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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一)集中精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75件,同比增长29.3%。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67件,同比增长24%;大案要案36件,占立案总数的53.7%,同比增长63.6%;立查渎职、“侵权”案8件11人,是上一年的2倍。一是围绕惩治官吏腐败,在党政机关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19件,占立案总数的25%。如莒县水利局原局长王绪湘受贿案,五莲县罗圈乡人大原主席张善雪非法拘禁案等。二是围绕公正执法,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立查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案11件,占立案总数的14.7%。如莒县公安局库山派出所原所长刘军涉嫌徇私舞弊罪等案件的查办。三是围绕经济改革,查办经济管理部门人员犯罪6人,国有企业人员犯罪42人,金融系统人员犯罪10人,建筑、房地产领域人员8人。如建设银行日照分行原行长毕国兴受贿案,建设银行五莲支行原行长王玉湘、原副行长侯勤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建行日照分行基建办原副主任翟玉波贪污、受贿案,日照市舒斯贝尔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齐晓香行贿案,日照市银丰装饰公司原经理何秋生行贿案等。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75件97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28件7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28件128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48件1132人。积极参加“严打”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活动,共批捕重特大犯罪嫌疑人364人,起诉523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法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49起。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121件,同比增长70.4%;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723件,立案审查83件,依法提出抗诉45件,提请省院抗诉10件,共55件,同比增长67%,法院已审结23件,同比增长130%,其中改判17件,调解结案6件;依法维护、支持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做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591件(次);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共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8人(次)。
  二、立足本职,努力为大局服务。一是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把服务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办案的同时,积极为发案单位挽回经济损失,并注意发现体制、机制、管理中的漏洞,及时提出治理及预防对策。全年共查办利用企业改革、改制之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30件,其中发生在特困企业、非正常亏损企业的3件。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6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提出检察建议304条,帮助建章立制155项。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10万元。二是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讲究工作方法,做到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该保护的依法保护,能挽救的尽力挽救。在办案中尽量不查封、冻结发案单位的帐目和银行帐户,凡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的,都及时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提出调整建议。注意维护发案单位的信誉和生产经营秩序,对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或有争议的案件,采取慎重稳妥的态度,不轻易采取法律措施,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发案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在全市金融、保险系统中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活动,并与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廉政共建协作预防协议,建立联系点32个,聘请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23名。为配合“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及警示教育,市院组织了预防职务犯罪演讲团,开展演讲1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
  三、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来抓,为巩固“三讲”教育“回头看”成果,市院先后修订了《关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职务晋升办法》、《一岗双责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一般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凡是带“长”的都要下管一级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上连一级追究责任,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局面。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对各区县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届中考察,提出了调整充实的建议,使班子的结构进一步优化。为使所有基层院在3年内都达到高检院提出的“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好”的五好目标,市院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召开经验交流会、下派工作组帮助指导、检察长分工包点、各业务部门对口建立联系点等办法,加大帮促力度,除新建的开发区院外,其他基层院均已达到“五好”标准。两级院还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优势,发挥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整体功能,较好地排除了办案中的阻力干扰,为依法办案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教育培训。坚持政治强检,通过深入开展“三学三整顿”、警示教育和“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教育等一系列活动,重点加强了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特别是通过对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实践,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素质强检,加强业务培训。坚持了每周三的业务学习制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市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资6万余元,通过封闭式培训、现场观摩、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8期247人(次),将所有业务部门的一线干警轮训了一遍。
  (三)加强机制建设。坚持改革强检,在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竞赛机制,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对口考核办法》,实行末位淘汰,对未完成主要任务且考核倒数第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年谈话诫勉,连续两年的就地免职;建立奖励机制,在办案部门开展评选“四优”活动,制订了“一事一奖”、提供案件线索奖等制度;建立考核机制,试行位次管理,进一步激发了内部活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办案一线,在办案组中成立临时党小组,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抓好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使办案人员、办案责任、办案纪律置于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之下,有力的促进了依法文明办案;坚持从严治检,对反映检察干警问题的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八小时以外,制订了《干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八小时以外检察干警有关活动的规定》,《家访制度》等,以及时了解干警活动情况,争取干警家庭的支持配合;加强纪律约束,坚决执行中纪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和廉洁从检10项纪律,从而保持了检察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干警无犯罪、执法过程中无跑人、死人、无重大责任事故的“三无”纪录。全市检察机关还以争“五好”创“满意”活动为契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其中市院和莒县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五莲县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已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另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市院业务技术楼已竣工交付使用,两级院计算机局域网基本建成。
(王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