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日照地震局为本市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机构,是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规定;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监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小区划等基础性调查研究工作,为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依据。
【工作成果】 2006年市地震局分别被山东省地震局评为全省地震监测预报先进单位、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评比优秀奖、政务信息工作一等奖,使日照市防震减灾水平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重点工作】 (一)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和群测群防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一是完成日照台测震和GPS仪器安装调试,莒县陵阳台测震数字化改造、五莲台仪器升级、市信息节点建设等项目,新建岚山台,已安装仪器试运行。在此基础上投资近20万元购置安装了专用设备,建成了日照市台网中心并投入试运行。使全市的地震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完成日照、岚山、莒县3个强震台工程建设、仪器安装和试运行工作。二是新建和改造完成岚山、五莲汪湖、于里深水观测井等项目,并安装了数字化水位、水温观测仪器。配合完成陵阳台大地电场和地磁观测项目,并投入使用。改造新建群测群防一般点24处,宏观测报哨一批,基本形成一个布局合理,手段多样化的前兆观测网。三是全市地震系统始终牢固树立震情意识,坚持常年震情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并按“内紧外松”的原则,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一是利用《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规颁布实施日以及“7.28”等特殊纪念日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街宣传等形式进行常规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利用“科普村村通”与科协联合印发防震减灾宣传画发放到全市2990个行政村和28年社区、居委,建成3018个“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栏”,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二是加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管理,2006年又命名日照市第二实验中学、五莲于里中学2所学校为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新增西湖镇第一初级中学等5所学校为市级科普示范学校,并举行了挂牌仪式。各级科普示范学校将防震减灾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宣教内容,通过组织撰写科普征文、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灵活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科普示范学校已成为中小学生学习、宣传地震科普知识的重要阵地。三是对日照石化大厦、日照煤气公司液化气灌装站、岚桥大厦、海港城等七项新建、在建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的项目依法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三)地震应急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修订并下发了《日照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日照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二是在全市地震系统组织开展了地震模拟演练,在锻炼队伍的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此做法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稳妥处置2006年4月27日06时28分在莒南与莒县交界处发生的3.6级地震,莒县城区一浅水井水温升高和东港区等处的异常事件,及时消除人们的恐慌心理,稳定了社会。
(四)认真编制“十一五”规划。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则,被市政府列为专项规划,2006年上半年完成编制修改、论证等各项工作,市政府印发即可实施。莒县、五莲县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已印发实施,其他区县正在编制中。
【日照市及邻近区(海)域地震活动】 据日照地震台网测定,日照市及邻近区(海)域全年共发生地震40次,其中1.0—1.9级地震26次,2.0—2.9级地震7次,3.0—3.9级地震7次,无4.0级以上地震发生,最大震级为ML3.9级,市内最大地震为4月27日发生在莒县小店镇的ML3.4级地震。
(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