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6年是新一届市纪委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和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把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齐抓”的领导格局,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领导保证;二是进一步深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把促进经济发展贯穿于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三是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及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有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加大了整体工作力度。
【谭福德来日照考察】 7月17~22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谭福德来日照市参加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期间,先后到莒县、岚山和市直11处企业、单位实地考察,并与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谭福德在听取市委书记尹忠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的工作汇报后指出:“日照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纪委、监察局努力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都上了一个大台阶!”
【重要会议】 3月13~14日,市纪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中纪委六次、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1995年全市反腐败斗争情况,研究安排1996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市六大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班开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9月12日,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挂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会议。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对部分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的意见》,会上宣布市洁晶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工业企业和市百货大楼等6个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首批重点保护单位,实行对外挂牌保护。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焉荣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及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11月15日,市纪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及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具体抓好以下3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党风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表率作用;三是抓住机遇,加大力度,把反腐败斗争继续引向深入,更加适应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需要。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元旦和“七一”期间,全市乡镇以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分别召开了两次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会前认真准备、会中深刻检查、会后立即整改”的要求,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注重在改造世界观、提高政治素质上下功夫。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玩乐和“车子”、“房子”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在制止公款吃喝玩乐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有关制度,划清公款吃喝玩乐与正常工作接待的界限,及时推广市公安系统实施“禁酒令”的经验,使公款吃喝玩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巩固清车成果方面,集中清理了国有(集体)企业和乡科级以及乡镇七站八所的106辆超标车,同时严格规定新购车辆的审批手续和标准;在制止超标准建房方面,重点抓了严格审批手续、控制建筑面积的工作。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和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等3项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全市有164个县处级单位和211个国有企业建立并实行了“三项制度”,有486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52名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对全年的经济收入进行了申报。
【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全年立查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道德败坏等各类违纪案件200起,比上年增长14.3%;涉及科级以上干部55起,其中大要案28起;连同上年遗留的26起,累计办案226起。当年结案208起,处分违纪党员165人,其中开除党籍49人、留党察看33人、撤销党内职务8人、严重警告和警告75人。有4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查处了3个方面的违纪案件:一是“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案件。共查处35起;二是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共查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案件41起,农村党员干部案件95起;三是阻碍、干扰办案工作的案件。
【党风廉政教育】 按照“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党员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开展“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活动,有14万余名党员参加,普及面达到98%,是近几年来开展的规模最大、效果最好的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精心组织中纪委、监察部举办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共发放竞赛答卷5.5万份,参赛率为党员总数的40%,其中地厅级干部参赛率为100%、县处级干部参赛率为91.4%。以各级党校为阵地,举办县处级培训班12次、乡科级培训班22次,对部分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进行系统的党风党纪教育,取得比较明显的教育效果。
【政策法规、新闻宣传、调研、信息工作】 针对反腐败斗争逐渐深入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了17件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编印了《日照市纪检监察工作文件选编》第二辑。及时宣传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在省部级以上报刊、电台发稿171篇,比1995年增长35%,为反腐败斗争和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调研24项,形成调查报告26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编发上报信息128条,其中被中纪委办公厅采用6条、被省纪委办公厅采用66条、被市委办公室采用60余条。在连续2年受到中纪委办公厅表彰的基础上,再一次被中纪委办公厅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优秀信息点”称号。
【乡镇干部“四不准”】 为促进乡镇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吃喝、乘车等“热点”问题,市纪委对乡镇干部作出4条具体规定:(1)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下村工作,除陪同上级来人和处理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准乘坐小汽车;(2)在本乡镇、街道从事公务活动,一律不准到村或村办、乡镇办企业就餐;(3)不准“走读”,不准上下班车接车送;(4)不准动用司法人员催交征购提留任务。
(牟大勇 吴宏)
中共日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概述】 1996年是新一届市纪委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和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把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齐抓”的领导格局,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领导保证;二是进一步深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把促进经济发展贯穿于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三是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及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有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加大了整体工作力度。
【谭福德来日照考察】 7月17~22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谭福德来日照市参加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期间,先后到莒县、岚山和市直11处企业、单位实地考察,并与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谭福德在听取市委书记尹忠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的工作汇报后指出:“日照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纪委、监察局努力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都上了一个大台阶!”
【重要会议】 3月13~14日,市纪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中纪委六次、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1995年全市反腐败斗争情况,研究安排1996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市六大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班开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9月12日,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挂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会议。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对部分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的意见》,会上宣布市洁晶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工业企业和市百货大楼等6个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首批重点保护单位,实行对外挂牌保护。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焉荣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及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11月15日,市纪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及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原胜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具体抓好以下3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党风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表率作用;三是抓住机遇,加大力度,把反腐败斗争继续引向深入,更加适应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需要。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元旦和“七一”期间,全市乡镇以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分别召开了两次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会前认真准备、会中深刻检查、会后立即整改”的要求,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注重在改造世界观、提高政治素质上下功夫。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玩乐和“车子”、“房子”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在制止公款吃喝玩乐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有关制度,划清公款吃喝玩乐与正常工作接待的界限,及时推广市公安系统实施“禁酒令”的经验,使公款吃喝玩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巩固清车成果方面,集中清理了国有(集体)企业和乡科级以及乡镇七站八所的106辆超标车,同时严格规定新购车辆的审批手续和标准;在制止超标准建房方面,重点抓了严格审批手续、控制建筑面积的工作。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和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等3项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全市有164个县处级单位和211个国有企业建立并实行了“三项制度”,有486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52名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对全年的经济收入进行了申报。
【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全年立查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道德败坏等各类违纪案件200起,比上年增长14.3%;涉及科级以上干部55起,其中大要案28起;连同上年遗留的26起,累计办案226起。当年结案208起,处分违纪党员165人,其中开除党籍49人、留党察看33人、撤销党内职务8人、严重警告和警告75人。有4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查处了3个方面的违纪案件:一是“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案件。共查处35起;二是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共查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案件41起,农村党员干部案件95起;三是阻碍、干扰办案工作的案件。
【党风廉政教育】 按照“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党员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开展“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活动,有14万余名党员参加,普及面达到98%,是近几年来开展的规模最大、效果最好的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精心组织中纪委、监察部举办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共发放竞赛答卷5.5万份,参赛率为党员总数的40%,其中地厅级干部参赛率为100%、县处级干部参赛率为91.4%。以各级党校为阵地,举办县处级培训班12次、乡科级培训班22次,对部分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进行系统的党风党纪教育,取得比较明显的教育效果。
【政策法规、新闻宣传、调研、信息工作】 针对反腐败斗争逐渐深入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了17件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编印了《日照市纪检监察工作文件选编》第二辑。及时宣传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在省部级以上报刊、电台发稿171篇,比1995年增长35%,为反腐败斗争和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调研24项,形成调查报告26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编发上报信息128条,其中被中纪委办公厅采用6条、被省纪委办公厅采用66条、被市委办公室采用60余条。在连续2年受到中纪委办公厅表彰的基础上,再一次被中纪委办公厅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优秀信息点”称号。
【乡镇干部“四不准”】 为促进乡镇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吃喝、乘车等“热点”问题,市纪委对乡镇干部作出4条具体规定:(1)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下村工作,除陪同上级来人和处理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准乘坐小汽车;(2)在本乡镇、街道从事公务活动,一律不准到村或村办、乡镇办企业就餐;(3)不准“走读”,不准上下班车接车送;(4)不准动用司法人员催交征购提留任务。
(牟大勇 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