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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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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0年,全市各级地矿部门以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为目标,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地矿行政管理,积极开拓,努力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矿政管理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地质矿产局被评为全省地矿行政管理、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储量简测、换发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地矿法制建设、矿法宣传教育等先进单位以及全市保密、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矿业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按照实现有序、进入科学的总体要求和各级政府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工作规划,以矿产资源开采、综合利用、打击矿业违法行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整顿与维护工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海、河沙资源的管理和花岗岩开采秩序的整顿与维护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以海、河沙资源的管理为重点,开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工作中,制定了整治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下发了有关文件,建立了信息举报网,先后对沿海违法偷采海沙场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彻底清理。对重点地段划片包点,责任到人,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同时,集中力量对河道采沙场点进行了全面清查和重新登记,取缔违法开采行为。整顿期间,先后查处外地到日照市近海偷沙船20艘,取缔违法采沙点11处,制止偷沙行为50多起,有效地保护了全市的“黄金海岸”,规范了河道采沙秩序。国家海洋局、省国土资源厅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日照市的海沙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先后在《国家海洋报》、《中国矿业报》、《国土资源报》等有关报刊上作了大篇幅的宣传报道。二是以规范花岗岩开采秩序为重点,集中对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规划、开采、利用等进行综合治理。先后到有关市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对有关区县进行分类指导。并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办公,帮助制定有关政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有关区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管理办法,以地矿部门为主,抓住审批管理、现场清理、废弃资源再利用、规划布局等几个关键环节综合整治。全市共关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矿山企业69处。其中,仅五莲县已关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矿山企业48处;对规模小、零星矿点进行合并,减少矿点78个。通过整顿,使全市矿业秩序由乱到治,逐步走向了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加强矿产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了矿山企业“年检”、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矿产督察等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了管理、完备了手段,提高了管理水平。二加强了矿产品流通领域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与国税、地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日照市矿产品运销环节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措施。有关区县也结合实际对页岩粘土、石灰以及花岗岩等建材类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采、统一销售、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办法,从开采、运输到使用实行一条龙管理,促进了资源的科学开发和矿业经济的发展。三是督促矿山企业不断改进工艺,提高开采技术。五莲县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减免税收、低价利用等优惠政策,引导组织群众开展石材加工,利用过去矿山企业和古材加工厂遗弃剥离石、刻荒料石、锯底石等生产路沿石、台阶石、蘑菇石等异型石材产品,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还出口国外。五莲县已新上异型石材加工场(点)140多处,年可回收利用刻石20余万立方米。有关区县还借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之机,利用过去石材加工厂遗弃到路边、沟底的锯底石修渠、护坡,既充分利用了资源,又清理了环境,极大地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同时,有关区县还强化了对饰面花岗岩成荒率的监管,积极倡导采用火焰切割、静态爆破等先进采矿工艺,取缔火药爆破,使成荒率平均提高了约二十个百分点,大大地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四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结合矿业秩序整顿,打击本抗费“钉子户”和征费“老大难”,有效地维护了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促进了矿业经济发展。目前,莒县长岭、东莞及五莲县的街头、王世疃等乡镇的矿业产值已占全乡镇工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认真搞好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协助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沿海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规划的通知》,并在沿海建立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分一、二、三级规划出46个地质地貌景观和地质遗迹保护区,设立了标志,明确了2保护责任。对莒县浮来山地区已通过市政府和临沂市政府联合向省政府写出报告,申请设立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二是结合矿业整顿,对保护区范围内的采矿场分期分批地进行封采和治理。先后关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矿山企业18个,对7个矿坑正因地制宜地进行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推动了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三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到来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现场踏勘,制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创办了《地质环境与地下水情》信息,及时向各级领导和有关方面提报动态信息和防治建议。对重点地区派人昼夜监测,对发生的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组织防治。对莒县北部和五莲县西北部出现的地裂缝,及时派人进行监测。并向当地政府提出防治建议,有效减轻或防止了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向省厅提出地环境项目立项申请2个,已争取省拨资金60万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待项目完成后,将基本查明地裂缝发生的原因、规律、赋存现状等,便于制定有效的措施。

【加快了市内找矿步伐】 成立争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项目争引责任制,先后向省国土资源申报地勘项目18个,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地勘及资源保护项目7个,共拨付经费260万元,其他经费150万元。通过矿产资源普查,在市域内又新发现了14种矿产资源,初步摸清了全市矿产资源的种类和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撰写了20余万字的《日照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对策研究》,绘制了1:10万的“日照市地质矿产图”和“日照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图”,建立了全市矿产资源标本室。“两图一书”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并通过专家验收后,已印刷出版,并已申报市科技成果进步奖。同时,还通过改善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地勘查单位前来日照市开展勘查工作。先后有8个地勘单位在日照市登记注册和实施了20个勘查项目,加强了全市的地质找矿步伐。

【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起草了《日照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经过修改后,已按照程序提交市政府审定和制发。二是深入开展矿法宣传教育工作。以“3.19”、“10.1”(《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等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为主,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矿法宣传教育工作。平时与其他工作相结合,采取以会代训、以案讲法、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矿区群众和矿业权人的重点宣传。与新闻单位合作,通过开展有奖征答、发表文章、开辟固定栏目等形式,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固定专车、专人坚持常年宣传。全市共召开种形式的矿法宣传座谈会15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2万余份;组织矿法宣传车50余台(次);张贴(刷写)标语500多条,制作固定标语60多块、展板28块;设置咨询台12个;为领导干部赠订专业报刊180多份;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12篇;在报纸上开辟宣传专栏2个,制作电视专题片4部;并在电视新闻节目之后的黄金时段,连续播出矿法宣传口号。
(虢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