一)不断深化和改进行评工作。推行“归口评”机制,在继续对63个部门单位进行分类评议的同时,选择卫生、教育两个行业开展归口评议,将全市62个中小学校、33个医疗卫生单位列为评议对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按照“为谁服务,由谁评议”的原则,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村居发放问卷。同时,组织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议。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结合明察暗访和市行政投诉监察中心投诉受理情况,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作出评价,提高行评结果的科学性。
(二)坚持办好“行风在线”。注重发挥“行风在线”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情况的检查督促,要求单位“一把手”亲自上线,对群众在线反映问题即时承诺办理时限。为加大《行风在线》节目的影响和作用,促进上线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日照电视台《社会零距离》栏目中开设《热线跟踪》栏目,跟踪报道《行风在线》上线部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进展情况,在坚持正面报道的同时,对一些部门不作为、反应迟钝、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予以曝光,加强舆论监督,促进问题解决。全年共播出“行风在线”直播节目161期,接听热线电话1072个,其中投诉反映问题的有303个,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了妥善解决和落实。
(三)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全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课本费贯彻情况加强督查,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政策惠及群众。联合教育、物价等部门对全市各级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查处并清退学校乱收费2.93万元。在全市卫生系统继续开展“一满意四规范”、“医院管理年”、“廉洁行医树新风”等活动;会同物价部门对全市各级医院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减轻患者负担。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下大力气整治公路“三乱”问题。加强对公路“三乱”问题多发时期及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查处并纠正违规上路、多家上路、执法不规范以及乱罚款等行为。组织公路“三乱”检查9次,纠正不规范检查行为11起。针对日照水库上游石材加工企业治污这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会同市环保部门到五莲县和东港区有关乡镇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检查石材加工企业110多家,对发现的17家违法排污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了处理。
【深化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继续深化】 (一)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会同政府办公室、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产业办等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日照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投资240余万元建成了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行政审批、重大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行政投诉等全过程网上监察,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群众企业,拓展了监察视野,达到了“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监督提效、优化环境”的目的。
(二)健全完善重大经济活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对国有投资和国有投资占主体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督,2009年市直国有及国有投资占主体项目招标83项,造价11.48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事项,认真制定监督方案,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2009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额15.61亿元,节约资金3.4亿元,节支率17.8%。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经营性土地全部纳入“招拍挂”范围,对“招拍挂”底价确定、出让现场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监督。全年“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55宗,成交总价达23.72亿元,工业用地54宗,成交总价4.99亿元。
(三)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和网站。组织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按照统一确定的排查范围和重点环节,认真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积极开展排查工作。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标代理市场管理,修订出台了《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备案管理制度》,规范了招标代理行业秩序。对22家市内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出现违规代理行为的7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别进行了处罚。继续做好重点工程派驻监察室工作,联合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市政府重点工程阳光海岸建设工程派驻监察室。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发现案件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保持12388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畅通。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加强对网上举报信息的收集。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强了办案合力。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全市案件数量稳定,质量不断提高。对全市2007年以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单位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纠正,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严格“两规”措施使用审批并认真落实管理措施,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注重维护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审理助辩制度,坚持对区县和市直部门涉及科级干部的案件协审制度,积极发挥市纪委委员在案件审理中的组织协调、询问质询、检查监督职能,确保案件质量。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出台了《案件处理建章立制、专项治理和警示教育三项治本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