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4日至1月8日在市驻地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38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日照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计划;审查了日照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预算草案,批准了日照市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市级预算;审议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各项报告都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李兆前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惠平、张玉佩、梁云爱、薄明、高丽萍(女)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志新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7名;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政府领导成员,选举杨军为市长,赵效为、侯成君、孙雨、解世增、徐清(女)、万同、刘西良为副市长;选举王胜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巩盛昌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还选举产生了28名我市出席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2件。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23日在市驻地召开。会期1天。出席会议的代表325名。会议接受李兆前辞去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选举杨军为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效为为日照市市长。
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1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兆前,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分别主持会议,李兆前发表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高丽萍,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3项常委会基本工作制度。副市长孙雨,市政协副主席王和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2月29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薄明、高丽萍,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会议接受杨军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并报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决定赵效为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副市长刘西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月28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薄明、高丽萍,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会议根据赵效为代市长的提请,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了32名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会议还根据王胜科院长的提请,表决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有关委室的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5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积极贡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薄明,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赵久成、市教育局局长张传若受市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副市长孙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胜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的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戚素芬应邀列席会议。
7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决定7月23日召开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薄明、高丽萍,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市长解世增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援川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毛晖明、市审计局局长胡怀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分别作的《关于2007年市级决算的报告》、《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批准2007年市级决算。听取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王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宜及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或选举;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副市长解世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胜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市长助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和田应邀列席会议。
9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薄明、高丽萍,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王泽晓、市财政局局长毛晖明分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0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日照市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陈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经济开发区傅疃河沿岸综合治理工程自筹资金及项目代建资金问题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傅疃河沿岸综合治理工程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会议依法补选赵效为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副市长万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胜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坤英、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11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薄明、高丽萍,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文化局局长郑玉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胜科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分别作的关于刑事审判、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我市与新疆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同意我市与新疆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副市长解世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戚素芬应邀列席会议。
12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佩、梁云爱、薄明、高丽萍,秘书长万志新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1月13日至15日在市驻地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何子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社会救助和当前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的报告》。副市长解世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胜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重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思路和要求。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先后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名;组织视察、执法检查9次,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20余次。7月,还筹备召开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补选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长。
(二)以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为首要任务,积极行使各项法定职权。讨论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地分析指出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及突出问题,并随着形势发展进一步提出,要把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同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紧密结合起来,把保增长、扩内需同调整优化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经济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化挑战为机遇,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和对外开放、改革创新“双轮驱动”,保持和巩固“十一五”发展的良好态势。常委会适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及审计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促进了经济运行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市政府提请,就我市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作出决定,进一步拓展了我市与西部地区的合作发展空间。监督和支持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着眼于完善城市功能、扩大承载能力,建设国际水准的滨海城市,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港口、供电、城市基础设施及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着眼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打造“滨海文化名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着眼于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支持政府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结合生态市和循环经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配合省人大有关监督工作安排,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日照”为主题,组织开展了’08港城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起来,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及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采取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根据目前严峻经济形势造成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增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难度加大的现状,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适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和当前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的报告。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完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依法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保证了政府组成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同时,不断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对提请任命的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按规定进行任前法律考试,任命后要求及时提交供职报告,使被任命干部的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主任接访、案件转办督办等信访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409 件起,其中受理来信225件,接待来访184起273人次,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妥善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科学决策为出发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会前调研制度,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重要议题,或拟开展的执法检查项目,都提前安排搞好调研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供组成人员参阅,以增强审议监督的针对性。同时,拓宽工作视野,注意抓住事关发展全局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性、前瞻性调查研究,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年内重点围绕沿海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基本民生问题及体系建设、城区周边山体绿化、依法促进物价稳定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取得了一批质量高、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积极参与市委重要战略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优势,组织力量对我市当前基本民生问题及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召开各层次的座谈会11次,向驻地全国、省和市、区县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1200余份,走访干部群众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170余条,并对市粮食系统和东港区两城镇的民生现状进行了重点剖析。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全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主要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提出了健全完善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和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着力构建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城镇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八大体系”的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针对换届后人大代表新成分较多的实际,切实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工作,适时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培训班,并指导各区县开展了代表集中学习培训活动,为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奠定了基础。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定期向代表通报情况,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制度,组织驻我市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年中专题调研、会前集中视察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扎实推进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指导和支持代表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通过召开交办会、跟踪督查、听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等方式,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五)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换届后举行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就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事任免办法》等基本工作制度,对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交办反馈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建立完善了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人大宣传力度,为人大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来日照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方式。特别是8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举办读书会期间,在全力配合、搞好服务的同时,大力宣传推介日照,争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的指导支持。把密切与区县人大的联系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共同研究探讨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形成了上下协调一致、合力推进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 (市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