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9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1208所,在校生47.5万人。其中,小学1026所,比上年减少203所,在校生23.9万人;初中128所,比上年增加2所,在校生17.9万人;普通高中22所,招生1.1万人,比上年增长9.2%,在校生达2.9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4所(其中普通中专3所,在校生0.47万人),招生8117人,占高中段招生数的42.6%,在校生223万人;成人中专6所,在校生2631人;乡镇成人教育中心69处;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455人,在校生575人;日照广播电视大学招生577人,在校生1701人。
全市有幼儿园1096所,在园儿童5.3万人。3~6周岁儿童入园率82.8%,比上年增长4.8%。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比率达99.88%,高中段招生比率达50%;全市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9%。
全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优良率保持在98%以上,体育锻炼达标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会考合格率95%以上。1999年,向大中专院校输送合格新生9650人。其中,大学本科录取人数首次突破2000人大关,实际录取2111人,万人比达7.7,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全市有小学教师1.4万人,初中教师1.3万人,高中段和高等学校教师3000人。其中民办教师3800人,小学、初中、高中段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87%、65%。
【基础教育】 一是抓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强城区中小学建设,完成了新营中学一期工程建设;依托东港区聋哑学校建立了日照市盲童学校,实行“一校两牌”。盲校由市举办,委托东港区管理,在全市范围内招生,1999年暑假首届招收盲童16人。二是加快普通高中和幼儿园建设。全年全市用于普通高中新建、扩建的经费投入达1600万元,对幼儿园基建投资500多万元,新建幼儿园10处,改建74处,村级办园率达84%。为加强幼儿园、托儿所的管理,市政府出台了《日照市托幼工作管理规定》。三是启动实施了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程,全市实验室建设、配备实验仪器投入810万元,东港区、五莲县经市里初评,确认已达省评估标准。四是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和管理。全年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2处(五莲县第三中学、莒县长岭中心小学),市级规范化学校19处。对1996年创建的75处市级规范化学校进行了复验,重新公布62处,摘牌13处。
【职业教育】 加强了职业学校布局调整。1999年,东港区依托东港区第二职业中专建立了东港区职业教育中心,将区直的原4所职业高中(中专)、1所成人中专进行合并,职教中心下设河山分校、后村分校和黄墩分校。市直和各区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拟定了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方案,逐步推进。经评估申报,市工业学校和市农业学校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东港区职业教育中心被认定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全年职业高中(中专)有210名学生参加对口升高职考试,实际录取153人,列全省前列。
【成人教育】 1999年,全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5054人,录取1731人,录取率34.2%;研究生报名285人,录取32人,录取率11.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73个专业,报考26021人次、5376科次,当年有914人分获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农村成人教育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农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月,组织全市34名成人专职干部赴泰安市参观学习;12月上旬在五莲县许孟镇召开了为农服务现场会。乡、村两级成人学校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万余期(个),接受培训的青壮年农民首次达到60余万人次。
全市当年新增社会力量办学机构14处。其中,莒县华星中学、莒县文心春萌学校属全日制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秩序更加规范。
【教师队伍建设】 在全市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狠抓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分期分批对小学教师学科基本功和幼儿、初中、高中段教师通用基本功进行了培训,阶段考核合格率达95%,优秀率达30%。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500名,培训校长、园长210名。1999年新评选出市级骨干老师266名;2400名中学教师参加了中学教师助学自考,考试合格率达83%。推行了专业技术双向选择、竞争聘任,有120名教师落聘待岗。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共清退代课教师2000多人。自1999年起,日照师范招收的普通师范专业学生,实行“三加二”五年制即前三年学习中师课程和部分专科课程,并参加成人高考,取得师范类成人高校学籍,后二年主要学习专科课程、教育教学理论及专业特长技能,学生取得“双证”(中师毕业证和成人高校专科毕业证)后毕业。五年制普师专业当年招生200人,音乐、美术专业仍实行三年制,各招收80人。
【机构变更】 根据日政发[1999]40号文件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999]18号)精神,自4月19起,日照开发区内的中小学校划归日照开发区管理,由日照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建设。自6月20起,日照开发区内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由东港区教委移交日照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管理,由市教委指导。6月28日,经日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日照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加挂“日照开发区教育委员会”的牌子,承担辖区内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不增加。
9月1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999]38号)确定,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由市政府直属领导,人事(包括职称和编制)和财务工作从市教委分离出来,学院财务由市财政予以单列,10月1日完成交接任务,招生计划由市计委、市教委综合协调后下达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