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与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协调民族关系,发展民族经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指导各宗教团体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与境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协助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的分裂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
【重点工作】 (一)民族工作。以建立民族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力度,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海通丝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列为全省43家民族用品定点企业。
(二)宗教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工作方针,保持了全市宗教界的和谐发展。日照市现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38处,其中基督教堂及聚会点27处,天主教活动场所6处,佛教寺院2处,念佛堂1处,清真寺2坊。
(赵自秀 张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