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日照港务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执法、保障和服务职能,依法做好航政管理和航海保障工作。1999年完成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检查1330艘次;船舶进出口签证1022艘次;船舶安全检查137艘次,其中FSC96艘次、PSC41艘次,复查84艘次;查出船舶不安全隐患994项;纠正船舶违章357起;海事调查7起;海上救助1起,被救船舶2艘,被救人员2名;发布航行警(通)告8期;海上声明签证11艘次;组织辖区巡逻护航178航次;实施船舶防污文书和防污设备检查146艘次;处理船舶油污事故9起;审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4起;审批危险品进出口检查273艘次,危险品总吨96万吨;审批船舶明火作业78艘次;船舶登记15艘次;签发各类船员适任证书89份,船员服务簿226本。全年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保障了进出港船舶的安全航行。
【监督管理】 行政执法质量体系有了突破性进展,颁布程序文件8个、工作执导书13个,规范各种记录91个,基本覆盖了主要的行政执法工作。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组织监督业务专题讲座9次。选派人员参加有关国际学术交流与研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分层次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已有98%的执法人员取得了上岗资格。实行公示制,政务公开,续聘了社会行风义务监督员,建立了社会监督网络。计算机的应用进一步得到开发。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保护海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 将防止火灾、爆炸、沉船、死亡等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为工作重点,加强对老旧船、低标准船、旅游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加强港口国管理,经日照港开航前检查的船舶无一艘在国外PSC检查时被滞留。1999年5月26日,发现到港的“东湾港18号”货轮伪造《船舶国际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等,与海南水监局配合,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查清了事实,报中国海事局批准,对该轮进行了严肃处理。对通航环境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了′99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有效地处理了几次较大的海上油污事故,保护了辖区海洋环境。
【建立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体系】 1999年11月16日,《日照港务监督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中国海事局的审核,并获得了质量许可证。日照港务监督的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体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质量体系具有连续性,能有效保证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
(马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