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政法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二)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指示,对政法各部门共同有关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治安形势,给市委提供决策依据。(四)检查督促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六)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对政法各部门班子考察了解,协助纪检部门对政法队伍中违纪违法干警的查处,协助宣传部门抓好政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七)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经验,推动综合治理措施的全面落实。(八)承办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重点工作】 (一)“严打”整治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完善了警情分析和治安形势研判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治安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重点加大对伤害、抢劫、盗窃多发性案件的侦破力度,有影响的案件全部得到破获。在抓好严打斗争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20余处居民小区,80余处商场、宾馆和旅游景点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对1000多处出租房屋、8000多名暂住人口进行了函查登记。(二)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推广台账式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法、“五步工作法”工作法等经验做法,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处理效果。市综治办对109起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挂牌督办,调处成功率达到98%。在维护边界稳定工作中,各级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互访联谊制度等沟通协作机制,全面排查调处边界矛盾纠纷,认真组织开展边界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全市边界的长期和谐稳定。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涉法涉诉案件的集中处理力度,中央、省联席会议交办的涉法涉诉和疑难上访案件,已全部处结。(三)法律服务保障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法部门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81起,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760万元。同时,组织专门力量,打掉了一批沙霸、市霸、建筑霸等违法犯罪团伙。反腐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增强法律服务意识,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2780件,办理公证事项1160项,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各级审判机关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案件执结率明显提高。(四)政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一是开展执法档案规范化建设活动。对全市299个执法单位和2227名执法干警全部建立了执法(干部)档案,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工作保障。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各级政法机关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演讲比赛、看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保证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对照问题,建立台帐,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四是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政法队伍教育培训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完善执法措施,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政法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提高。(五)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对平安日照建设进行调度和部署。市委政法委先后召开9次会议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深化创建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现场推广基层典型17个,联片推动平安创建示范点130个。同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加强政法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表彰先进,完善考核办法,深化基层联系点工作,组织政法各部门,对全市平安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共编发政法稳定、平安建设简报30余期,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情况。二是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强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平安创建工作作出部署。全市乡镇综治办组织健全,人员充实,基层治保会、治安联防队达960支5725人。三是强化社会面治安控制。实行警力下沉,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充分发挥110社会联动、治安巡逻队的作用,实行专群结合,抓好治安巡逻。四是创新社会治安新思路。不断完善推广社会治安承包的经验做法。组织各区县综治办主任、区县人保公司负责人到高唐县学习治安保险的经验做法,探索治安防范社会化的路子。五是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对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隐患,督促限期整改。以党政首脑机关、要害单位以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为重点,多次组织开展治安检查活动,共抽查机关企事业单位40多个,发现治安隐患80余条,及时进行了整改。
(政法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