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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不含执行案件)13088件,审结1285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4%和5.9%;审判质量、效率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全市法院年人均办案40余件,市中级法院案件质量在全省法院考核中位居第二。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83件,判处犯罪分子1287人,分别比上年上升16.0%和26.4%,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95人。重点打击了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犯罪特别是流窜犯罪、团伙犯罪,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审结贩运假币、伪造、变卖金融凭证、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犯罪案件14件18人;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审结该类案件30件31人。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不枉不纵、宽严相济,对证据不足、自诉人控告罪名不能成立的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改造中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6名罪犯给予减刑和假释。认真做好少年法庭工作,按照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从轻判处69名未成年犯罪分子,全市法院有一处少年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此外,还召开公判大会22场次,宣判案件110件,旁听群众16.7万人次。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849件,标的额7.71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9.2%和上升25.3%。加强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农村经济改革等案件的审理。共审结企业间购销合同纠纷1055件,标的额8700余万元,进一步理顺了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妥善审结国有企业承包、租赁、联营、出让等纠纷186件、企业破产案件14件,加快了国有资产重组,保障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依法审结借款、存单、票据等金融纠纷713件,标的额2.5亿元,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帮助基金会清收债权,维护了金融秩序,规范了金融行为;及时审结农村土地、果园、山林等承包合同纠纷83件,依法制止了随意撕毁承包合同等违法行为,保障了国家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7861件,比上年上升24.2%,大量债务、婚姻家庭、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办案中注重做好调解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调解结案率达64.1%,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28件,比上年上升44.3%,其中行政机关胜诉的110件,败诉的84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共接待来访13508人次,处理人民来信429件,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继续减少。立案信访工作在全省法院考核中名列第一。
四、深入开展“执行年”活动,集中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执行工作宣传周”活动,争取社会支持,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于年底抽调全市法院1/4的干警、40余部车辆,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行动。全年累计执结各类案件7605件,执行标的额3.52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57.8%和137.4%,实现了年度收结案平衡,并减少历年积案1006件,为彻底甩掉执行“包袱”打下了基础。
五、狠抓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审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100%,当事人公开举证、质证,法官当庭认证并作出裁判,减少了“暗箱操作”的问题。依法加强合议庭、审判人员的职权,落实审判责任,克服了传统做法中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职责不清的弊端,促使审判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东港区法院探索实行了审判长责任制,对竞争选拔出的36名审判长,依法赋予其较大的裁判权,收到明显效果,吸引了16个省市的60余家法院前来考察学习。
加强内部监控措施,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实行逐案评查制度,定期通报反馈案件质量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实行立案催办、督办制度,减少了超审限办案、久拖不决的问题。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中院共受理上诉案件648件,改判基层法院一审处理不当的案件128件,发回重审42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73起案件提起再审,依法改判16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审结检察院抗诉案件11件,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改判的5件。全市法院上诉案件的改判发回率为26.2%,下降2.8个百分点,审判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六、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开展“创满意”活动。按照上级要求,把全市人民法庭撤并为19处,实行集中办案,并由中院直接对法庭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规范了法庭审判秩序和内部管理,促进了法庭的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先后培训基层办案人员10余次,并从8月份开始,对全体干警进行政治业务轮训。广泛开展业务考试、理论研讨、庭审技能比赛、争当“办案能手”等活动,使法院整体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认真开展“创满意”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五莲县法院开通“118”法律服务热线,专门为老弱病残和案件情况紧急的当事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在争创“两满意”活动评比中,基层法院6名干警分别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和“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1名法院院长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院长”,1处法院和3处法庭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七、加强审判设施建设,改善执法条件。7月1日,面积1万平方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落成启用,结束了建院10年无审判办公场所的历史;基层法院的审判硬件建设也有了较大进展。根据形势的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了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并于12月30日正式挂牌办公。
(史兴用 郑家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