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6年,全市信访部门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稳定社会的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负责地处理了大量信访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一是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全年乡镇以上党委、政府共受理群众来访7126件起,比上年增加1692件起。在信访总量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努力工作,信访处结率达98%,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中央和省机关交办信访案件21起,全部按期处结上报;市、区县两级立案查处信访案件138起,按期处结率100%,实现了全年无积案。各级党政信访部门给群众复信1032件,回访上访群众877人,进一步巩固了查处成果。
二是群众越级信访得到较好控制。全年中央、国家机关受理日照市群众写信129件,接待日照群众上访17起36人,越级到京信访率为2%;省受理日照市群众写信476件,接待日照市群众上访59起287人,越级到省信访率为7.5%,均控制在省定指数以内。
三是群众集体上访稳控处理在基层。全年市、县、乡(镇)三级接待处理群众集体上访比上年有所增加,绝大部分集体上访在基层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全年发生群众集体进京上访1批5人、集体去省上访8批190人,占全市集体上访总量的3.8%,是全省发生进京去省集体上访较少的市地之一。
(二)认真宣传实施《信访条例》,进一步维护了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深化宣传,培训队伍。各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信访条例》,印发小册子10000余本、明白纸150000张,张贴条例、布告5400张,举办电视讲座8次,印发《日照市公安局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10000份,全市宣传覆盖面达97%以上,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和各级机关执行《信访条例》的自觉性。为了抓好实施工作,市、县、乡(镇)分期分批培训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干部及农村信访民调员共151期16104人次,统一了具体操作规格,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主要实行了4个制度:第一,双向责任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由承办单位与信访人签订《双向责任协议书》,在规定时限内双方必须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全年市、县、乡三级承办单位与信访人签订《双向责任协议书》1513份,占信访总量的21.2%,履行完好率达98%;第二,填写《上访答复意见书》制度。问题处理完毕,承办单位必须给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全年市、县、乡(镇)三级共给信访人填写《上访答复意见书》389份,群众持书上访202份,填书率和群众持书上访率比上年有明显提高;第三,复查复议制度。上级机关对群众所持《上访答复意见书》和下级报送结案报告必须在一个月内复查完毕,并严格坚持5个标准,即调查事实清楚、处理意见恰当、处理意见落实、领导人审定签字、信访人明确态度,否则不予结案发回重新处理;第四,信访工作承诺制度。在乡镇推广实行了莒县店子集镇信访工作承诺制度的经验,即凡属本级处理的信访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处结并书面答复上访人,上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服,持本级答复意见书到上一级申诉并被上级认定为处理不当的,本级除认真重新处理外,承担上访人在上访活动中的全部费用。这些经验的推广,有力地增强了基层党政组织的责任感,提高了基层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三是强化基层,打牢基础。一方面,强化了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在机构改革中调整配备了信访干部。全市拥有一支346名专兼职信访干部和6067名农村信访民调员的信访工作队伍,县、乡(镇)、村信访网络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方面,结合实施“细胞工程”认真开展创“三无”乡镇活动。年底考核,有57个乡镇达到“三无”标准,占乡镇总数的82.6%。另一方面,下力抓了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市里制定下达了《乡镇街道逐级上访工作验收标准》,各区县认真实施,48个乡(镇)(街道)基本达标,占68%。此举受到省局领导高度评价,被称为基层逐级上访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新创造。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转变作风,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认真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超前做好化解工作。全年组织区县、乡(镇)和市直部门进行了3次全面认真地分析排查,做到了对集体上访苗头和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人、重点事了如指掌,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避免了多起越级进京去省集体上访。
二是开展了“处理信访案件突击月”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5月21日开始到6月底在全市开展“处理信访案件突击月”活动,集中处理已发生的群众集访,集中排查处理群众集访因素,集中处理上访老户。在突击月活动中,市、县、乡(镇)共排查立案信访问题158起,派出工作组115个,处结了141起信访问题,80%的老户终止了上访,为做好全年信访工作赢得了主动权。
三是各级信访部门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决策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市和区县信访部门提供信访信息499条,其中市信访局摘报重要信访问题97件,市领导批示率100%;调研报告3份,编发《信访情况》48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报送信息情况86件、宣传稿件9件,基本上都被采用。
【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1996年1月,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正式改称为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保留正处级规格,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案件查办科4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13人。
【全市信访工作会议】 3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市五大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分管书记、区县长,区县委、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信访局长,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专兼职信访干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焉荣竹主持。市政府秘书长靳惠民传达了全国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高维臻总结了全市1995年的信访工作,部署了1996年的任务;市委副书记熊可山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同时,对评选出的1994~1995年度32个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3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
【全市信访工作研讨会】 8月22~24日,全市信访工作研讨会召开。各区、县信访局长、接访科长、办信科长和部分市直部门的专兼职信访干部40人参加了研讨会,就实施《信访条例》和逐级上访制度及加强接访办信等业务开展了集中研讨。市信访局领导分别授课,13人在研讨会上交流了论文。本次信访工作研讨会在市内尚属首次,对于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向新的水平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专题会议】 9月20日,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邵长福,市委常委、副市长肖开富和市委秘书长林春明分别主持会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经委、人事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着重分析了全市信访工作形势和群众集体上访因素,并研究了针对性措施;审议通过并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集体上访工作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日照市公安局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陈同贵)
信访工作
【概述】 1996年,全市信访部门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稳定社会的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负责地处理了大量信访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一是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全年乡镇以上党委、政府共受理群众来访7126件起,比上年增加1692件起。在信访总量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努力工作,信访处结率达98%,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中央和省机关交办信访案件21起,全部按期处结上报;市、区县两级立案查处信访案件138起,按期处结率100%,实现了全年无积案。各级党政信访部门给群众复信1032件,回访上访群众877人,进一步巩固了查处成果。
二是群众越级信访得到较好控制。全年中央、国家机关受理日照市群众写信129件,接待日照群众上访17起36人,越级到京信访率为2%;省受理日照市群众写信476件,接待日照市群众上访59起287人,越级到省信访率为7.5%,均控制在省定指数以内。
三是群众集体上访稳控处理在基层。全年市、县、乡(镇)三级接待处理群众集体上访比上年有所增加,绝大部分集体上访在基层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全年发生群众集体进京上访1批5人、集体去省上访8批190人,占全市集体上访总量的3.8%,是全省发生进京去省集体上访较少的市地之一。
(二)认真宣传实施《信访条例》,进一步维护了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深化宣传,培训队伍。各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信访条例》,印发小册子10000余本、明白纸150000张,张贴条例、布告5400张,举办电视讲座8次,印发《日照市公安局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10000份,全市宣传覆盖面达97%以上,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和各级机关执行《信访条例》的自觉性。为了抓好实施工作,市、县、乡(镇)分期分批培训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干部及农村信访民调员共151期16104人次,统一了具体操作规格,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主要实行了4个制度:第一,双向责任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由承办单位与信访人签订《双向责任协议书》,在规定时限内双方必须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全年市、县、乡三级承办单位与信访人签订《双向责任协议书》1513份,占信访总量的21.2%,履行完好率达98%;第二,填写《上访答复意见书》制度。问题处理完毕,承办单位必须给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全年市、县、乡(镇)三级共给信访人填写《上访答复意见书》389份,群众持书上访202份,填书率和群众持书上访率比上年有明显提高;第三,复查复议制度。上级机关对群众所持《上访答复意见书》和下级报送结案报告必须在一个月内复查完毕,并严格坚持5个标准,即调查事实清楚、处理意见恰当、处理意见落实、领导人审定签字、信访人明确态度,否则不予结案发回重新处理;第四,信访工作承诺制度。在乡镇推广实行了莒县店子集镇信访工作承诺制度的经验,即凡属本级处理的信访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处结并书面答复上访人,上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服,持本级答复意见书到上一级申诉并被上级认定为处理不当的,本级除认真重新处理外,承担上访人在上访活动中的全部费用。这些经验的推广,有力地增强了基层党政组织的责任感,提高了基层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三是强化基层,打牢基础。一方面,强化了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在机构改革中调整配备了信访干部。全市拥有一支346名专兼职信访干部和6067名农村信访民调员的信访工作队伍,县、乡(镇)、村信访网络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方面,结合实施“细胞工程”认真开展创“三无”乡镇活动。年底考核,有57个乡镇达到“三无”标准,占乡镇总数的82.6%。另一方面,下力抓了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市里制定下达了《乡镇街道逐级上访工作验收标准》,各区县认真实施,48个乡(镇)(街道)基本达标,占68%。此举受到省局领导高度评价,被称为基层逐级上访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新创造。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转变作风,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认真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超前做好化解工作。全年组织区县、乡(镇)和市直部门进行了3次全面认真地分析排查,做到了对集体上访苗头和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人、重点事了如指掌,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避免了多起越级进京去省集体上访。
二是开展了“处理信访案件突击月”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5月21日开始到6月底在全市开展“处理信访案件突击月”活动,集中处理已发生的群众集访,集中排查处理群众集访因素,集中处理上访老户。在突击月活动中,市、县、乡(镇)共排查立案信访问题158起,派出工作组115个,处结了141起信访问题,80%的老户终止了上访,为做好全年信访工作赢得了主动权。
三是各级信访部门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决策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市和区县信访部门提供信访信息499条,其中市信访局摘报重要信访问题97件,市领导批示率100%;调研报告3份,编发《信访情况》48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报送信息情况86件、宣传稿件9件,基本上都被采用。
【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1996年1月,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正式改称为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保留正处级规格,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案件查办科4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13人。
【全市信访工作会议】 3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市五大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分管书记、区县长,区县委、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信访局长,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专兼职信访干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焉荣竹主持。市政府秘书长靳惠民传达了全国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高维臻总结了全市1995年的信访工作,部署了1996年的任务;市委副书记熊可山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同时,对评选出的1994~1995年度32个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3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
【全市信访工作研讨会】 8月22~24日,全市信访工作研讨会召开。各区、县信访局长、接访科长、办信科长和部分市直部门的专兼职信访干部40人参加了研讨会,就实施《信访条例》和逐级上访制度及加强接访办信等业务开展了集中研讨。市信访局领导分别授课,13人在研讨会上交流了论文。本次信访工作研讨会在市内尚属首次,对于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向新的水平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专题会议】 9月20日,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邵长福,市委常委、副市长肖开富和市委秘书长林春明分别主持会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经委、人事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着重分析了全市信访工作形势和群众集体上访因素,并研究了针对性措施;审议通过并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集体上访工作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日照市公安局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陈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