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7年,全市医药商业实现商品总销售14838万元,其中纯销售1380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43%和6.36%。实现商品零售额1078万元,比上年增长15.68%。实现利税473万元,比上年增长46.44%。
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日照医药集团公司实行“三化四统一”(即“资产一体化、经营集约化、零售连锁化;统一法人、统一核算、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专业采购供应站明确经营范围,负责专业商品的采购批发,落实保证货源供应责任制;对经营品种重复的分公司进行合并重组,以专业商品、名优特色商品占领市场,在城区组建了中西药分公司、新药特药公司两个专业批发团队;积极探索实行名优新特品种的总代理、总经销,巩固区内市场,开拓占领区外市场,各专业批发公司已基本形成了固定的销售区域。
内部管理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财务费用管理,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营;二是加强人员劳动管理,实行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与奖惩,对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待岗制;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意识教育,落实质量责任制,坚持实行“三关”管理,对药品按规定处理,全年共处理有问题商品60个品种68批次,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市医药管理局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国有药店无假药”和建设“放心药店”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照医药集团公司获全省医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医药管理局连续7年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整顿全市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日照市医药管理局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96]14号文件精神,对医药商业企业中存在的回扣问题开展再检查、再整顿,进一步遏制回扣风的蔓延。指导日照海洋药厂GMP达标,对全市医药企业进行了年检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验证工作。根据市长公开电话提供的情况,依法取缔了莒县3处无证经营药品的供销社。
【加快零售网点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用药】 本着合理布局、加快发展、保证质量、服务高效的原则,市医药局制订了零售网点建设发展规划,投资改造了一批旧网点,在城区繁华网点开设零售药店。新建1100平方米的岚山医药综合营业大楼。在舒斯贝尔商业街开设了目前本市最大的国有零售药店——日照大药房。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
(孙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