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7年,市纪委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同步并进,协调发展。二是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围绕二次创业,做到支持、参与、服务坚定不移。三是除了直接查办一些重大案件、抓好专项清理任务外,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反腐败工作机制作用上,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四是在狠抓反腐败三项任务落实的同时,努力加强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上做了深刻认识和理解。
【重要会议】 3月20~21日,市纪委召开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纪委八次、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1996年全市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安排1997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市六大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市委书记尹忠显到会讲了话。
10月23日,市纪委召开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中纪委一次、省纪委八次及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十五大的主题,把思想统一到十五大精神上来,为全面完成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工作。
【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情况】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元旦和七一期间,全市乡镇以上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各级领导干部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自律意识、群众观念和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和接受礼品登记等各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市委管理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都按规定对全年的经济收入作了申报;165个处级单位建立了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有271人次登记上缴了价值27.52万元的礼品(礼金);211个国有(集体)企业建立了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全市共停、缓建办公楼25栋,降低装修标准20栋,节省资金3606万元;取消、压缩了一批会议、庆典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取消29辆购车计划;处理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573部、移动电话59部。同时对压缩文件、精简会议、公款安装住宅电话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83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22件(含1996年度遗留16起),涉及科级以上干部案件19件,当年结案210件,处分203人。其中受撤职以上重处分的113人。立查各类经济案件108起,占立案总数的52.4%,万元以上大案44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6.7%和48%;立查团伙性案件9起,立案37人,同比分别增长125%和48%;市区(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100起,占立案总数的48.5%。在查办案件中,正确坚持了“一要坚决、二要稳妥”的方针,既坚决果断地惩治了少数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了犯错误的人。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贯彻中发[1996]13号、鲁发[1997]7号文件精神,下大力气减轻农民负担。共废止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115件,取消不合理负担项目139个;69处乡镇全部实行了预决算审批、农民负担卡制度,绝大多数村的农民负担已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治理企业“三乱”取得明显成效,对145家国有(集体)企业和13家民营企业实行了挂牌保护,在合资企业推行收费项目卡制度,帮助企业抵制各种不合理负担225.5万余元。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查出违纪和使用不当金额589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1.3亿元。按照纠建并举的方针,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市直43个部门的行业作风进行了民主评议,有41个部门向社会作出了服务承诺。从而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初步形成了集“管理、教育、监督、服务”于一体的纠风工作机制,受到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纠风办公室的肯定,并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党风廉政教育、新闻宣传、信访、调研信息工作】 党风廉政教育。在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同时,结合“政策法规年”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新颁布的党纪政纪条规,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能力。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共在省部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发稿438篇,大力弘扬正气,抨击腐败现象,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紧紧围绕香港回归、党的十五大召开等重大事项,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点解决集体和越级上访,维护了全市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调研信息工作。共组织开展大的调研活动46项,形成调查报告46件;编发上报省纪委信息163条、中纪委信息154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市纪委办公室被省纪委办公厅授予“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始终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保证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三是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干扰经济发展、败坏全市对外开放良好形象的人和事,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坚持“一要坚决、二要稳妥”的方针,进一步深化“查处一起案子,治理一个单位,维护一方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五是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衡量和处理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积极支持改革者、严肃杏处违纪者。
(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