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和表率作用。明确提出了领导班子建设“向高标准看齐”的要求,并将六条标准(政治坚定、业务熟练、团结协作、务实高效、公正廉明、率先垂范)分解量化,公开接受干警监督。同时,对全局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二是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围绕“思想作风建设上,素质要高,形象要好;业务建设上,标准要高,成效要好”的目标要求,强化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三是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为主线,开展“素质教育年”活动。一方面,坚持政治建警,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坚持业务强警,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统一督查与模拟考试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学习掌握司法部《基本素质教育培训教材》。11月17日,全系统公务员和基层司法助理员134人全部通过了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名列全省第4。四是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为目标,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社会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检查,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强化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建设,把市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务专线作为行风建设的窗口单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同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等,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五莲县司法局在全县行风评议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方面,抓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普法考试;聘请北京大学教授,举办了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推广莒县“依法育才工程”和东港区创建“法制校园”的经验,全市50%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加强普法“四个一”建设,构筑立体化普法格局。围绕普法宣传启动、行业法出台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多次集中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强化依法治村、冶镇、治厂和行业依法治理,加大各类典型的培植力度,与部分单位和企业确立共建关系。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中,日照市有1个单位、1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9个单位、13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68个单位、102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岚山办事处成立了行政执法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在司法局设立办事机构。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法学教育,完成了98级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全市有827名学员取得省政法学院本、专科学历。
三、法律服务工作。首先,推进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协调组织、人事、审计等有关部门,妥善做好改制工作。全市13个律师所已经省厅批准登记,脱钩改制工作全面完成。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一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针对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之后的新情况,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把管理与建设融为一体。二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坚持律师执业资格向社会公示制度,按照职责和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冒充律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假律师”、“黑律师”。三是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建立和推行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15位律师执业监督员,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定期通报情况;市律师协会印发了给社会各界的公开信,公开向社会做出3项承诺,推出律师执业“十不准”;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对律师执业存在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对律师队伍的执法执业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律师法》和部颁规章,依法严厉查处。
其次,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从4月份开始,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脱钩改制工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已实现整体脱钩,成为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约束、平等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新的组织形式,抓巩固,抓规范,抓管理,抓建设,初步形成了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发展的良好态势。省委副书记吴爱英在日照检查工作期间,充分肯定了岚山头街道法律服务所的工作。
第三,公证质量。在全市公证员队伍中开展了岗位技能竞赛和素质教育培训活动。6月,在日照市举行的全省要素式公证书质量评查活动中,该市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第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律师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0起,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所援助的案件中,中央、省、市电视台、《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多次进行宣传报道。“148”法律服务声专线在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活动,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上门服务50余次。
全年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78家,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90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3650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14家,诉讼和非诉讼代理1420件。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四、参加“严打”整治斗争。一是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大造“严打”整治斗争声势、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出动100多名干警,组装法制宣传车50多台(次),参与公捕公判大会20余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45万多份。二是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律师刑事辩护指导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刑事辩护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了重要案件集体研究辩护意见等制度。律师在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下,承办法院指定和被告人委托的刑事辩护案件270多件,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加强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和管理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市近3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东港区南湖镇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被省综治委评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148”法律服务专线、人民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设在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全年调处民间纠纷6257件,避免民转刑329件428人,制止群众性械斗8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0起908人。
(边永生 徐淑昌 贾瑞元)
司法行政
一、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和表率作用。明确提出了领导班子建设“向高标准看齐”的要求,并将六条标准(政治坚定、业务熟练、团结协作、务实高效、公正廉明、率先垂范)分解量化,公开接受干警监督。同时,对全局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二是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围绕“思想作风建设上,素质要高,形象要好;业务建设上,标准要高,成效要好”的目标要求,强化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三是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为主线,开展“素质教育年”活动。一方面,坚持政治建警,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坚持业务强警,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统一督查与模拟考试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学习掌握司法部《基本素质教育培训教材》。11月17日,全系统公务员和基层司法助理员134人全部通过了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名列全省第4。四是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为目标,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社会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检查,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强化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建设,把市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务专线作为行风建设的窗口单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同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等,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五莲县司法局在全县行风评议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方面,抓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普法考试;聘请北京大学教授,举办了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推广莒县“依法育才工程”和东港区创建“法制校园”的经验,全市50%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加强普法“四个一”建设,构筑立体化普法格局。围绕普法宣传启动、行业法出台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多次集中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强化依法治村、冶镇、治厂和行业依法治理,加大各类典型的培植力度,与部分单位和企业确立共建关系。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中,日照市有1个单位、1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9个单位、13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68个单位、102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岚山办事处成立了行政执法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在司法局设立办事机构。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法学教育,完成了98级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全市有827名学员取得省政法学院本、专科学历。
三、法律服务工作。首先,推进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协调组织、人事、审计等有关部门,妥善做好改制工作。全市13个律师所已经省厅批准登记,脱钩改制工作全面完成。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一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针对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之后的新情况,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把管理与建设融为一体。二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坚持律师执业资格向社会公示制度,按照职责和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冒充律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假律师”、“黑律师”。三是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建立和推行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15位律师执业监督员,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定期通报情况;市律师协会印发了给社会各界的公开信,公开向社会做出3项承诺,推出律师执业“十不准”;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对律师执业存在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对律师队伍的执法执业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律师法》和部颁规章,依法严厉查处。
其次,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从4月份开始,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脱钩改制工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已实现整体脱钩,成为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约束、平等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新的组织形式,抓巩固,抓规范,抓管理,抓建设,初步形成了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发展的良好态势。省委副书记吴爱英在日照检查工作期间,充分肯定了岚山头街道法律服务所的工作。
第三,公证质量。在全市公证员队伍中开展了岗位技能竞赛和素质教育培训活动。6月,在日照市举行的全省要素式公证书质量评查活动中,该市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第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律师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0起,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所援助的案件中,中央、省、市电视台、《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多次进行宣传报道。“148”法律服务声专线在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活动,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上门服务50余次。
全年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78家,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90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3650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14家,诉讼和非诉讼代理1420件。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四、参加“严打”整治斗争。一是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大造“严打”整治斗争声势、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出动100多名干警,组装法制宣传车50多台(次),参与公捕公判大会20余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45万多份。二是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律师刑事辩护指导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刑事辩护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了重要案件集体研究辩护意见等制度。律师在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下,承办法院指定和被告人委托的刑事辩护案件270多件,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加强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和管理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市近3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东港区南湖镇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被省综治委评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148”法律服务专线、人民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设在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全年调处民间纠纷6257件,避免民转刑329件428人,制止群众性械斗8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0起908人。
(边永生 徐淑昌 贾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