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5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建设“三铁法院”为总抓手,在认真搞好集中教育整顿的同时,积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全年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不含执行案件)12658件,审结12134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0.6%和8.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7和6.4个百分点。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1件,判处犯罪分子1018人,分别比上年增长7.4%和7.5%;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327件,增长9.6%;一审行政案件159件,下降64.7%;积极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137件,标的额6.16亿元,分别增长8.7%和38.1%。全市法院人均办案数达34.4件,53名干警办案超百件。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市中级法院审结的各类一审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判率仅为12.2%和17.8%。案件审理期限明显缩短。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案件达99%,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比上年平均缩短12天。当事人来信来访特别是越级上访、重信重访明显下降。立案信访工作在省法院考核中名列各中院第一,民事、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工作均保持全省先进位次。年内,全市法院有19个单位和33名个人受到表彰,有的被评为“全省模范法庭”、“全省优秀法官”,有的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
【建设“三铁法院”活动】 年初,市中级法院提出在全市法院开展建设“三铁法院”活动,即建设铁班子、带出铁队伍、办出铁案子,并制定了具体标准和考核奖惩办法,对基层法院于年底进行考核打分,总分在95分以上的,授予“三铁法院”称号。围绕“三铁”目标的实现,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共抽查各类案件3404件,对程序违法案件及时作了纠正,并严肃处理了3名违法违纪干警,其中警告2人,辞退1人。坚持开展了四个“活动日”:将每月1日定为“一把手活动日”,全市法院“一把手”一起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增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将每月第一个周六定为“党团活动日”,以支部和小组为单位开展组织活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每月10日定为“院长接访日”,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全年共接访93次,接待涉案群众来访524人次,解决有关问题273个,停访息诉71人次;将每月11日定为“11警钟日”,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教育,凡群众举报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是否属实,都要责令其在这一天当众说清楚。推选来自基层法院的3名干警到各区县巡回举行了廉洁勤政先进事迹报告会,树立了典型,弘扬了正气。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从全市聘请71名执法执纪监督员,赋予其持证对全市法院干警进行监督的权力。建设“三铁法院”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法院人事制度改革】 年内,市中级法院和两个基层法院先后进行了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的人事制度改革。经过考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竞争演讲、组织考察等步骤,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青年同志脱颖而出。中院有28人分别竞争为中层正副职,其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3.6岁降为36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31.8%上升为69%。基层法院通过竞争上岗,有63人分别竞争为中层正副职。改革的推行,使干部队伍向年轻化、专业化迈出了一大步,有效地启动了内部活力。
【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市中级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于5月21日成立,该中心是中院负责处理有关对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事项的专门机构。举报中心受理对中级法院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基层法院正、副院长、庭长(含人民法庭庭长)在审判工作和执行公务中下列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隐瞒或者伪造证据;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秘密;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乱收费、乱拉赞助等违反诉讼费管理规定的行为;为案件指定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案件;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其他违纪行为。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于9月初至年底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全市法院抽调大量人力、物力,大打执行“歼灭战”,全力围剿“法律白条”。通过公开执行、开庭执行、公告执行以及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执结各类案件4820件,标的额2亿余元,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提出的清结率80%的目标,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市中级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开工建设】 4月28日,市中级法院审判办公大楼正式开工建设。该大楼位于新市区泰安路以北,海关大楼东侧,设计为地上6层,地下1层,高24米,长89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
【全省模范法庭——石臼法庭】 石臼法庭现有正式干警15名,辖石臼、秦楼两个街道办事处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近几年来,该庭以创建“人民满意法庭”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司法,热情服务,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763件,结案标的额8843万元,人均结案过百件,创建庭以来最好水平。该庭被东港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执法单位”称号,被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998年7月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模范法庭”称号。
(史兴用 席刚 郑家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