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事局在日照沿海海域和辖区港口水域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的执法权,是统一管理日照沿海、所辖港口及其它有关水域内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管理的主管机关。

【工作成果】 2006年,日照海事局共办理进出港船舶手续1.47万艘次,比上年增加25%。实施船舶FSC检查354艘次,PSC检查90艘次,查出缺陷7937项,滞留船舶11艘次;实施船舶开航前检查8艘次,继续保持境外滞留率为零的记录。完成巡航892航次,累计航行1983小时,累计航程18061海里,发现并纠正船舶违章354起,各项数据比上年增加80%以上。监管水工作业104件,发布航行通告43期、航行警告41期,港区水域施工船舶碰撞事故降为“0”。组织船员专业培训考试评估69期、2381人次,签发各类船员证书4144本。办理各项船舶登记手续82艘次,核发各类船舶登记证书127本,签发船舶IC卡180张。组织海上搜救12起、救助人员138人、救助船舶11艘、搜救成功率100%。审批危险货物船舶1484艘次,危险货物583.4万吨,比去年分别增加66.7%和40%。实施行政处罚163件、收缴罚款126.71万元、实施船员违法记分27人次。2006年,日照海事局连续第6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口岸办公室、省文明办、省纠风办表彰为山东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日照市安委会表彰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日照东港海事处、日照岚山海事处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海事系统和山东口岸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

【重点工作】 (一)加强海事监管。抓好滚动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的运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视步建立。强化“四客一危”“四季三节”“四船一链”监管,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安全状况平稳。加强船舶登记、船公司审核、船员培训管理,严把海上安全的源头关。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和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构建了日照市海上事故应急反应体系的基本框架,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建立搜救应急和事故抢险“周点评”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海事调查工作,海上安全工作的规律性研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三个服务”。推进港口航道、锚地等基础设施调整,开展港口建设项目通航安全评价,参加港口主要码头靠泊能力初步核查和《日照港总体规划》审查,强化港口水工作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服务亿吨大港建设。发挥专业智能优势,圆满完成了国际470级世帆赛等全部水上体育赛事的海上安保工作。落实“八项便民措施”,深入开展“大通关”,推行“限时服务承诺”,打造货物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文明和谐口岸。推进第三批船公司NSM规则实施工作,积极引导航运公司实现规模化经营和管理,推动航运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积极扶持船员培训基地成长,促进船员市场健康发展。
(三)海事行政能力建设。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深化执法管理模式改革,海事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建立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基地”,安排执法人员随船实习,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深入开展海事法规研究和执法监督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加强监管手段和执法装备建设,CCTV、AIS、VHF等系统安装运行,VTS项目进展顺利,局机关和基层单位业务用房全面修缮改造。开展共建“和谐航运”“电煤运输服务品牌”“安全畅通文明港区”等文明创建活动,海事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市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