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 2000年4月6日,市编办下发《关于调整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日编发[2000]7号),决定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之前对市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及其机构、人员先行调整,将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药政、药检职能及其人员整建制划归市医药管理局,市医药管理局改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政府赋予的对全市药品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职能,对全市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5月26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了揭牌仪式。7月7日,药政、药检职能、人员、资产归并工作全部完成。
【确立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立足三个转变(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建立三种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完成三大任务(建立科学的监管体制;建设过硬的监管队伍;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药品质量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确保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药品打假取得阶段性成果】 治理整顿医药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医药市场的力度,多次对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整顿,严厉查处药品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2000年10月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全市药监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这次打假活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清渠道、清柜台、清药房、清仓库活动;对典型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予以着力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在打假活动中,市药监局坚持六个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群众举报和排查摸底相结合,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相结合,整顿药品质量和规范药品市场相结合,一手扶正与一手祛邪相结合,开展打假活动和搞好法规宣传相结合。据统计,自开展打假活动以来,全市共出动药品监督检查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包括村卫生室)5800余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的单位和个人46家。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206起,假劣药品标值36万元,对182起制售假劣药品案件进行了处罚,对收缴的假劣药品和一次性输液器进行了公开集中销毁。
【换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许可证是医药工商企业以合法身份进入市场的入门证,换发许可证工作是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证一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制度的开始。市药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从11月开始进行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下发了换证廉洁自律的规定。在各换证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了初审,省药监局对换证单位进行了验证检查。截至年底,全市第一批换证审报单位都通过了省药监局检查。这次换证严格标准和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将不予换证,通不过换证的将取消其药品生产、经营和配制制剂资格。整个换发许可证工作预计将于2001年8月结束。
【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 作为全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医药纠风工作同监督执法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通过执法检查,治理整顿医药市场,打击游医药贩和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确保全市不出现药品集贸市场,不出现重大药害事件。继续开展打击医药购销中的“回扣”风。督促药品经销单位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认真执行国家计委下调120种药品零售价格的规定,做到让利于民,切实降低患者不合理的用药负担。监督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确保药品招标工作公开、公平、竞争。
【加强药品执法队伍建设】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要求,切实加强药品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药品执法归结到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上。二是强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地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执法程序,使执法有了规范性、可操作性强的依据。四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要求药品执法人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秉公执法,杜绝吃、拿、卡、要,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全市停止使用和销售含苯丙醇胺的药物】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市药监局于11月8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含苯丙醇胺的药物制剂,对现有的含苯丙醇胺的药物制剂立即予以封存,经登记清点上报后,按原进货渠道退回。苯丙醇胺(英文缩写PPA),是用于感冒咳嗽处方中的成分之一,经国家药检部门的检测,服用后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这次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含苯丙醇胺的药物品种主要有康泰克、康得、感冒灵、复方美沙芬等15种。
(孙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