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评估工作】 一是制定并实施了《日照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采取了数据质量“下管一级”的措施,分级严把数据质量关。对主要统计指标按季度进行审核评估,并制定了严格的检查、评估、审核制度。二是加强了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数据衔接。对部门统计的有关指标的统计方式和指标含义、统计范围等进行了规范,加大了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数据质量的监测力度,并强化对部门统计数据和各新闻单位、社会各界使用统计数据的管理工作,从数据的来源、提供、使用上进行了规范,坚持数出一门,一口对外。三是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优势。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加大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力度,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在纪念建国50周年和建立地级市10周年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了建国以来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编写了《崛起的日照》一书,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比较翔实的统计资料。
【统计制度方法和调查制度的改革】 一是制定《1999年日照市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在调查制度方面作了如下改革:对限额以下(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抽样调查,年初确定了抽样框,下半年进行了抽样框维护,5月份和10月份分别进行了抽样入户调查和测算;对畜牧业进行了目录抽样调查,努力搞准畜牧业生产数据;实行劳动工资季度抽样调查;开展了农村集体和私人投资统计,实施了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测算,同时还进行了其他一些抽样调查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统计汇总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变革,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改革方案要求,对限额以上(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报表实行了超级汇总。同时,从1999年年报起,积极开展了工业经济效益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以定期报表代替年报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以定代年”工作,省统计局在日照市进行试点。
【统计信息工程建设】 一是制定了《日照市统计信息工程实施方案(1998~2001年)》,列出了详细的工程实施进度安排和技术规范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市局计算机局域网,实现了与省统计局的计算机联网,开通了全市电子邮件系统。三是广泛搜集有关资料,建立“日照统计信息港”,完善了“日照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并与市政府信息网进行了联网,其中“日照统计信息港”在全省17市地统计系统评比中获得二等奖。
【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通知》,在贯彻中央“两办通知”和国办发[1999]45号、鲁政办发[1999]56号文件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普法考试,都取得了省统计局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8月份,市统计局还与日照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全市统计法知识电视竞赛”。在此基础上,还组队参加了全省统计法知识电视竞赛,获得了优秀组织奖。二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市统计局制定《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落实全员执法责任制,把统计执法贯穿于日常统计业务工作中。在工作中,坚持把经常执法与大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局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两次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共抽查单位354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8件,结案28件。
【基层统计网络建设】 重点抓了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加强了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统计制度的建立和人员配备工作,积极开展了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组织了统计人员职称考试,加强了农村基层统计建设,重点强化农村统计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小康监测工作和农村统计工作,对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农村统计工作弱化的乡镇,进行了检查落实,确保了农村统计工作质量。在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基层企业认真贯彻《日照市统计负责人制度》,使各部门非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保持了稳定。
【第五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 为搞好全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全市各级狠抓了人口普查的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施“四落实”工作,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主要制定和完善了《日照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流程与计划》和《日照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规划》,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和普查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建立了会议、文档管理、请示汇报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日照市人口普查地理区域划分和区域图绘制试点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试点;圆满完成了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完成了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名录的调查;完成了乡级以上行政区划核查和普查参考地图的搜集工作,以及乡级普查地图的绘制和普查区域划分及调查小区图的绘制试点工作;开展了人口普查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牟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