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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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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打基础的一年。为此,人防办公室首先认真组织学习了人防法的原文和人防法释义,深刻理解其内涵,并举办了全市首期人防法培训班,学习法律规定,掌握法律知识,理解人防法内涵。其次是理顺执法秩序。人防办公室主动与政府法制部门和法院部门联系,统一思想,规范了依法行政的行为,加大了执法力度。第三,为保障人防法的落实,人防部门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局、市建委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执法力度,保障〈人民防空法〉贯彻落实的通知》,使人防法规定的内容更加具体化,更便于操作和实施。同时,报市编委批准,成立了人防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建立和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
人防机构全面理顺。原人防办公室是副处级事业单位,1995年虽改为行政单位,但机构一直不理顺,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这次借《人民防空法》的颁布和机构改革的机会,依法全面理顺了人防机构。一是1997年8月划归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仍然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真正实现了军政双重领导;二是1997年8月22日经省编委批准,升为正处级规格;三是经市编委批准,人防办设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工程管理科为正科级建制;另增设指挥通信科;设立人防通信站、人防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人防收费难中求进。人防收费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赋予人防部门筹集人防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家适度从紧的金融货币政策的大环境下,建设资金匮乏,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基建项目大幅度减少,严重地制约了人防收费。为筹集好这项资金,市人防办采取有效措施,使人防收费工作在困难中求进展。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经过努力拼博,全年共收费70多万元。
“三防”(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知识教育横向有发展,纵向求效果。根据《日照市“九五”人防建设计划》的要求,结合新市区的实际,1997年在原有3所初级中学的基础上,又在3所初级中学开设了“三防”知识教育课,年受教育人数达2390人。工作中,坚持外学经验与内抓质量相结合,配备了部分教学器材,并及时对教学情况进行督导,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坚持人防工程的维护和维修。全市第一个自建人防工程建成后,市人防办把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做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一是健全了有关制度,组成了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的人防工程维护、维修组织;二是对人防工程设备设施不定期检测;三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使人防工程和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吴开修 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