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工作】
在农村,动员组织广大农村妇女投身现代农业生产。一是抓竞赛。开展了桑蚕、茶叶、蔬菜、林果和畜牧养殖大产业竞赛,“三八绿色工程”和“科技致富女状元”等竞赛活动,引导妇女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领域,发挥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抓培训。与市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妇女科技培训推广计划的通知》,成立了日照市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与市电信公司联合举行了千名农家女网络知识培训启动方式。各级开通了农村妇女科学致富咨询热线,成立巾帼科技服务队1158个,全年全市共举办科技培训班300余期,接受培训妇女6万余人次。三是抓服务。各级普遍建立妇女群众参与、妇女从业为主、龙头企业带动的“妇”字号“四化”示范基地和“三八龙头项目”。同时通过发展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争取优惠政策,从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与市畜牧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农村妇女庭院养殖现场经验交流会,引导农村妇女大力发展庭院养殖业。扶持东港区小洼村建立了“三八”良种繁育科技示范基地,推广良种兔养殖。至年底,全市有9个乡镇新发后养兔专业户2600余个,户平均增收1500元。各级层层评选表彰了致富带头人,日照市有3名农村妇女获省科技创新奖。
在城镇,紧扣“爱岗位、学技能、创新业、长才干”的主题,各级妇联、妇委会进一步拓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领域,将活动延伸到党政机关、教育、卫生、旅游宾馆等22个行业。莒县邮政局“三八”投递班和莒县国税局一分局办税服务厅分别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有4个单位获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3人获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全市新申报的68处、申请复查的51处“示范岗”进行验收、抽查,验收合格率达91%。
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各级采取开展素质教育年、“三德”教育事迹报告会、家庭演唱会、家庭趣味运动会及成立“巾帼文明队”等形式,帮助妇女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争做新时代的新女性。“三八”节期间,向全市广大妇女发出了“拒绝邪教、做文明女性、建文明家庭”倡议。层层开展了《崇尚科学文明健身》大型签名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妇女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建立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市妇联举行了全市“巾帼文明队”授旗仪式。各级建立“巾帼文明队”839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
市妇联下发并实施了《关于深入开展“美在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2001—2005)》、《关于在全市广大妇女中开展“绿化美化家园,建设生态城市”活动实施意见》。开展了家庭读书、文明健身和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等活动。在全市评选表彰了19个“美在家庭”示范村(单位)、10个示范户、60个“美在家庭”户。全市有3个家庭被省创建活动协调小组表彰为“五好文明家庭”。开展以“新世纪、新家教”为主题的“家教成果展示会”、“家教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推出了一批家教工作先进典型。召开市直家庭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对全市申报的40处市级优秀家长学校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38处给予了挂牌表彰。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日照明天更美好”幼儿创意绘画大赛,有45名儿童获奖。与团市委联合开展了“日照好家长、好儿童”评选活动,涌现出8名“齐鲁好家长、好儿童”。继续实施了“春蕾计划”,共救助失学女童151名。
妇女维权工作。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了妇女维权周咨询服务活动,解答咨询、办理委托代办手续200人(件)次。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了新《婚姻法》宣传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开展新《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婚姻法》培训班,培训骨干100余名。为64名困难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援助。结合乡镇撤并,协调市中级法院调整充实了基层法庭特邀陪审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陪审员作用的意见》,陪审妇女儿童案件26件。全年接待来信来访482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级还主动配合当地党委做好女性“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工作。
【自身建设】
落实“双包一联”责任制,先后投入11000元帮助帮扶村兴修水利、为帮扶户上养殖项目,至年底,所包村已发展养殖户17个。组织区县、部分乡镇、街道妇联干部先后到寿光、武汉等地考察学习妇联基地建设和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经验。落实《2001~2003年日照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和《2001~2005年日照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举办全市第7期妇联干部培训班,培训妇联干部70余人。在乡镇撤并后,各区县妇联配合组织部门及时调整和妥善安置妇联干部。为在县乡机构改革和乡村换届选举中确保全市妇女参政目标任务得到落实,市妇联多方争取,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县乡机构改革、乡村领导班子换届中做好女性参政、参选工作的通知》。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东港区委组织部、东港区妇联<新时期加强农村女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探索一对西湖镇推行农村妇女干部三职兼任的调查>的通知》。推行村妇代会主任兼计生主任的做法。县、乡、村妇女组织开展了“百分考核”、“三学两争一创”等活动,启动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内在活力。
2001年,市妇联先后被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巾帼建功”先进协调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表彰为“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张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