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得到强化】 10年来,各老龄工作机构在县以上电台、电视台上累计播放报涉老新闻6000多条;向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推荐宣传稿件3200多篇,刊登1300多篇;编发《日照老龄工作》简报23期;总结推广敬老、养老、老有所为等典型2866个,其中受省表彰66个,受国家级表彰3个;共组织录制、播放了敬老、养老、老有所为等先进典型电视片28部;印制发放老龄工作宣传材料10.1万份;组织老干部、老工人、老年人为青少年作传统报告2100多场次。10年间,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行文26份,市领导讲话32次,市委常委会听取老龄工作专题汇报16次,并于1991年召开了全市“敬老爱老”、“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老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基本上形成了报刊上有文、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老龄事业发展纳入了正常轨道。
【老龄组织机构形成网络】 自1987年市老龄委建立以来,尤其是地级市建立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很重视老龄工作机构的建设。到1996年底,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老龄委及办公室,市属和部分国家、省驻日照企事业单位也建起了老龄组织。全市行政村(居)已建老年协会2368个,占总村(居)数的80%;建敬老院176处;建老年体育协会256个,每天参加活动的达1万余人;举办老年大学4处,学员600余人。
【老年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1994年,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老龄委《关于对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待照顾的规定的报告》,在全市实行了老年优待证制度。到1996年底,全市已累计发放老年优待证13万份,每年为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减负1700万元,人均160元。在农村开展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活动,到1996年底,累计签订18.8万份;在经济条件较好的196个村(居),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了生活补贴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已达10.7万人,占应投保人数的96%;农村养老保险人数已达84.5万人,保险金额超过1亿元。各级还开展了为老年人“献爱心”活动。全市已成立“志愿者服务”组织136个,设立老年门诊36处、病床120张,城镇各大商场、商店、医院等服务场所都设立了老年人优先牌,市内各公园、收费公厕均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司法部门落实了在受理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的赡养起诉案件时,缓交或免交诉讼费,并优先审理。市政府还制定了《日照市老年事业“九五”规划》。10年来,全市共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2.1万余件,为特困老人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社会各界向“五保”老人和高龄老人捐赠礼金130多万元。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护,老年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发挥老年人余热,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据1996年底统计,全市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庭院经济和经营活动的老年人达6.3万人,对全市的经济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五莲县院西乡段家庙村74岁的郝俊田老人,采用地膜西瓜栽培10项新技术,1996年年收入达4万元,人均收入8000元,并积极向群众传授新技术,带动一大批西瓜种植专业户脱了贫。全市有300多名老干部在各级各种顾问组、协会、教管会,发挥着参谋、咨询作用。有1万多名老干部、老教育工作者、老工人、老医务工作者被聘为校外辅导员、政策宣传员、执法监督员、民事调解员、技术顾问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淑成 赵伟)
老龄事业
【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得到强化】 10年来,各老龄工作机构在县以上电台、电视台上累计播放报涉老新闻6000多条;向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推荐宣传稿件3200多篇,刊登1300多篇;编发《日照老龄工作》简报23期;总结推广敬老、养老、老有所为等典型2866个,其中受省表彰66个,受国家级表彰3个;共组织录制、播放了敬老、养老、老有所为等先进典型电视片28部;印制发放老龄工作宣传材料10.1万份;组织老干部、老工人、老年人为青少年作传统报告2100多场次。10年间,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行文26份,市领导讲话32次,市委常委会听取老龄工作专题汇报16次,并于1991年召开了全市“敬老爱老”、“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老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基本上形成了报刊上有文、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老龄事业发展纳入了正常轨道。
【老龄组织机构形成网络】 自1987年市老龄委建立以来,尤其是地级市建立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很重视老龄工作机构的建设。到1996年底,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老龄委及办公室,市属和部分国家、省驻日照企事业单位也建起了老龄组织。全市行政村(居)已建老年协会2368个,占总村(居)数的80%;建敬老院176处;建老年体育协会256个,每天参加活动的达1万余人;举办老年大学4处,学员600余人。
【老年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1994年,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老龄委《关于对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待照顾的规定的报告》,在全市实行了老年优待证制度。到1996年底,全市已累计发放老年优待证13万份,每年为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减负1700万元,人均160元。在农村开展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活动,到1996年底,累计签订18.8万份;在经济条件较好的196个村(居),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了生活补贴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已达10.7万人,占应投保人数的96%;农村养老保险人数已达84.5万人,保险金额超过1亿元。各级还开展了为老年人“献爱心”活动。全市已成立“志愿者服务”组织136个,设立老年门诊36处、病床120张,城镇各大商场、商店、医院等服务场所都设立了老年人优先牌,市内各公园、收费公厕均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司法部门落实了在受理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的赡养起诉案件时,缓交或免交诉讼费,并优先审理。市政府还制定了《日照市老年事业“九五”规划》。10年来,全市共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2.1万余件,为特困老人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社会各界向“五保”老人和高龄老人捐赠礼金130多万元。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护,老年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发挥老年人余热,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据1996年底统计,全市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庭院经济和经营活动的老年人达6.3万人,对全市的经济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五莲县院西乡段家庙村74岁的郝俊田老人,采用地膜西瓜栽培10项新技术,1996年年收入达4万元,人均收入8000元,并积极向群众传授新技术,带动一大批西瓜种植专业户脱了贫。全市有300多名老干部在各级各种顾问组、协会、教管会,发挥着参谋、咨询作用。有1万多名老干部、老教育工作者、老工人、老医务工作者被聘为校外辅导员、政策宣传员、执法监督员、民事调解员、技术顾问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淑成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