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水平】 1997年,全市双拥和优抚安置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提高“两力”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取得显著成效。7月份,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一是“四个一”实体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优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截止年底,各抚优储金会共融通资金750万元,用于扶持优抚对象600万元,上项目2100个(年增效益1600万元);各优抚医疗中心累计为优抚对象减免各种医疗费用120万元;各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培训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4500多人(次),年人均创收近6000元;全市1万余个送温暖小组和4000多个义务帮工队做好事30余万件(次)。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体制进一步健全,优抚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全市统一实行《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证》,出台了《日照市优抚对象优待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并对优待金城乡一体化统筹进行了试点。二是大力加强优抚对象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争创百佳优秀士兵家庭等活动,激励广大优抚对象在新形势下发扬光荣传统,再立新功。为迎接香港回归,莒县专门召开了驻港部队莒县籍士兵家属座谈会,并向每个驻港部队指战员发出了慰问信。市及部分区县分别召开了表彰会议,一大批优抚对象受到市县表彰;54892部队、滕兆池、张英等一批模范单位和个人受到国家和省表彰。三是积极做好双退安置工作。全市共接收退伍士兵1984人,按政策规定符合安排工作的1036人。还按政策规定调整了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四是加强了烈士陵园建设管理工作。开展了建立日照暴动纪念馆募捐活动,全市共捐款61万余元。日照暴动纪念馆已开工建设。
【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加强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组织有关人员赴邹城市北宿镇参观学习,并在全市普遍开展了试点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市已有58%的乡镇政府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中,一是对全市村(居)委会建设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调查,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二是与市委研究室联合对全市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意见》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后进村(居)委会整顿和建设的通知》,对261个后进村委会进行了整顿。全市8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75%以上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95%的村推行了村务公开,绝大多数村达到了组织、职责、制度、场所“四落实”。10月份,五莲县民政局在全国村务公开研讨会上介绍的经验受到国家民政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并被推广。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迈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勘界和区划地名工作。1997年,日照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年内全面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5个市地之一。经过积极努力,由日照市牵头的682.5公里边界线的勘定已基本结束,共埋设界桩57棵(其中三交点界桩4棵),调绘带状地形图1365平方公里。由日照市牵头的8条县级边界线,已有6条边界线的勘界成果资料上报省勘界办。在第三次全省勘界工作会议上,日照市有2个单位和4名个人受到表彰,有两条线的成果资料被评定为全省勘界成果二等奖。为了加强对地名的依法管理,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日照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农村地名城市化管理工作也卓有成效。
社团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对全市市、区县、乡镇三级417个社会团体,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全年注册登记社团32个、变更登记4个、注销登记1个,查处有问题的社团7个,其中取缔1个。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据统计,全市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6656个13196人。省民政厅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婚丧管理工作。日照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全市设集中婚姻登记处6处、巡回登记点16处,有效地制止了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的不正之风。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438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丧葬用地管理、坚决制止骨灰乱埋乱葬和滥建公墓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坟还耕活动,全市共平(迁)坟头29.5万座,还耕3090亩,基本实现了市区内、耕地内、铁路和公路两侧无坟头;继续推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全年火化尸体16322具,火化率达99%以上。市局被评为“全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
(徐延洪 张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