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7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严打”和执法监督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市检察院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东港区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刘贤洪被高检院记一等功,五莲县院副检察长郑培所被省院授予“优秀检察官”称号。另外有4个单位、12名干警受到省院、市委、市政府表彰。
(一)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大要案,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把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放在检察工作首位,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8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57件,挪用公款案18件,其他8件。在立查的案件中,贪污贿赂案占68.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大案67件,要案5件,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86.7%,同比上升7.1%,查办要案是建市以来最多的一年;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14件,占16.9%。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原市农机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秀宜(副处级)特大受贿案,原市劳动局劳动保险处主任李永明(副处级)重大贪污受贿案,原铁道部第十一局山东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徐振文(正处级)重大受贿案等。全市检察机关把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纳入反腐败的总体格局,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27件,其中玩忽职守案6件,刑讯逼供案1件,非法拘禁案11件,重大责任事故案6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2件,包庇案1件。加强举报工作,共受理来信530件,来访304件,接受公民举报的经济、法纪案件线索706件,初查80件,从中立查了一批犯罪案件。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46.7万余元。
(二)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88件732人,同比分别下降23.1%和27.6%,经审查批准逮捕414件588人,同比分别下降28%和33%;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96件774人,经审查起诉433件629人。共批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重大盗窃等重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347件,占批捕总数的56%;起诉各类重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403件,占58%。在保卫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等重大政治任务面前,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快捕快诉。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修订后的刑法,改革批捕、起诉及出庭工作,对案件事实、证据严格把关,共对12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4人;共出席一审法庭公诉419件(次),出席二审法庭5件(次),适用简易程序93件(次),实现了批捕起诉工作无梗阻、不误事的要求,保证了打击准确、及时、有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修改后的刑诉法关于加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立法精神,加强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的监督。对有案不立的开展立案监督4件,对认为不当的刑事判决、裁定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2件,对判决后不按规定交付执行和管教中的超期羁押等违法现象提出纠正意见58件(次)。共受理刑事申诉案33件,立案复查4件,改变原决定3件。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94件,立案审查32件,向法院提出抗诉7件,法院开庭再审7件,已改判2件。通过开展执法监督,促进了严格执法。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了严格执法。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倡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增强了围绕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改选了总支成员,调整了支部成员,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行风建设为重点,建立“一把手”总负责、一岗双责领导体制,推出“一牌四卡”廉政工程,对内制定了行为规范、跟踪办案、非工作时间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对外通过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聘请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加强了监督,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较好地维护了检察机关形象,各区、县检察院都在行评中获得第一名好成绩,市院也取得较好的名次。加强了教育培训工作,对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修改后的《刑法》进行了学习培训,提高了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两级院4个档案室全部达到省“一级先进”标准,被评为优秀档案系统,开通了明码传真,统计微机实现了远程联网。
【反贪“百日会战”】 5月29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局长紧急会议。会议决定,为克服修改后的刑诉法给侦查工作带来的困难,努力完成全年反贪任务,自6月1日至9月10日,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贪“百日会战”活动。主要措施是:加强举报工作,放开初查,扩大案源;突出对窝案串案的查办,力争从小案中挖出大案要案,从个案中挖出串案窝案;调整侦查力量,在检察机关内部打破局、处(科)、室界限,调集精兵强将投入侦查破案;加强领导,实行检察长包案制,办案责任制,努力推进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这期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9件,其中大案13件,特大案件2件,要案1件。
【查办渎职犯罪专项斗争】 3月28日,市检察院针对全市商贸活动中巨资屡屡被骗的情况,在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编辑《情况反映》特刊,上报了《当前我市巨资被骗现象严重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文,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尹忠显,副书记熊可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肖开富分别批示,要求严厉查处此类案件,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所有权,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由此拉开了打击渎职犯罪专项斗争的序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领导的指示,加大打击渎职犯罪力度,相继在市大昌集团公司、市粮贸总公司、五莲县政府驻满州里办事处等单位立案查处渎职犯罪案件6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一牌四卡”廉政工程】 8月15日,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提出,为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一牌四卡”廉政工程,即全体干警挂牌上岗,干警拒礼拒贿建立《拒礼拒贿登记卡》,执行公务时随手发放《廉政监督卡》,定期向发案单位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定期向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卡》,从而使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王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