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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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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1996年5月7日分设成立,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日照分公司。下辖东港区、莒县两个支公司和五莲县及市公司营业部、营销部3个业务部,共有干部职工、代办员、营销业务员300余人。分公司内设办公室、计财科、审计科、业务科4个科室,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3大类保险业务。从而克服了过去人寿保险与财产保险混业经营的种种弊端,实现了对全市人寿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
作为全市唯一专门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国有保险公司,市中保人寿公司拥有原人保日照分公司14年的人身保险经营基础、超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并继续承担着原人保日照分公司的全部人身保险单责任。目前已开办60多个人寿保险种类,为全市56.3万人提供了34.6亿元的人寿保险保障。

【改革保险体制,促进业务发展】 1996年,在“人保”体制发生重大改革,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实行分业经营,两个机构单独分设的新形势下,市中保人寿日照分公司,全员上下,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大力发扬“二次创业”精神,转变经营观念,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了业务的迅速发展,使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新的跨跃。年末全市人寿保险业务总收入2788.1万元,比上年增长35.23%,其中保费收入2004.8万元,比上年增长81.02%,完成年计划的140.2%。其增长幅度和完成计划情况均为全省系统第2位。提前5个月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

【提高理赔质量,加快经济补偿】 在业务理赔工作中,全市中保人寿保险系统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保险理赔原则,对接报的所有人身保险案件,认真查勘,迅速理赔,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质量,积极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群众解除后顾之忧和精神上的痛苦。全年共处理各类人寿保险给付案件6057起,赔款支出1774.1万元;其中,赔款给付263.9万元,寿险给付136.4万元,满期给付1373.8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从而为稳定社会,支持日照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确立奋斗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为在全市大力发展人寿保险业务,分公司领导班子在认真分析日照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及时确定了“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先导,以竞争求生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组织全员推销,加大展业力度,狠抓内部管理,强化有效经营,巩固和开拓新的业务阵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营指标”的总体经营目标,以发展龙头险种为依托,牢牢抓住骨干险种不放松,坚持长短并举,保费与储金业务结合,在巩固原有险种的基础上广开险源。注重以骨干险种作为业务的支撑点,以适销对路的新险种作为业务的生长点,以各大保户、系统代办作为业务的主阵地。由于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员上下奋力开拓,进一步扩大了全市人寿保险的业务规模。全年在3大类业务中,短期人身险比上年增长42.7%,完成计划的119%;人寿保险比上年增长100.9%,完成计划的150.47%;储金业务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强化内部管理,注重有效经营】 1996年,市中保人寿公司改变过去粗放型的经营模式,逐步实行集约型的科学管理方法,努力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机构分设后的实际,对过去的规章制度认真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人事、业务、财务、行政等内部管理办法,增强了约束机制。二是狠抓业务质量。从业务承保、理赔到核保核赔,从风险评估到风险控制,实行分级把关,明确责任,确保业务质量。同时,市公司还设立业务质量内部单项奖,对承保质量好、理赔速度快、给付质量高、内部管理优胜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从而使业务质量的提高取得明显成效。三是重视财务管理。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坚持日清月结,帐实相符,确保资金安全增值。加大了对过去逾期贷款的清收,全年共收回贷款117万元,完成回收贷款情况在全省系统名列第一。四是加强审计监督。积极开展了有价证券、资金管理和业务质量审计,审计金额达6795万元。这些措施的实行,有力地促进了业务管理质量的提高。

【转变展业方式,开展市场营销】 为了拓展保险市场,广泛开展保险业务,中保人寿保险日照分公司首次在全市开展了保险营销业务。在分公司机关组建了营销业务部,广泛向社会招聘保险营销业务员,至年底,新招收的150余名保险营销业务员经培训、考试、见习试用,已正式签订录用合同。他们走上社会,深入到各个阶层和各个家庭,对保户宣传保险知识,直接为保户提供咨询及投保服务,为广泛开展人寿保险业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今后保险营销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为适应寿险业务大发展的需求,市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始终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在加快全市人寿保险事业发展步伐的同时,继续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深入进行政治与职业道德和清政廉洁教育,大力加强基础管理、优质服务和党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促进了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积极开展了“四讲一服务”活动,加强了社会监督。主动向社会各界、各大企业发送征求意见函500余件,广泛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并聘请了10个企业及10名社会特约监督员实施社会监督。市公司重点抓了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三项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副科以上干部廉政档案,设立了礼品登记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38个不准”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行公务。全年共处理6057起人寿保险赔案,没有发现向保户“吃、拿、卡、要、报”等现象。认真推行“细胞工程”,加强了综合治理工作。全年“五星级家庭”和“文明职工”分别达到100%。在省公司组织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中,全市系统有12人受到市公司的表彰奖励,其中1人被授予全省系统“展业能手”称号。
(刘贤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