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日照市人大常务委员会

档案浏览器

【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月22日—27日在市驻地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3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日照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日照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熊可山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成、何克睦、于焕伦、孙吉芳(女)、袁文清、单联云、葛彦京、杨作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董瑞昌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于刚业、王敏、王世昌、王庆隆、王克亮、司朝瑞、庄恩普、牟大勇、孙开顺、李广春、张加扬、张庆吉、张德庆、赵志荣(女)、徐汝琴(女)、崔亮、蔡建华(女)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焉荣竹为日照市市长,莫西云、刘丕祥、孙运河、徐善来、杨文延、郑玉平(女)、董维杰、傅瑞荣为日照市副市长;选举燕振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李克英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马成训、王庆龙、王希文、王岫云(女)、王泽晓、车金河、尹忠显、朱志祥、刘蔚(女)、刘克训、刘贤亭、苏昭思、李环子(女)、张永霞(女)、张宗团、张承芬(女)、武治成、林鹤峰、郑义堂、贾同梅(女)、徐启莲(女)、黄金华、焉荣竹、解世增、熊可山为日照市出席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期间,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2件。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1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主席团、秘书长等各项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莫西云所作的《关于全市企业改革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重点》;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4月27日,第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监督办法》、《日照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报告。会议任命了4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43名市政府组成人员。
5月26—27日,第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薄明、市审计局局长刘景峦受市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日照市199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关于199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燕振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锡联、市公安局局长王献增分别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规则》。
6月12日,第4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副市长莫西云受市长焉荣竹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副市长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任命杨庆文为日照市副市长;根据焉荣竹的请求,决定同意其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副市长杨庆文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会议还听取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司锡联所作的《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厉彦仓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董瑞昌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许可拘留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厉彦仓的说明》,并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拘留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厉彦仓的决定》。
7月28日,第5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莫西云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市体改委主任李山泉、市计生委主任葛明学受市政府委托分别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公司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汇报》。市计委、市财政局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日照市199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日照市1998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9月29日,第6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靳惠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杨文延作的《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燕振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克英分别所作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决议》。
11月30日,第7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地矿局局长王和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汇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燕振安所作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意见》。会议补选朱正昌为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2月24—25日,第8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并评议了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方凌、经贸委主任李志久、教委主任胡桂莲、公安局局长王献增、司法局局长吴建秀、建委主任王应、水利局局长周绪贵、文化局局长赵斌的述职报告,并对其进行了投票测评。市委书记焉荣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庆文,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战应邀参加了会议,焉荣竹书记作重要讲话。

【全年主要工作】 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都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行执法责任制。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决议》,决定在全市国家机关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并进一步规范完善。召开了全市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对进一步规范完善执法责任制进行了深入发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先后组织对《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农业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乡镇企业法》、《行政诉讼法》及交通、电力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意见。听取和审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先后听取审议了《刑法》、《刑诉法》、《公司法》、《矿产资源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就更好地贯彻上述法律法规,提出20余条建议意见。
(二)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企业改革的监督。组织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企业改革情况的汇报;组织对粮食企业改革及仓储情况进行了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日照市199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决算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全面完成。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乡镇、农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各位主任都包扶一个乡镇,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步伐。同时,组织对个体私营经济、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农业产业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视察和调查。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主任接访和阅批重要信件等制度,狠抓案件的处结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58件次,都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理。
(三)完善人事任免制度,督促被任命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对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考试和供职报告。常委会把法律考试作为任命干部的法定程序。1998年,共组织对65名被任命干部进行了法律考试。为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干部情况,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还坚持了干部任命前供职制度。认真搞好述职评议。1998年底评议了市计委等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常委会根据调查、评议、投票测评等情况,对每位被评议干部作出了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
常委会全年共任命干部76名,免职6名,接受辞职2名。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代表,为代表搞好工作服务。制定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走访联系代表250余人次,召开代表座谈会、联系会等46次,发征求意见信340余封。积极开展代表活动,重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完善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代表小组建设,完善了代表小组学习、视察等工作制度,并及时提出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建议,指导代表小组开展各项活动。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们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非常重视,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加强了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9月,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五)重视区县和乡镇人大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密切与区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坚持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及时向区县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和邀请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指导乡镇人大搞好换届选举。常委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同时,还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日常指导,组织对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培训;重视加强了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贯彻,促进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毕传杰)

【日照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简历】

熊可山

熊可山 1941年10月出生,山东蒙阴人,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59年1月入党,大专文化。1958年8月—1962年1月,任蒙阴县高庄乡会计,桃油公社、官铺公社移民办公室负责人;1962年1月—1975年10月,任蒙阴县官铺区委组织委员、秘书、区委副书记,刘官庄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联城公社党委书记;1975年10月—1976年8月,任临沂地区农办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76年8月—1982年3月,任临沂地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1979年6月—1981年6月兼纪委副书记);1982年3月—1983年10月,任临沂地委副书记;1983年10月—1986年6月,在山东省委党校学习;1986年6月—1989年10月,任莱阳农学院党委副书记;1989年10月—1990年1月,任日照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副组长;1990年1月—1992年12月,任日照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1990年7月—1992年3月兼政法委副书记);1992年12月—1996年2月,任日照市委副书记;1996年2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是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届人大代表,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李连成

李连成 1940年10月出生,江苏淮安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69年11月入党,大学文化。1963年9月—1968年7月,在武汉大学学习;1968年7—12月,在校待分配;1968年12月—1970年2月,在新汶东都农药厂工作;1970年2月—1979年6月,任莒南县一中政治教师、县委宣传部理论教员;1979年6月—1982年5月,在临沂地委宣传部任理论教员(其中,1981年9月—1982年2月,在中央党校理论班学习);1982年5月—1983年12月,在临沂地委宣传部任副科长;1953年12月—1984年12月,任临沂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84年12月—1987年10月,任临沂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临沂大众报社总编辑、党委书记;1987年10月—1989年10月,任临沂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临沂大众报社党委书记;1989年10月—1997年12月,任日照市委常委、宣传部长;1997年12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委常委;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是市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何克睦

何克睦 1943年9月出生,山东莱芜人,1961年7月参加工作,1962年12月入党,大专文化。1961年7月—1978年1月,在陆军二零一师任班长、排长、干事、股长;1978年1月—1979年3月,在济南步兵学校任教员;1979年3月—1989年6月,任济南陆军学校副处长、处长,一大队政委、党委书记,校务部副政委、党委副书记;1989年6月—1990年2月,任二十集团军五十八师副政委、党委常委;1990年2月—1990年10月,任日照市人武部政委,山东省军区党委委员;1990年10月—1994年1月,任日照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山东省军区党委委员;1994年1—3月,任日照市委常委;1994年3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八届、九届市委委员,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于焕伦

于焕伦 1939年9月出生,山东文登人,1964年8月参加工作,1966年5月入党,大学文化。1960年8月—1964年8月,在曲阜师范学院学习;1964年8月—1966年9月,任临沂地委驻临沂县、临沭县“四清”工作队队员;1966年9月—1978年10月,任临沂地区检察分院、公安机关军管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事员、副科长(其中1975年10月—1976年10月,任临沂县学大寨工作队员);1978年10月—1984年2月,任临沂地区检察分院办公室副主任、政工科长、党组成员;1984年2月—1989年10月,任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89年8月为正县级。其中1985年10月—1986年10月,任临沂地委苍山县扶贫工作队队长);1989年10月—1990年1月,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1990年1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中,1991年2月—1991年8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八届、九届市委委员,市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孙吉芳

孙吉芳 1944年8月出生,山东枣庄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民盟,大学文化。1964年8月—1968年12月,在山东财经学院学习;1968年12月—1970年2月,在济南军区农药厂劳动锻炼;1970年2月—1979年6月,在日照县丝山供销社工作,石臼供销转运站会计;1979年6月—1987年4月,在石臼港建设指挥部任会计、副处长;1987年4月—1990年1月,任日照市(县级)政协副主席,石臼港(日照港)建设指挥部副处长、处长、总会计师、副指挥(1989年3月兼财务部经理);1990年1月—1993年3月,任日照市政协常委,日照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财务处长;1993年3月—1997年4月,任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日照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兼财务处处长;1997年4月—1997年8月,任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日照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民盟日照市委主委;1997年8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日照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专务,民盟日照市委主委;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袁文清

袁文清 1940年12月出生,山东潍坊人,1956年11月参加工作,1966年6月入党,大专文化。1956年11月—1965年11月,潍坊汽车运输公司工人;1965年11月—1978年9月,山东第一机械厂修配厂工人,“三不脱离”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团委副书记、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1978年9月—1983年10月,任山东第一机械厂修配厂厂长、党委副书记;1983年10月—1986年6月,在山东省委党校学习;1986年6—11月,在山东第一机械修配厂工作;1986年11月—1990年7月,任临沂地区乡企局副局长(正县级),党组副书记;1990年7月—1995年3月,任日照市乡企局局长、党委书记;1995年3—12月,任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乡企局局长、党委书记;1995年12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6年6月—1997年2月兼市中小企业园党委书记);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市政协五届常委,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单联云

单联云 1939年11月出生,山东日照人,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71年1月入党,大学文化。1963年9月—1967年9月,在山东财经学院学习;1967年9月—1969年12月,在校待分配,鱼台县工程兵农场劳动锻炼;1969年12月—1976年4月,在日照县石臼供销社工作,大坡公社党委秘书;1976年4月—1984年2月,任日照县巨峰公社党委常委、宣传委员、副书记,涛雒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巨峰公社党委书记;1984年2月—1989年11月,任日照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级日照市副市长;1989年11月—1996年2月,任日照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1996年2月—1998年2月,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市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市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葛彦京

葛彦京 1943年6月出生,山东日照人,1966年9月参加工作,1971年入党,大专文化。1963年8月—1966年9月,在临沂师范学习;1966年9月—1967年9月,在校待分配;1967年9月—1970年10月,在莒南县坪上完小、日照县碑廓联中任教;1970年10月—1982年7月,日照县委宣传部工作员,县委办公室工作员,县委组织部秘书,县委办公室秘书;1982年7月—1984年5月,任日照县两城公社党委副书记;1984年5—9月,任日照县委办公室主任;1984年9月—1985年4月,任日照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85年4月—1989年11月,任县级日照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兼党史委主任;1989年11月—1994年2月,任日照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1年9月—1994年2月兼市保密局局长);1994年3月—1997年8月,任日照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1997年8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委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委员;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市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市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市政协四届、五届委员。

杨作田

杨作田 1940年9月出生,山东日照人,1958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4月入党,初中文化。1958年7月—1960年4月,在日照县高旺铁厂任车间主任,厂团委书记;1960年4月—1962年12月,任日照县交通局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1963年1月—1965年5月,任日照县马庄区皋陆公社党委委员、文书,临沂王桥四清工作队庄墩村工作组组长;1965年5月—1980年6月,任日照县黄墩区委副书记,马庄公社党委书记、管委主任,涛雒公社党委书记、管委主任(1965年8月—1966年9月,任日照县石臼四清工作大队石臼分队指导员,韩家村工作组组长);1980年6月—1987年8月,任日照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档案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委员、县级日照市委企工部部长;1987年8月—1989年11月,任县级日照市委常委、企工部部长,日照市副市长;1989年11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国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协五届常委;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市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董瑞昌

董瑞昌 1943年3月出生,山东莒县人,1962年7月参加工作,1963年8月入党,大学文化。1962年7月—1984年4月,在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学员、翻译、秘书、参谋、队长(副团级,1981年11月);1984年4月—1984年7月,在临沂地区外贸局任业务科副科长;1984年7月—1988年8月,在临沂地区外贸综合公司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88年8月—1989年4月,任临沂地区外贸局副局长;1989年4—11月,任县级日照市委副书记(挂职);1989年11月—1991年6月,任日照市外贸局长、党组书记;1991年6月—1992年3月,任日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保留正处级);1992年3月—1993年3月,任日照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1993年3月—1998年2月,任日照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其中,1993年5月—1994年3月兼办公室主任);1998年2月至今,任日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是市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毕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