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00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12000件,审结11986件,结案率达99.8%,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中院审判质量和综合工作考核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并被省、市领导机关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五莲法院被省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东港法院日照法庭法官王向东被省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刑事审判】 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43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1046人,分别比上年上升7.3%和11%。其中,206名犯罪分子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毕国兴等犯有受贿行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罪名的罪犯47名,同比上升33.3%,并处没收财产61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6万元,其中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惩处犯有出售、运输假币、伪造变造金融凭证、偷税漏税等罪名的犯罪分子28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召开公判大会18场,宣判案件148件、罪犯169人,旁听群众超过10万人次,对改造中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5名犯罪分子依法裁定减刑,回访缓刑犯20人次、青少年犯29人次。
【经济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2854件,标的额6.83亿元。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改革搞好三个服务:一是为国企改革、产权重组、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审理国有企业改制、兼并、破产等案件36件,标的额1.37亿元,协助政府部门安置职工1000余人。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律咨询、派员参加企业改制、依法受理、处理产权交易纷争,保障了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为金融体制改革服务。开展了专项清理不良资产活动,为城市信用社顺利转制为商业银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审理金融部门起诉的借款、资融租赁、保险、债券、票据纠纷1042件,标的额2.3亿余元。三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审理土地、山林、蚕桑、果园等农村承包纠纷114件,及时化解农村生产经济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保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民事审判】 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867件,通过调解处理的4110件,占59.9%。其中,审结离婚案件1806件,通过判决,调解,819个家庭复归完整。审结民间借贷纠纷817件,买卖纠纷1141件,人身、财产纠纷1198件,劳动争议案件219件,四大类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61%。
【行政审判】 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343件,同比上升49.8%。行政机关败诉的81件,占23.6%。依法审结3起国家赔偿案件。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99件。
【审判监督】 严格落实审判质量责任制,设立审判监督庭与督查室,专职督查审判质量。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对148起确有错误的案件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对评查的1000多起案件逐案评析、集中通报;邀请3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次开展庭审观摩、优秀合议庭和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有利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水平的提高。2000年,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了12.1个百分点。中院上报案件无一改判发回。
【执行工作】 3月30日,市委8号文件转发市法院党组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从6月份开始,全市法院开展了以清理超期执行案件为重点的集中清理积案行动。7月20日,中院执行局正式挂牌,东港、莒县、五莲法院相继设立执行局。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协调新机制的建立,对于解决“执行难”、促进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年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6584件,执结7391件(含旧存),结案标的额5.37亿元,同比增长52.3%。
(郑家泰 张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