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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有18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机关表彰。其中,市检察院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机关工作创新奖”;莒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服务大局】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意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分别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和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制度,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释法说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制度,2008年,共对8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了捕、诉前社会调查,不批准逮捕28人,不起诉4人。未被处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过帮教,有32人重新上学,10人就业。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两次做出批示,3次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给予表扬。高度关注和保障民生。全市检察机关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五个一”民生调研活动的意见》,市检察院开通“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畅通了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渠道。自开通以来,共接听各类群众咨询、申诉等230件(次),全部给予耐心解答,帮助解决困难12件,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

2008年4月日照市委书记杨军视察检察工作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23人,起诉2840人,同比分别上升3%和28%。同时,把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419人,起诉1451人,准确及时地打击了犯罪。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参与对治安突出的重点问题和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建立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积极探索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新途径。围绕维护稳定,开通“无障化、亲民化、刚性化”绿色信访通道,推行“来访只需第一次”承诺制,方便了来访群众,有效减少了重复、越级上访。五莲县检察院实行案件风险评估制,省、市两级政法委予以转发。全市检察机关未出现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成为全省唯一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的市级院。在中政委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和涉法涉诉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全省唯一没有交办案件的市级检察院。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6件62人。其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7件53人,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已起诉48件56人,判决43人,有罪判决率保持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一是查办大要案取得新突破。在立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大要案37件(要案4件),占立案总数的83%;立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6%。市检察院查办的中纪委、高检院指定管辖、省检察院交办的首都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崔民权受贿250余万元特大案件,得到中纪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多次表扬。备受关注的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涉嫌特大受贿案,是省检察院首次将副厅级实职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交市级检察院查办,也是我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最高、案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案情最复杂的案件。二是解决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新成效。在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查办滥用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收受贿赂的犯罪案件15件;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高度重视有案不立、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共监督立案29件;不批准逮捕414人,不起诉36人,追捕追诉漏犯73人;针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6条。开发区检察院追捕的邵某,法院以抢劫、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莒县检察院追捕的姜某,法院以抢劫、强奸、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二是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2件,立案审查64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2件,提请省院抗诉8件,已改变原裁判16件。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会同看守所及驻所武警召开联席会议32次,联合检查72次,及时催办到期案件87件(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违法收押、违法会见、提审等9人(次),提出检察建议52条,全市3个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

【坚持从严治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岗位练兵、苦练内功成效显著。二是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对办案工作区和办公网络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研制开发了同步录音录像移动设备,实现了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多次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考试,干警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绩效考核、网上事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文化建设丰富多彩。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用先进文化引领队伍建设,增强了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软实力。市检察院多次开展征文、演讲、书画、摄影、歌咏等比赛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金徽奖”和全市政法30年庆祝活动,有24件作品获奖。莒县检察院突出莒文化、检文化和人本特色,打造服务文化、学习文化、家园文化和创新文化四个品牌,开展“月度十佳”、“年度十佳”干警评选和每周演讲、每月联欢、每年“文体节”活动,《检察日报》作了专题报道。四是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检务公开、民主决策、定期岗位轮换、述职述廉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一岗双责”和检务督察,坚持从严治检,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举报严肃查处,有问题严肃处理。全市检察机关保持了恢复重建30年来,干警无犯罪,执法过程无违法,无跑人死人,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四无”记录。

【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介】

巩盛昌

巩盛昌 男,1956年9月出生,汉族,山东桓台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山东干部函授大学法律专业)。1974年12月至1978年1月在六十军一七九师五三五团服役;1978年1月至1979年7月在南京军区步兵学校军事指挥专业学习;1979年7月至1983年5月任六十军一七九师五三五团排长、政治处干事、副政指、政指;1983年5月至1986年3月任一七九师政治部干事、五三五团政治处干事;1986年3月至1988年9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江苏省自考大专党政干部基础科学习);1988年9月至1991年10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其间:1990年12月至1991年1月省直机关下派诸城市社教宣讲队员);1991年10月至1995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政治部组宣室副主任(正科级);1995年3月至1997年1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政治部组宣室副主任(副处级);1997年1月至2003年4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正处级)(其间:1994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6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2006年3月至今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