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仲裁委员会,是日照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组建的从事经济纠纷仲裁工作的专门机构。1996年9月1日正式成立对外办公。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正处级建制的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联络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于1996年12月到位后,一是狠抓了《仲裁法》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二是狠抓了建章立制工作。三是加强了仲裁员队伍建设,适应仲裁工作的需要。四是狠抓了办案质量、规范了办案程序。五是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取得了他们在合同鉴证、公证、审批等方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六是理顺了工作关系,狠抓了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1997年该委共受理各类经济财产权益纠纷案件65起,涉及争议金额1300万元,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
(仲裁办)
仲裁
日照仲裁委员会,是日照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组建的从事经济纠纷仲裁工作的专门机构。1996年9月1日正式成立对外办公。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正处级建制的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联络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于1996年12月到位后,一是狠抓了《仲裁法》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二是狠抓了建章立制工作。三是加强了仲裁员队伍建设,适应仲裁工作的需要。四是狠抓了办案质量、规范了办案程序。五是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取得了他们在合同鉴证、公证、审批等方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六是理顺了工作关系,狠抓了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1997年该委共受理各类经济财产权益纠纷案件65起,涉及争议金额1300万元,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
(仲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