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团结、教育全市妇女及妇女组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的统战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七)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八)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
【工作成果】 2006年底,全市已建妇联组织77个,基层妇代会、妇委会3398个,专兼职妇女干部3500人。年内,全市妇联系统先后有56人被表彰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妇联被全国妇联、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表彰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并荣获全省巾帼科技致富先进集体、全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市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称号,1人被表彰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编制完成了《日照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了全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由市政府公布实施。统筹城乡妇女发展,层层举办城乡妇女就业创业先进事迹报告会,多渠道宣传、树立妇女创业典型40多人,涌现出巾帼创业带头人、巾帼创业小老板500多名,1人被表彰为全省十大创业女性;召开巾帼文明岗创建现场推进会,举办全市护理技能大赛,创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4个,2人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深入实施“311”巾帼扶贫行动,累计提供扶助资金20余万元,受帮扶的100名妇女已全部摆脱贫困,其中53人年收入已超过了当地平均水平;指导各级开展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受益妇女10.3万人。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全市92万户家庭已有90.5万户参与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其中95%以上的家庭签订了“平安家庭承诺书”,53.1万户家庭被挂牌表彰为平安家庭,市综治委表彰了20户“平安家庭”标兵户,创建经验做法在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上作了书面交流,北京市妇联、德州市妇联先后来参观考察。召开妇儿工委成员会议,开展纲要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圆满完成了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广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宣传树立妇女工作典型300多人,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文章100余篇。
【重点工作】 (一)参与新农村建设。召开了全市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现场经验交流暨参与新农村建设动员会议,就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展了以“新农村、新女性、新业绩、新生活”为主题的争做新型女农民活动,在《日照日报》开设了“新农村、新女性”专栏,先后刊发13期,宣传妇女典型50余人。组织了送科技下乡活动,挂牌成立了日照市巾帼科技培训基地,指导各级加强妇女教育培训阵地建设,采取组织农村妇女大课堂、“点题”集中培训、邀请专家面对面指导、纳入阳光培训工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举办科技培训班420多期,培训妇女5.4万余人,进行技术指导16500余人次,发放科技资料16.7万份。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意见》,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300多个。坚持外输内转并举,开展培训,搞好服务,多渠道转移妇女劳力4000多人。
(二)创建和谐家庭。联合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了“家庭助廉教育知识竞赛”、“家庭助廉教育读书征文评选”系列活动,收到征文800多篇,参与知识竞赛2000多人,成功举办了“同唱廉政歌”家庭助廉大型文艺晚会。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组织了第四届“十佳好军嫂”和第三届“十佳军人好母亲”评选活动,2人分获山东省“十佳好军嫂”和“十佳军人好母亲”称号。层层举办了“我的母亲”征文活动,开展了“母亲素质教育工程”,1人获全省优秀母亲提名奖称号。联合市文明办举办了以“弘扬家庭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家庭美德事迹巡回报告会,五位报告人巡回各区县报告四场,听众达1000余人。“九九”老人节前夕,评选表彰尊老敬老先进个人20名。充分发挥全市1500多支巾帼文明队的服务优势,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于2006国际470级世界帆船锦标赛期间组织了巾帼文明队节目展演活动,表彰了“十佳巾帼文明标兵队”。
(三)加强儿童工作。制定实施了《日照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小公民四进行动,组织了暑期“亲子农村行活动”,举办了“好妈妈 好孩子”征文比赛。开展了第三届“港城新苗”大赛活动,评出100名“港城新苗”和“十佳港城新苗”,其中4名被评为齐鲁新苗;举办了第二届“少儿艺术节”,参赛少年儿童达2800人次,先后进行了8个门类25个专业的比赛,共评出各专业奖项143个,551人分获各专业一二三等奖。大力实施关爱儿童行动,邀请市领导及市妇儿工委成员六一节期间走访看望了少年儿童;先后7次组织捐助仪式,协调救助春蕾女童205名,年度帮扶资金4万余元;拓展“春蕾计划”救助渠道,资助4名贫困女大学生,每人每年提供2000元,直至完成学业;为433名贫困孤儿免费办理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圆满完成了全国妇联、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委分配给我市的“喜迎奥运 放飞梦想”2008米的长卷绘制任务。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市开展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调查,建立了2所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妇联系统“法制宣传年”活动,制定了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联合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上百次。继续深入开展“零家庭暴力村庄”、“优秀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举办了优秀妇女维权岗负责人培训班,评选表彰80名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做好妇女群众信访工作,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169件次,提供法律援助6件,向妇女维权岗反映妇女诉求7次,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日照市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
(五)妇联自身建设。在全市妇联系统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学习教育暨“廉政勤政、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第十期妇女干部培训班,先后组织了“新农村、新女性、新发展”及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妇女群众工作的调研活动,撰写优秀调研报告30多篇。组织我市代表出席了山东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任务。开展了“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条例”知识竞赛,积极推进新型经济领域妇女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建“高绩效妇联机关”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上下打造了“情系妇女服务万家”的机关服务品牌。扎实推进新一轮包联工作,积极筹措资金2万元,帮助帮扶村完成了通自来水工程。加强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发挥了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职能作用。
(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