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我市卫生工作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拟定与实施,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卫生质量实行监测,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供采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督导医学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进行认证工作;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成果】 (一)实现“创卫”目标。突出“五小”单位的综合整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督查“五小”单位5000余家,取缔违法经营单位40余家,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持证率、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共有47个单位分别申报全国和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高质量完成600多座无害化卫生改厕任务。印发《居民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手册》3万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宣传材料》2万份,全市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2%。加强对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保持了日照市连续25年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的控制水平。5月中旬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验收,7月份举行了国家卫生城市授牌仪式,该市成为国家“创卫”新标准颁布实施后全国第一个地级国家卫生城市。(二)“新农合”试点工作。全市所有区县均被列为省级试点县,区域覆盖率达100%。全市参合农民196.56万人,参合率达92.09%,共筹集资金5737.97万元,报销1840.32万元,受益人口120.76万人次,其中万元以上的29人,5000元以上的112人,1000元以上的2178人。(三)“360”工程进展顺利。全市13处纳入全省“360”工程的10处重点卫生院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达100%,完工项目9个,累计到位资金1282万元,占房屋整修投资计划的85.9%。顺利完成了第一批30名重点卫生院业务技术骨干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区内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处(2处中心,14处站),其中东港区9处,岚山区5处,日照开发区2处,覆盖城市居民20余万人。(五)卫生执法。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3250件次,发放卫生许可证1494件。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抓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全市申报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进行认定,10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获得B级牌匾。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859余家,取缔非法医疗机构136家。加强血液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监管,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100%,成份输血比例达95%。(六)医疗服务。共创建省级特色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15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6个。承担市以上医疗卫生科研项目30余项、省青年科技基金项目1项。共有61名以色列、荷兰等国外医疗专家学者来日照市访问考察。成功开展了冠状动脉搭桥、肝移植等70余项高新技术,其中有20余项填补该市的空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市药品招标采购总额达2.09亿元,药品招标率达88.7%,降价让利患者2327万元,平均每张门诊处方36.7元,比上年降低27.8元,共为1.28万人节约检查费用116.6万元,平均每人节约检查费用91元。深入开展下乡义诊活动,市、县直医疗单位共派出下乡义诊小分队65批次、800余人次,为农村群众义诊1.1万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6.5万元,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9万份。(七)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了现代化的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络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市区范围的市“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首期工程。组织进行了2次大规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练,初步建起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救治和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八)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80余场次,邀请专家辅导100余场次,组织全市卫生系统5900余人参加了法律知识全员考试。认真抓好涉及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投诉案件35起,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
【重点工作】 依靠四项创新夺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一)创新服务理念,不断增强疾病防治能力。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保持了连续25年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控制水平;建立紧急救援新模式,组建市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急救反应能力的新突破;建立除“四害”新途径,荣获“全国除四害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二)创新监管模式,不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实现卫生监管关口前移,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实现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五小行业监管取得新突破;推出医疗监管新举措,医疗服务行为日趋规范。(三)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爱国卫生水平。建立“创卫”组织指挥体系,实行市、区、街道、村居“四级”联动;明确细化任务目标,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五项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爱国卫生管理;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立体化监督网络体系,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四)创新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发展创卫成果。创新食品卫生监管制度,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细化创卫标准,完善配套措施。
(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