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9年,日照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各类案件193件,争议金额4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0%和75%,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元。
【宣传工作】 一是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上街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并印制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在市区及各区县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并在各区县举行各种宣传活动。二是在各新闻媒体刊登有关仲裁方面的新闻稿件。全年共在《日照日报》、《日照经济》、《经济发展战略》等刊物发表关于仲裁的文章6篇,刊出《日照仲裁》4期。三是与日照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仲裁法律热线,通过电台向全市人民宣传仲裁法律知识,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拨打热线的听众多达40余人。
【队伍建设】 (一)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推选出10名办案经验丰富、品行高尚、办事公道的兼职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并进行了专门培训。(二)加强对仲裁员及各仲裁办事处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办事处及仲裁员的仲裁活动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每起案件必须做到快捷、及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决公正、合情合理。(三)狠抓业务培训。业务学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个人自学与培训相结合,鼓励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深造学习,充分利用每周五业务学习时间,对工作人员进行以仲裁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在办事处人员培训中,组织各科室参加模拟庭审活动,促进了仲裁员及机构工作人员庭审能力、案审水平的提高;多次组织业务骨干赴济南、淄博等地进行业务学习。
【开拓服务领域,增加案件来源】 1999年,市仲裁办在原有的建筑工程承包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确立以金融方面作为联络案源,先后走访了市中行、市工商银行、莒县农行、莒县城市信用社、莒县建行、五莲县城市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宣传仲裁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初步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和支持,已先后有多起借款合同纠纷交由仲裁处理,涉案标的额达2100万元。
(市仲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