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日照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和《日照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对各区县、市直16个大系统进行了检查验收,涌现出了莒县国税局、日照电业局、秦楼二中、港务局、岚山头街道等几十个普法依法治理典型部门和单位。在面上的普法工作中,一是抓住农村普法这个大头,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初步实现了“乡镇有一条普法路,村有一条普法街,厂企学校有一面普法墙,户有一本普法书”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依法治理格局。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市73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和60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建立了集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于一体的档案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和机制,逐步实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全市中小学中大力推广东港区创建“法制校园”经验,2478所中小学校全部增加了法律教学内容,90%以上的学校聘请了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以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出发点,围绕全市企业的改制、改革、改造,面向企业大力普及了《公司法》、《劳动法》、《破产法》、《合同法》、《工会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学教育工作,突出抓了全市党政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全市有1100余名科级以上党政干部参加了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以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法学教育工作已形成规模,社会上法学教育在册人员已达1200余人。
二、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积极推广陵县经验,下大力气抓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召开了莒县现场会,在全市建立了71个人民调解中心,人员256人。大调解组织网络、企业司法调解组织和村居调委会逐步规范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对民间纠纷的调控和防范能力。广泛开展了创建无因纠纷激化酿成刑事、治安案件,造成自杀死亡,引起群众上访的“四无”乡镇、“四无”村活动,全年共调处民间纠纷5917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2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1起。二是强化“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全市共设立“148”专线5条,解答法律咨询2400人次,接访320人次。三是狠抓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4级安置帮教机构,修定了帮教方案,并对全市帮教对象重新进行调查摸底,层层签订了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三、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工作以国资所改革为契机,不断探索新的律师管理体制。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方案》和《日照市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以资产界定和财务审计为切入点,集中力量抓了全市国资所的脱钩改制工作。在律师管理上,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大了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了律师工作管理制度。律师业务不断向新领域、高层次延伸,在服务方式和手段上实现了由传统的诉讼功能向防范功能转变。年内新建律师所3个,全市执业律师达123人,共承办各类法律事务8950件,办理涉及生产资料、金融、技术、信息和房地产市场的诉讼事务100余件,非诉讼事务15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78家,先后为13家企业改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建议128条。
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了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第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0件,为受授人挽回损失近200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写各类诉讼文书1000余件。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法律援助中心”称号。
公证工作积极为住房改革、农村土地承包、企业改制服务,先后办理了日照木浆厂、日照电厂等一批公证业务。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加大内部管理力度,规范办证程序。年内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500件,公证标的额2.5亿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00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685件,代理标的额580万元,为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挽回经济损失980万元。
四、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以抓好干警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整顿”活动、“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行风建设为总抓手,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聘请了16位行风建设监督员,印发公开信500余份,积极推行司法公开。大力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有2个单位和4名干警分别被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荣誉称号,有2名干警荣记二等功,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4人被嘉奖。全年有3个法律服务单位被省厅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边永生 徐淑昌)
【先模人物】
贾元会 五莲县叩官乡磨台子村人,1961年7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军,1981年2月入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团司令部文书,师司令部参谋,五莲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科长,街头镇党委副书记。现任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他注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实践,工作勤恳,务实高效。在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工作成绩卓著,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党员电教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街头镇党委工作期间,他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1997年以来,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日照市劳动模范”、“日照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1999年全面主持山东五莲化工厂(现为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工作以来,他审时度势,正确面对企业人员膨胀、市场萎缩、效益滑坡等问题。坚持外抓销售,内抓管理,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不断完善以人事、财务、安全、质量为重点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比价采购和目标成本考核,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努力开发新产品。首先,在全县率先推行了以精减机构、减员增效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改革,本着“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仅用12天时间,精简机构16个,压缩后勤人员99人,清退用工299人,对企业辅助单位托儿所、职工食堂、卫生室等部门进行公开招标承包,年为企业压缩开支200余万元。其次,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积极学习“亚星经验”,推选“四同四比”的比价采购法,千方百计精打细算,压缩原材料成本,全年同比节约原材料、运输等费用达200余万元,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严格定额承包,超支自负,堵住了管理上的漏洞,全年节约差旅、电话、招待等费用60余万元。第三,狠抓产品质量。按照“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科学管理、锐意进取”的治厂方针,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同时在全县率先推行了ISO9002质量认证工作,投资300万元,成功研制了K.D复盐起爆药,开发了K.D雷管产品。该产品作为山东省’99星火计划项目,荣获“省机械工业厅科技进步奖”。在他的带领下企业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780万元,销售收入4002万元,实现利税758万元,利润260.1万元,同比分别提高20%和29.3%。企业荣获“五莲县十佳明星企业”、“全省设备管理先进企业”、“全省节能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