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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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到1997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达229处。其中综合医院8处、中医医院2处、精神病院2处、中心卫生院17处、乡镇卫生院49处、卫生防疫站5处、结防所3处、皮防所3处、妇保院(站)5处、卫生学校4处、药检所3处、其它卫生机构128处。拥有卫生人员65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610人(正高11人,副高185人,中级1320人,初级4080人)。开设床位3753张,病床使用率为60.7%。千人口占有床位1.44张,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06人、医师0.79人、中医(药)人员0.2人、护师(士)0.52人。年诊疗病人326.9万人次,收治病人110703人,平均住院日为7.5天,治愈好转率为97.1%。
全市行政村设置医疗点3136个,乡医(卫生员)4832人,村卫生室覆盖率为95%,每村平均拥有卫生室1.05个、卫生人员1.61人。

【农村卫生】 (一)卫生政策。市政府以日政发[1997]第92、93、94号文件下发了《日照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日照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日照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
(二)初保及合作医疗。全市开展了创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合格乡镇活动,并在各区县进行试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安全卫生水普及率达95%;进一步规范了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到年末,全市乡镇合作医疗覆盖率达70%。
(三)卫生机构建设。各区县普遍加大对农村卫生“三项建设”的投入,新完成5处乡镇卫生院改貌任务,改建扩建业务用房近万平方米,乡镇卫生院改貌累计完成94%;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率达71%;深化医院分级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档次,县级医院60%达到“二甲”标准,乡镇卫生院40%达到“一甲”标准。
(四)卫生支农。采取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对口支援等方式,帮助提高农村卫生管理水平和乡村卫生队伍素质。共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乡村医务人员达1800余人,市县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10余处,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0余项。市县共派出6支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农民义诊2500人次,免费发放治疗药品价值2万余元。
东港区政府、五莲县卫生局、岚山头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有5人被评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个人。

【预防保健】 全年传染病总发病率降至0.7626‰。
(一)计划免疫与消灭脊灰。继续巩固计划免疫第三个85%的成果,推广普及计划免疫定点定时接种法。全年冷链运转10次,基础免疫接种20余万人次,强化免疫105万人次,“四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消灭脊灰证实工作取得成效,全年进行脊灰强化免疫2次,服苗21万人次,服苗率为98.5%,报告AFP病例8例。
(二)重点传染病防治。霍乱防治:重点加强对渔民、城乡中小饭店和街头食品卫生的治理。全年共检疫渔船1490艘(次),渔民体检11526人次,SPA快诊3672份,未发现病原菌。
肝炎防治:全年接种乙肝疫苗3万余人次,新生儿接种率已提高到90%以上,1~14岁儿童,市直接种率达90%以上、农村达68%;甲肝疫苗接种率也有较大提高。并加强对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对查出的778名“五病”患者均予以调离。
结核病、皮肤病、精神病防治:大力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对病人实行归口管理。全年初诊病人4286例,新发涂阳病人357例,均予以免费治疗;对现有的139例麻风病人,定期随防,定期服药,对现症病人联合化疗,积极做好康复工作;性病防治工作得以加强,全年共查出梅毒29例、淋病69例、尖锐湿疣17例,非淋菌性尿道炎42例,均获治愈。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有了新进展,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大楼顺利开诊,门诊病人7900人次,收住院330例,治愈好转率94.3%,日照市被确定为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试点市(县)。
(三)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防治:卫生、盐务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在重点病区、重点人群中补服碘油丸。1997年,全市共监测盐样1726份,查处不合格碘盐206吨;有30万特需人群补服了碘油丸,补服率达91%。顺利通过了省消除碘缺乏病考核验收,提前1年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要求。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开展冬春季突击性灭鼠活动,对发病人数较多的乡、村进行疫点灭鼠,投放鼠药2500余公斤。对高发区人群和疫点村人群进行疫苗预防接种,使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降到0.237‰,比去年下降26.2%。
疟疾防治:血检发热病人9780人,未检出阳性病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预防服药1800人,血检160人,未检出阳性病人;日照市在全省疟疾联防检查中受到省领导好评。
(四)妇幼卫生。大力推行母乳喂养,积极争创爱婴市。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了1997年建成爱婴市的目标,并成立了“创建爱婴市协调领导小组”。卫生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以“母乳喂养”为主题,大力宣传,加大投入。各创建医院投资100多万元,新建和改造妇产科业务用房132间,购置医疗设备56台件,配备电视机、放像机等宣教器材79台,有24处医院为产房安装了冷暖空调。全市73处有接生能力的医院全部成为“爱婴医院”,创建爱婴市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在《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周年之际,卫生部门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并与市人大、市法制局联合举办了《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师资培训班;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81个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考核验收,依法颁发《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499人进行培训,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婚前医学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等工作。全市孕产妇、儿童系统化管理率达到93.14%和90.93%,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分别下降至0.1672‰和15.35‰。
(五)爱国卫生。加强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建设,全市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达4952人,定期在学校、社区和村民中开展健康教育。还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周”、“世界无烟日”等纪念活动,组织人员走上街头,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对市内10个省级、146个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申报验收考核,市区及五莲、莒县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复核。

【医政和中医】 (一)医疗机构管理。全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2次,取缔无证行医58处,没收器械、药品价值2.7万余元。对1500名护士进行执业登记注册,完成12处医疗机构审评、登记、注册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10起医疗纠纷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和鉴定。倡导公民义务献血,全年无偿献血5600人次,采血量112万毫升,超额完成省献血办下达的指标¥(二)医院管理及医学科技。一是制订《日照市以病人为中心深化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号召全市各级医院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示范医院活动。二是深化护理体制改革,推行系统化整体护理,举办学习班,培训师资120余人。三是开通“120”急救电话,建立日照市医疗急救中心和区县4个分中心,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急救网络。全年共出动救护车辆2000次,接诊危重病人1800余人,抢救成功率在95%以上。四是抓好医院分级管理第二周期的评审准备工作,对二级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进行了重点抽查。
大力实施“科技兴医”战略,全年共举办医学讲座4次,培训760人,3000余人参加了医学继续教育。全市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0余项,17项科研成果分别获省市科技进步奖,7人被评选为市级拔尖人才,4人获跨世纪科技带头人称号。市医院派出1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北京、济南等地深造,并邀请国内著名专家讲学、指导手术,与北医三院“联姻”,加强技术合作,开展的电视腹腔镜手术填补了本市空白。
(三)中医事业。完成高教中医、中药自学考试报名380人次,开展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瘫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特色专科发挥优势,带动了中医事业的发展。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综合门诊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莒县创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通过省级(阶段性)评估,莒县中医院建成全省示范中医院。

【卫生执法】 初步理顺了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成立了卫生防疫监督科,组建了市公共卫生监督所,实现了卫生行政执法。莒县、五莲县防疫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验收,确保了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合法性、强制性。
(一)食品卫生。完成从业人员查体27574人,对查出的752名食品从业禁忌症者全部调离;培训人员35000人次,合格率99.6%;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266户次,验收核发卫生许可证7631个,采集检验食品2133份,合格率89.77%;行政处罚137户次,销毁不合格食品2430.5公斤。
(二)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各类公共场所629户次,验发卫生许可证627个,监测项目3386项,合格率为93.6%;从业人员查体4500人,培训4614人次,查体率达90%以上,查出“五病”26人,均予调离。完成了40多名饮水卫生监督员考核发证,培训供管水人员120名;巡回监督供水单位240户次,采集样品1476份,合格率94.9%。检验化妆品59份(件),合格率为98.3%。
(三)劳动卫生与放射防护。对42家厂矿企业进行有害因素监测,并对接害工人查体,覆盖率达61.7%;对全市135台X线机进行监测,合格率为72.6%,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216人。联合市公安局对全市19家使用放射源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5个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四)学校卫生。开展了学生尿钙检测,共检测1509人,769人低于正常值,占51%。检查眼镜经营户44家,培训验光配镜人员54人。开展学生健康查体6475人,服驱蛔药11087人。
(五)药品监督与抽验。在全市66处乡镇卫生院及近2000个村卫生室开展药品普查,立案查处药品违法行为35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价值8万余元,取缔游医药贩58处(次),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7万余元。
(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