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市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作出的决议,依法组织各级工会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二)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的拟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特殊利益。(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厂务公开,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四)指导全市工会基层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各区县总工会、市有关产业工会和直属工会的领导干部。(五)协助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六)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全市工会系统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协助做好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的全国劳模、省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协管工作。(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收缴、使用、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八)负责全市工会系统对外联络、交流、宣传工作,发展同国外工会、友好团体及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成果】 截止2006年底,全市拥有职工28.4万人,工会组织2153家(涵盖法人单位4760个),工会会员26.6万人,专职工会干部1152人,兼职工会干部4750人。年内,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工会维权工作机制,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265家,占应签数的92.5%,覆盖职工12万人;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276家,开展工资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100多家。全市共评出合格星职代会432家、先进星职代会121家、优秀星职代会8家,全市实行厂务公开的单位达到850家;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281家企业、12.7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自查3645次,查出事故隐患3639起,督促整改3278起。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发放送温暖资金195万元,救助特困职工2925人,资助考上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500多名,慰问农民工1897名,发放慰问款54.53万元,发放慰问物品11724件。全市有150多个基层工会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培训活动,共培训下岗失业职工1200余人,其中有900多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全市60%的基层工会组织达到“七有、六簿、五档、二册”的规范化要求,7个单位被评为省级信得过基层工会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3个乡镇街道工会被评为省级示范乡镇街道工会,78个单位实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全市新建基层工会组织405家,涵盖法人单位增加1373个,新增工会会员37075人,分别增长23.2%、40.5%和16.2%。2006年,市总工会被评为全国、全省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女工、信息、史志年鉴等工作受到省总工会表彰。
【重点工作】 (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月活动。4月10日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日会[2006]15号),决定4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广大职工中集中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一是进行大讨论。4月12日,市总工会召开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部分工会主席和劳动模范围绕“知荣辱、树新风、多贡献”这个主题进行了座谈、讨论。会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讨论,通过讨论,使广大职工进一步弄清楚了应该大力弘扬的真善美,应该坚决摒弃的假恶丑,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和抵制价值观念混乱,善恶不辨,美丑不分的现象。二是开展征文活动。在大讨论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动员广大职工紧密联系“职业道德争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各单位职工思想实际,谈感想,谈体会。活动期间共收到征文60余篇,文章主题鲜明,论证充分,充分体现了当代工人的时代风采。三是开展演讲比赛。在前两项活动的基础上,5月30日,市总工会组织了全市职工“知荣辱、树新风、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参赛选手结合自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与体会,结合身边的人和事或结合时代发展变化,对人们荣辱观的影响进行演讲,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职工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热情。
(二)深入开展“学振超精神、做金牌工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竞赛活动。6月8日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学振超精神,做金牌工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竞赛活动的意见》(日会发[2006]38号,以下简称“学、做、当、建”竞赛活动),成立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广大职工要迅速参与到“学、做、当、建”竞赛活动中来。7月市总工会召开了“学、做、当、建”竞赛活动调度会,对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进行了再强调、再动员。12月8日召开了全市选树“品牌职工”现场会,参观学习了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和裕鑫动力有限公司选树品牌职工的经验,对全市选树品牌职工工作作出了要求,为在全市评选金牌工人奠定基础。对2006年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评选,评选表彰了59项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成果。12月22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商业零售业职业技能大赛,对2个工种的优秀选手进行了表彰奖励。全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一主题,提合理化建议1.9万条,已实施4597条,创造价值达7000万元;组织技术革新430项,创造价值8132万元;推广先进操作方法213项,创造价值1398万元;取得技术发明328项,创造价值1253万。
(三)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开展“一带双建”活动。为贯彻省委组织部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党工共建”活动的意见,3月16日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一带双建”活动的意见》(日组通字[2006]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一带”就是党建带工建,完善带的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带建水平。“双建”就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建新路子,完善措施,改进方法,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3月31日市委组织部与市总工会联合召开了区县委组织部长和工会主席参加的“一带双建”活动座谈会,学习传达了《意见》,并对如何落实《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了“一带双建”活动的开展。自4月份开始,按照意见要求,市总工会和市委组织部对此进行了先后十多次调度、通报,在全市培植了中共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委员会、山东日照尧王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和工会工作示范企业,在全市全面推开,使工会组建工作切实纳入了党建目标考核体系。12月18日,市委组织部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市非公经济组织“一带双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日组通字[2006]32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非公经济组织“一带双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通知》还明确,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将同时被授予日照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截至12月底,全市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56个;新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增加265家,分别占新增企业党组织和新增基层工会总数的70%和65%。
(四)学习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企业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总工会结合实际,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并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不断规范企业工会工作、增强企业工会活力,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一是抓宣传。6月30日,市总工会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办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出了明确规定,大张旗鼓地对《条例》进行宣传。同时,确定10月为贯彻《条例》宣传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及早作出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规模,大造声势。二是抓学习。在9月份举办的全市工会干部培训班上,市总工会将《条例》和王兆国同志山东讲话精神等一系列文件印订成册,发至每一位学员,让每个工会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形成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思想共识,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了科学从事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贯彻。全市各基层单位依据《条例》,并结合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单位自身特点,加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等工作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适时召开了全市第五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议、职业道德表彰会议和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等一系列活动,以此推动全市广大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程度的提高。截至年底,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265家,占应签数的92.5%,覆盖职工12万人;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276家,开展工资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100多家。全市实行厂务公开的单位达到850家,60%的基层工会组织达到“七有、六簿、五档、二册”的规范化要求。
(五)建立三项制度,推进职代会建设。2006年市总工会在职代会建设中,重点建立了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的职代会建设。一是建立基层工会召开职代会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规定基层单位召开职代会前要向市、县总工会写出报告,上级工会要对职代会是否按规定时限召开、职代会的程序内容是否合乎要求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做出批复。在审批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职工代表必须经职工民主选举,职工代表必须经过培训,主要工作报告必须在召开职代会前至少一周的时间发至职工代表手中,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必须建立职工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二是建立职代会会后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为本次职代会解决的主要问题,方案的讨论修改情况,提案解答落实情况,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反映情况。各单位对于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重大改革、改组、改制、经营管理等决策不能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能执行。三是建立了催办通报制度。为切实搞好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市总工会对全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了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工作档案,对未建立职代会的单位及时督促建立,已建立的着重搞好规范,保证切实发挥作用。截至12月底,全市1067家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有853家单位开展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并达到合格星标准,121家单位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星,8家单位被省总工会评为优秀星。
(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积极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2月14日,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日会发[2006]6号文件),4月7日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日办发[2006]11号文件),确定从2006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4月11日市委在五莲县召开了由各区县委分管书记、工会主席和有关委局(产业)工会主席参加的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现场会议,会上推广了五莲县和五征集团的创建活动经验,制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建立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各项工作机制。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现场会召开后,各区县委分管领导和各级工会组织对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各区县委也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创建活动再动员、再发动。在创建活动中,认真借鉴威海市的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提出了A级、AA级、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经考核得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可评为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得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可评为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得9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月16日,市总工会对各区县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现场会精神情况进行了通报,全市各区县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非常重视,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创建活动意见,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修改完善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评选标准和考核细则,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为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从5月18日开始,市总工会组织力量深入各区县和有关委局(产业)基层企业,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簿弱环节,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了指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总工会于6月7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工作的通知》(日会[2006]25号文件),对市、区县(市直委办局产业)和基层三级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各级工会组组要建立考核台帐和“十天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确保创建活动稳扎稳打,有序推进。截止12月底,考核台帐制度已全部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真正列入各级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在了手上。日照港集团公司、五征集团公司和市邮政局被命名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通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充分调动了企业党政工的积极性,推动了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五项社会保险金的缴纳,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
(七)出台“职业道德先锋岗”管理办法。3月23日,市总工会印发了《日照市职业道德先锋岗管理办法》(日会发[2006]2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职业道德先锋岗”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要求、表彰奖励和考核与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在评选条件上,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为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在评选办法和要求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获得下一级表彰的单位或班组才有资格申报上一级别的表彰;在表彰奖励上,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奖励措施,从工资奖金、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实行奖励,并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在考核与管理上,要求各区县、各行业或系统也要建立“职业道德先锋岗”管理档案,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区县、行业或系统一级表彰的“职业道德先锋岗”要报市总工会备案。“职业道德先锋岗”不实行终身制,市职业道德先锋岗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职业道德先锋岗”的日常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办法》还对“职业道德先锋岗”铜牌的制作、悬挂或放置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八)举办首届“五一文化奖”大赛。为隆重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120周年,2月16日,市总工会联合市文化局、市文联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市首届“五一文化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日会发[2006]10号),举办全市首届“五一文化奖”大赛,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弘扬和讴歌各条战线广大职工奋发图强、昂扬向上的良好风貌,充分体现行业特色,展示当代工人的时代风采,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4月26日,来自全市各条战线上的50个单位、400多名职工参加了这次文艺大赛,共表演各类节目63个。比赛中,职工们用婀娜多姿的舞蹈和优美动听的歌曲以及相声、小品等艺术形式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企业改革的伟大成就,展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风采和广大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文化建设成果。经过激烈的竞争,舞蹈《欢聚一堂》、《印巴风情》,相声《都是一家人》,茂腔《喜看五莲新亮点》等10个节目荣获一等奖,东港区总工会等10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4月29日,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大厅向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状),市五一劳动奖章(状)的先进个人、单位代表及部分省以上劳模进行了汇报演出。市人大副主任靳惠民、市政府副市长毛继春、市政协副主席刘彦芝等领导观看演出。演出现场精彩纷呈、高潮迭起,充分展示了当代职工的精神面貌。
(九)举办职工募捐义演,广泛发动职工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4月2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日办发[2006]15号)后,市总工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广泛发动职工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5月9日,市总工会召开基层工会主席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刻领会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企业支持,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踊跃捐赠,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明日照、平安日照贡献力量。为进一步营造“奉献爱心、共建和谐”的浓厚氛围,5月19日晚,市总工会在市人民广场举办了以“奉献爱心、共建和谐”为主题的职工募捐义演文艺晚会,来自全市各单位的200多名职工参加了演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惠民、市政府副市长刘西良、市政协副主席荆建迎等领导和近万名职工观看了晚会。这次募捐共有53个单位的职工和集体慷慨解囊,捐款总额达98.8万元。义演期间,举行了捐款仪式,并为捐款单位颁发了捐款证书。
(宋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