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残联是残疾人的地方组织,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即代表残疾人利益,为残疾人服务,受政府委托管理残疾人。(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2)教育残疾人遵守法纪、履行应尽的义务;(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8)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重点工作】 (一)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建立农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310处,为4240名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开展“光明助残”、“听力助残”和实施重点康复项目,有556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依托市中医院设立了残疾儿童康复医院;积极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活动和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建立市残联听力技术服务中心,为听力残疾人进行免费听力测听120余人次;成立日照市假肢装配站;连续3年为100名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提供360元医疗救助;争取省残联扶持资金40万元,在东港区西湖镇建起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争取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30余万元的助听器,救助14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争取慈善家无偿赠送给贫困肢体残疾人4万余元的轮椅50辆。
(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工作。依托9处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举办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10期,培训残疾人235人;举办全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了全省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总成绩列全省第8位。同时,被授予最佳组织奖;建立16处农村残疾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免费对1041名农村残疾人进行培训;安置211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额比上年增长40%以上。
(三)残疾人扶贫工作。投资50万元,建设7处残疾人从业扶贫基地,辐射带动582名残疾人上项目;走访慰问235人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物品价值达11.3万元;组织对市直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调查出的56户特困残疾人家庭每户给予800元生活救助;认真落实城乡贫困残疾人低保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四)宣传文体工作。举办第七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了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8枚金牌、7枚银牌、11枚铜牌的好成绩;在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自行车比赛中,日照市选送的残疾人运动员夺得1枚金牌、3枚铜牌;输送3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省、国家体工队集训;选送5件作品参加2006年全省残疾人科技展览,获优秀奖。首届全国聋儿才艺大赛,市残联荣获全省唯一优秀组织奖;选拔3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家、省集训。全年在各级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30余篇次。选送作品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好新闻评选活动,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优秀奖2个。残疾人王永海、段文生及助残模范辛兴芬被评为“感动日照十大杰出人物”。
(五)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对东港区、莒县的8个乡镇(街道)、16个调查小区2494户、6572口人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入户率、到站检查率均达到100%,实现了“零差错”目标。日照市残联、东港区残联被山东省评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先进单位,莒县残联被授予“全国先进单位”称号。
(六)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省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在日照市召开,市残联及莒县残联被省残联、省发改委授予“山东省十五期间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七)法制维权。日照市残联被省司法局评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五莲县残联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