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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日照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523起,受理案件标的额2.8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8亿元,2007年结余案件已全部审结。2008年受理的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不到1个月,远远低于规定的办案期限(4个月)。审结案件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率均低于1%。2008年日照仲裁委员会受案数量位居全省第4。

【抓好宣传与推广工作】 全年先后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宣传文章、图片达60余篇,并在市委主办的《工作与研究》刊物上刊登专题栏目两期;同时在日照仲裁网站上及时发布仲裁工作动态、定期更新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市确立27家企业集团作为重点宣传联络对象,上门介绍仲裁法律制度,并跟踪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提高案件质量和审结速度】 在受案数量上升的同时,日照仲裁委员会注重提高办案质量,严格庭审程序,狠抓案件的立案关、庭审关、结案关和廉洁关。在严把“四关”的基础上,抓好仲裁案件“三率”的提高。2008年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的“三率”(调解和解率、到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78%、98%、75%。

【加强仲裁分支机构建设】 2008年是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通过借鉴和学习周边地市先进仲裁机构的分支机构建设,在五莲县和市房管部门分别设立了一个分会和房产纠纷调解中心,极大方便了当事人通过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

【圆满完成换届工作,重新选聘仲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按照《日照仲裁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召开了日照仲裁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及聘任仲裁员名单。重新组建了年富力强、知识层次高的新一届仲裁委员会,并严格筛选聘任了136名由法律专家、学者及各行业专业人才组成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 (日照仲裁办)

日照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