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
截止到年底,全市乡及乡以上企业已完成改制869家,改制面达96.1%。其中,市属企业完成改制122家,改制面为97%。一是未改制企业改制步伐加快。市直已有5批共计49户企业列入重点改制企业范围。其中,前4批共37家改制企业,已完成改制34家,通过股权置换和产权转让,共收回资金2506.83万元。第5批企业的改制工作正在进行,大部分已完成资产评估,正在进行改制方案的论证和制订。其中,市贸工集团、康达化工集团、市农资总公司等3家企业的改制方案已审核批复,完成了资产重组并设立了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已改制企业不断进行深化改革。帮助指导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权结构调整、注册资本转增等工作以及部分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调整方案。
【改制企业的规范监管】
针对改制后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省政府《转发省体改委关于加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工作报告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股份制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先后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检查、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查摆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和调研,从总体上看,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健全,运作也比较规范,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与改制前相比,大部分企业的资产质量、技改投入、盈利水平、职工收入、对国家贡献等都有了明显增长,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优势开始得到充分发挥。同时,针对改制后企业运行中的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门汇报。
【上市资源的培育】
一是通过组织参加上市研讨班、培训班、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到外地学习、考察,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制订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及部分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按照企业净资产规模、盈利水平、行业位次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等指标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全市企业上市的3年计划和5年规划,拟定了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对列入上市计划和规划的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扶持和指导。三是加强与省体改办、各证券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先后承办了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部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座谈会,促进了全市企业与券商的交流与合作,为开展上市工作奠定了基础。
【企业资产重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
对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上市愿望强的三木集团、昌华集团等民营企业不断加大扶持工作力度,帮助选择财务顾问、研究制订改制工作方案、选择发起人、制定募股方案并积极推进各项程序性和规范性工作。三木集团已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正式设立了日照三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1051.756万股,成为全市第一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已聘请天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于12月31日正式进入券商辅导期,辅导期满一年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日照港务局已先后制订了资产重组方案、起草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国通证券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为已经进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方案已经省体改办批准,2月1日省体改办的领导和专家在港务局举行了改制方案论证会,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已全面启动。另外,昌华集团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也正在顺利进行。
【各项配套改革】
按照中发[2000]11号文件和省体改办有关会议精神,抓了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有关试点镇的申报工作正在积极争取。同时,参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推进事改企、企改制和中介机构改革,先后帮助日照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日照方大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中介机构取得了省体改办确认的优先从事股份制改制业务资格证书。按照上级部署,健全了整顿和规范证券市场秩序的领导组织,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产权制度改革】
截止到年底,全市乡及乡以上企业已完成改制869家,改制面达96.1%。其中,市属企业完成改制122家,改制面为97%。一是未改制企业改制步伐加快。市直已有5批共计49户企业列入重点改制企业范围。其中,前4批共37家改制企业,已完成改制34家,通过股权置换和产权转让,共收回资金2506.83万元。第5批企业的改制工作正在进行,大部分已完成资产评估,正在进行改制方案的论证和制订。其中,市贸工集团、康达化工集团、市农资总公司等3家企业的改制方案已审核批复,完成了资产重组并设立了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已改制企业不断进行深化改革。帮助指导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权结构调整、注册资本转增等工作以及部分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调整方案。
【改制企业的规范监管】
针对改制后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省政府《转发省体改委关于加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工作报告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股份制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先后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检查、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查摆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和调研,从总体上看,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健全,运作也比较规范,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与改制前相比,大部分企业的资产质量、技改投入、盈利水平、职工收入、对国家贡献等都有了明显增长,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优势开始得到充分发挥。同时,针对改制后企业运行中的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门汇报。
【上市资源的培育】
一是通过组织参加上市研讨班、培训班、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到外地学习、考察,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制订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及部分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按照企业净资产规模、盈利水平、行业位次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等指标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全市企业上市的3年计划和5年规划,拟定了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对列入上市计划和规划的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扶持和指导。三是加强与省体改办、各证券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先后承办了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部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座谈会,促进了全市企业与券商的交流与合作,为开展上市工作奠定了基础。
【企业资产重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
对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上市愿望强的三木集团、昌华集团等民营企业不断加大扶持工作力度,帮助选择财务顾问、研究制订改制工作方案、选择发起人、制定募股方案并积极推进各项程序性和规范性工作。三木集团已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正式设立了日照三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1051.756万股,成为全市第一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已聘请天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于12月31日正式进入券商辅导期,辅导期满一年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日照港务局已先后制订了资产重组方案、起草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国通证券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为已经进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方案已经省体改办批准,2月1日省体改办的领导和专家在港务局举行了改制方案论证会,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已全面启动。另外,昌华集团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也正在顺利进行。
【各项配套改革】
按照中发[2000]11号文件和省体改办有关会议精神,抓了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有关试点镇的申报工作正在积极争取。同时,参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推进事改企、企改制和中介机构改革,先后帮助日照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日照方大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中介机构取得了省体改办确认的优先从事股份制改制业务资格证书。按照上级部署,健全了整顿和规范证券市场秩序的领导组织,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