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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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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996年土地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和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耕地保护综合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管理工作的首位,市五大班子领导先后10次视察、检查指导耕地保护工作。全市耕地年减少幅度由4‰调至1.2‰,市长班开庆在与各区、县长签定的1996~1998年土地管理3年目标责任书中分解落实了责任目标。进一步健全了耕地保护机制,全市耕地面积趋于稳定。二是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要突破。日政发[1996]98号文规定:在东港区、岚山办事处、日照开发区分别设立土地管理分局,受所在地政府和市土地管理局双重领导;设立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土地管理分局,为市土地管理局直属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三是土地市场机制得到较大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除法律规定允许划拨的以外,新增国家建设用地全部实行了出让供地,共106宗1075.5亩。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征为国有、转权让利、统一出让”的改革模式在全市普遍推行,占新增乡镇企业用地总量的37%。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引导国有土地资产合理流动与重组,市政府下达了《加强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市属11个兼并企业和股份制改造企业的土地资产进行了妥善处置。土地出让合同和地价管理进一步规范,“明评明让”确定出让地价的做法得到国家土地管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国土地报》介绍了这一经验。四是土地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作出了《关于加强耕保护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土地开发复垦规定》、《关于严格控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规定》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6月份全国耕地保护宣传月和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土地法制宣传活动。市土地局与“三局”“二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监察工作的通知》,通过执法大检查,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15宗,罚款33.36万元,拆除建筑物15处,收回土地使用权15宗。全市土地违法案件发现率为95%,结案率为98%,胜诉率达到100%,信访结案率达到100%,土地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五是业务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日常地籍管理走上正轨,共进行变更土地登记3290宗。土地综合统计已形成市、县、乡三级网络,信息系统初步建立。

【耕地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在总结探索保护耕地有效途径的基础上,完善实施5个耕地保护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耕地保护委员会,由市长班开庆任主任,分管土地、农业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各区县长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耕地保护问题。二是计划指标控制机制。严格土地供应计划和项目用地指标管理,严格用地审批管理,全年共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4277.0亩,其中耕地2214.0亩,分别比计划指标节约34.8%和21.4%。三是开发复垦机制。根据《日照市土地开发复垦规定》,各级政府每年分别从耕地占用税中拿出20%,从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中提取2%用于开发复垦补贴奖励,全年共投入开发复垦资金1624万元,开发复垦土地11695.5亩,其中耕地6357.8亩,分别比计划指标高出11%和6%。四是集约利用机制。加强旧城旧村改造,存量挖潜,腾地造田,扩大耕地面积。石臼街道拆平房建楼房,节约土地230亩,莒县完成596个旧村改造,造田7800余亩。五是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对划定的基本农田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基本农田档案,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根据省政府部署于12月份展开基本农田调整工作,确定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调至215172.96公顷,比原来增加2572.96公顷,保护率由90.3%上升至93.7%。

【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有效】 全系统开展以“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通晓业务、热情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年活动,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做法是:一、抓认识与抓落实相结合,把职业道德活动列入“一把手”工程,层层深入发动,制订方案措施.明确责任目标。二、抓教育与抓整改相结合,在普遍进行“特色理论”、“法制纪律”、“职业道德”、“廉洁勤政”4个专题教育的同时,密切结合领导、窗口、执法、基层等不同岗位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开展“我为土地管理添光彩”、“争当土地卫士”、“警民共建”等6项活动,形成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边学习边整改,推行“文明用语”,发布“禁酒令”,拒吃请、送礼150余次。三、抓执法与抓服务相结合,针对违法占地、圈大院撂荒土地等问题开展执法专项检查,下气力解决拖久农民征地款、公路建设占用农田以及多年没解决的土地纠纷案件;在市直部门中率先实行承诺服务,赢得了社会好评。四、抓制度与抓监督激励机制相结合,修订完善了23个规章制度,细化了24项工作程序;向社会聘请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内部行评,请社会执法监督员、用地单位和基层土地管理人员对市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进行评议;定期开好党的民主生活会,严格党内监督机制,把职业道德建设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1996年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档案管理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并荣获省精神文明办、省土地管理局授予的“全省土地管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莒县、五莲县分别荣获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市土地局、莒县土地局被省文明和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基准地价体系初步建立】 历时近一年,总投资20多万元的日照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工作于11月圆满完成,顺利通过省土地管理局组织的验收,被评为优秀成果,并获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项成果“具有示范推广价值,居国内同类研究成果的先进水平”尤其“对评估的地价的内涵进行了科学界定,属国内首创”。
该项工作对城市规划内的115.1平方公里土地和上千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经反复论证将城区土地划分为4个级别,测定了各级土地中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的基准地价,形成了市区基准地价体系。这一成果,为各种地价评估活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地价数据,为合理征收土地税费提供了科学依据,对规范土地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改制、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等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变更调查圆满完成】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完成全国土地普查将土地详查数据变更到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紧急通知》和省、市部署,全市土地管理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8月上旬开始,经过3个月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时向国家提报了全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此次变更调查涉及70个乡镇、2988个村居,投入经费40多万元,参加调查的专业工作者300多人,共变更图班5万多个,变更面积51万多亩,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和土地统计簿4259册,形成了7个一级类38个二级类的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分析报告明确指出了耕地、林地、水域、未利用地不断减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园地、交通用地逐年增加的变化趋势及其形成原因。调查以1992年土地详查数据为初始数据,严格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规程》和《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点》操作,各项数据准确地反映了全市土地家底和各类用地变化规律,为研究制定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措施和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李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