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围绕“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商贸”的主题,共完成市场建设总投资5亿元,新建、扩建、改建市场43处,增扩市场面积93.4万平方米,增加摊位4.7万个。到1997年底,全市市场总数已达到268处,其中消费品市场247处、生产资料市场14处、生产要素市场7处。
1997年,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达到45.2亿元,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69.2%,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达到8处,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和年交易额过亿元市场的增长幅度均居全省第一,其中安东卫海货城成交额突破18亿元。太阳城市场自投入运营以来,经济和社会效益日趋显著,交易额达到3.6亿元。
“八五”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1145起,其中大要案107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2大类30多个品种。其中:劣质化肥9717吨、农药20.7吨、卷烟179标箱、饮料19.2万瓶、各种酒近10万瓶,假冒注册商标标识50万套,总价值1663万元。共有14处市场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市场称号。
集贸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支撑了商品流通的半壁江山;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三次产业结构的优化,全市一、二、三产业比例达到33:37:30;开辟了就业渠道,解决了31万人的就业,进一步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强了人们的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场建设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各级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市场建设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繁荣区域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市场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来抓,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区县、办事处普遍成立了市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并分工一名负责人靠上去,紧抓不放。各级人大、政协对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工作十分关心,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员视察调研,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据不完全统计,“八五”以来,市政府先后8次对市场规划、培育、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市人大、政协领导先后6次视察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并有3处市场被列入“市长工程”。各级工商、城建、公安、土地、财政、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多年来也密切配合,坚持规划审批、搬建拆迁、政策扶持、服务配套“四个统一”,为加快全市市场建设与培育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级有关部门把市场培育、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自觉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建设的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先兴市、后建场,先活跃、后规范的原则,努力做到市场建设量质并举,量效并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市场建设意见》,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八五”期间市场建设规划》,提出从“八五”末到200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以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城市市场为支柱,农村市场为前沿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初步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膨胀产业规模,培育具有主导产业特色的专业市场。安东卫海货城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评为“中华之最”海产品交易市场。
(三)放宽政策,重扶轻赋。坚持“一切着眼于繁荣,一切着眼于发展”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放宽搞活的措施。一是放宽交易主体,人不分南北,业不分工商,货不分公私,吸引国有、集体企业进场摆摊设点,允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场交易,平等竞争。二是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不准上市的商品外,均可正常经营。三是放宽经营方式,允许零售单位进场收购。四是禁止任何单位在市场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印发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缴费项目卡,个体私营业户有权拒交超出项目卡外的的收费,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凡国家放开价格的品种,可以随行就市,以质论价,平等竞争,自愿成交。六是积极为外地客户和本地农民进入市场减、缓、免有关税费,提供场地、居住、户籍、子女入托入学、通讯等服务,还为部分贡献较大的业户办理了农转非。
(四)广辟渠道,多方筹资。按照政府决策,多方兴建,谁投资、谁受益,加快发展的市场建设要求,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筹资建市场,形成了政府、企业、村(居)、外商一起上的投资格局。围绕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快城区便民市场建设,市区基本形成了“三批九零”的市场格局。城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保证了市区的蔬菜供应。
(五)强化管理,力促繁荣。按照“多方兴建、统一管理、建管结合”的原则,在规模较大的各类专业市场设立市场管理和治安机构,加大了市场管理力度,完善了各项市场管理规则,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危害市场的各种不法行为严厉惩治。先后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8个大类,100多个品种,价值近1000万元;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500余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00多人次。全市80多处大中型市场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政策法规宣传栏、监督服务台和举报箱,16处城区市场建立了“商品信用卡”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了“文明经营户、消费者信得过摊位”评选活动,全市已发展市级文明市场48处、省级文明市场14处、国家级文明市场1处。
(王致光)
市场规划建设管理
“八五”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围绕“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商贸”的主题,共完成市场建设总投资5亿元,新建、扩建、改建市场43处,增扩市场面积93.4万平方米,增加摊位4.7万个。到1997年底,全市市场总数已达到268处,其中消费品市场247处、生产资料市场14处、生产要素市场7处。
1997年,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达到45.2亿元,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69.2%,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达到8处,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和年交易额过亿元市场的增长幅度均居全省第一,其中安东卫海货城成交额突破18亿元。太阳城市场自投入运营以来,经济和社会效益日趋显著,交易额达到3.6亿元。
“八五”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1145起,其中大要案107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2大类30多个品种。其中:劣质化肥9717吨、农药20.7吨、卷烟179标箱、饮料19.2万瓶、各种酒近10万瓶,假冒注册商标标识50万套,总价值1663万元。共有14处市场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市场称号。
集贸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支撑了商品流通的半壁江山;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三次产业结构的优化,全市一、二、三产业比例达到33:37:30;开辟了就业渠道,解决了31万人的就业,进一步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强了人们的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场建设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各级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市场建设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繁荣区域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市场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来抓,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区县、办事处普遍成立了市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并分工一名负责人靠上去,紧抓不放。各级人大、政协对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工作十分关心,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员视察调研,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据不完全统计,“八五”以来,市政府先后8次对市场规划、培育、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市人大、政协领导先后6次视察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并有3处市场被列入“市长工程”。各级工商、城建、公安、土地、财政、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多年来也密切配合,坚持规划审批、搬建拆迁、政策扶持、服务配套“四个统一”,为加快全市市场建设与培育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级有关部门把市场培育、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自觉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建设的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先兴市、后建场,先活跃、后规范的原则,努力做到市场建设量质并举,量效并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市场建设意见》,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八五”期间市场建设规划》,提出从“八五”末到200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以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城市市场为支柱,农村市场为前沿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初步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膨胀产业规模,培育具有主导产业特色的专业市场。安东卫海货城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评为“中华之最”海产品交易市场。
(三)放宽政策,重扶轻赋。坚持“一切着眼于繁荣,一切着眼于发展”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放宽搞活的措施。一是放宽交易主体,人不分南北,业不分工商,货不分公私,吸引国有、集体企业进场摆摊设点,允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场交易,平等竞争。二是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不准上市的商品外,均可正常经营。三是放宽经营方式,允许零售单位进场收购。四是禁止任何单位在市场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印发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缴费项目卡,个体私营业户有权拒交超出项目卡外的的收费,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凡国家放开价格的品种,可以随行就市,以质论价,平等竞争,自愿成交。六是积极为外地客户和本地农民进入市场减、缓、免有关税费,提供场地、居住、户籍、子女入托入学、通讯等服务,还为部分贡献较大的业户办理了农转非。
(四)广辟渠道,多方筹资。按照政府决策,多方兴建,谁投资、谁受益,加快发展的市场建设要求,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筹资建市场,形成了政府、企业、村(居)、外商一起上的投资格局。围绕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快城区便民市场建设,市区基本形成了“三批九零”的市场格局。城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保证了市区的蔬菜供应。
(五)强化管理,力促繁荣。按照“多方兴建、统一管理、建管结合”的原则,在规模较大的各类专业市场设立市场管理和治安机构,加大了市场管理力度,完善了各项市场管理规则,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危害市场的各种不法行为严厉惩治。先后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8个大类,100多个品种,价值近1000万元;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500余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00多人次。全市80多处大中型市场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政策法规宣传栏、监督服务台和举报箱,16处城区市场建立了“商品信用卡”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了“文明经营户、消费者信得过摊位”评选活动,全市已发展市级文明市场48处、省级文明市场14处、国家级文明市场1处。
(王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