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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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执行案件28634件,审(执)结28568件,同比分别增长20%和18.8%;中院连续9年在全省法院综合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排查经解重信重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奥运会、残奥会’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中院院长王胜科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人才(领导类)”称号。

【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全力推进平安日照建设】 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648件,判处犯罪分子2448人,其中337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严厉惩处走私、诈骗、非法传销等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09件,判处犯罪分子183人,挽回经济损失830万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交通肇事、失火等过失犯罪,罪行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共适用缓刑1124人;依法惩办职务犯罪,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41件,判处犯罪分子48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3人,并处没收财产和追缴非法所得97万元。

【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调整司法策略,切实增强司法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9546件,标的额达9.7亿元,同比增长46%;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件,处理债权债务1.9亿元,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执结案件7163件,标的额7.7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院制定下发《采取积极司法应对措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市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省高院予以转发。

【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作为“第一追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对关系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案件,一律优先审理和执行,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集体与个人的纠纷,坚持调解为主,和平解决纷争,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18925件,调解撤诉率达62%;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按照最低标准收取诉讼费,对554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72万元;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协调与和解机制,推动落实行政诉讼败诉考核制度,全年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832件,其中经协调,原告实现合法权益后主动撤诉的630件,“官民”矛盾从对抗走向和谐,在此基础上,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实现“一错不再犯”,推动了依法治市进程,最高法院领导评价为“全国首创”,省市两级政府予以认可并下文规范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右二)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行政审判工作

【排查化解涉诉重信重访案件作为“第一任务”,采取得力措施保障奥运会顺利召开】 在举办奥运会的新形势下,采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纵横联动、情理法并用”的处置策略,提前1个月妥善化解了中央政法委交办的19起进京重信重访案件,还自查自排涉诉信访案件23件,息访15件。奥运会期间,未发生一起进京上访滋事事件,受到省高院隆重表彰,该做法被最高法院肯定为“日照模式”。

【案例选登】 徐连东等放火、抢劫、强奸、盗窃案 2005年9月至2007年5月,被告人徐连东、张锡礼、王绪军、姜广科等人相互交叉结伙,在莒县、五莲县等地,驾驶机动车,持猎枪、刀子等工具,入户或者在公路上拦截,并采用殴打、捆绑、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7起,抢劫现金及物品价值51410元,在抢劫过程中实施强奸作案2起。上述人员相互交叉结伙,在莒县、五莲县等地,采用翻墙入户、别门撬锁、砸保险柜等手段,盗窃作案28起,盗窃现金及物品价值114469元。上述人员在作案过程中放火作案5起,致1人死亡,烧毁财物价值24764元。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连东、张锡礼、王绪军、姜广科等人结伙多次纵火, 致1人死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奸淫妇女,并持枪入户抢劫,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分别犯放火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徐连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锡礼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50000.00元;被告人王绪军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40000.00元;被告人姜广科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2000.00元。

【市中级法院院长简介】

王胜科

王胜科 1951年2月出生,山东省栖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7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月至1974年8月,任栖霞县官道公社大解家联中教师;1974年8月至1979年2月,任栖霞县官道公社党委秘书;1979年2月至1981年11月,任栖霞县委办公室秘书;1981年11月至1984年8月,任栖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84年8月至1986年9月,山东工业大学管理系企业政工专业干修科学员;1986年9月至1989年2月,任栖霞县松山乡党委书记;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任栖霞县臧家庄镇党委书记;1990年2月至1990年3月,任栖霞县县委组织部干部;1990年3月至1992年11月,任栖霞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92年11月至1994年9月,任蓬莱市委副书记;1994年9月至1995年3月,任蓬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5年3月至1996年8月,任蓬莱市委副书记、市长;1996年8月至2000年1月,任蓬莱市委书记;2000年1月至2000年2月,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2000年2月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至今。 (席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