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96年,市委、市政府在抓精神文明建设中,注重抓示范,促全局,分行业,抓落实,使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
(一)突出“龙头工程”,主调鲜明。市委、市政府根据群众意愿和全市工作大局,每年确定一个“龙头工程”,每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围绕“龙头工程”开展。1996年,组织了弘扬“自我加压,负重奋进,顽强拼搏,真抓实干”的日照精神活动,并确定了以美化、绿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海曲路文明示范工程”。
(二)抓实“五项工程”,分线联动。主题活动确定后,从5个层面入手,组织实施了“城市创优工程”、“机关凝聚工程”、“农村新风工程”、“企业明星工程”和“学校育才工程”,对每项工程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其中,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等7部门参与的“机关凝聚工程”先行一步,27名市级领导带头帮贫扶困,每人包一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帮助解决了办学、人畜饮水等方面的240项难题;市直机关123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深入村户,交“穷朋友”,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密切了干群关系,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
(三)创建文明行业,整体推进。全市在电业、口岸、金融、邮电、公安、卫生、交通、建委、工商、国税、地税、商业、供销和粮食等14个“窗口”行业,深入开展了“创文明行业,树时代新风”活动,并从“窗口”服务行业中确定出100个文明示范窗口。市文明委对这14个行业及100个示范窗口实行建档立卡,定期检查督促,动态考核,成效显著。到1996年,有4个文明行业、10个文明示范窗口受到表彰。
【在行风建设上求突破,树立建设系统新形象】 市建委以树立行业新风为突破口,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建设年年上新台阶。在市直部门行业作风评比中由1992年的倒数第2,1993年跃入第4名,1994年跃入第2名,1995年被确定为免评单位,1996年获第1名。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1995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打铁先要自身硬,建设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一是塑造廉洁的形象。每位党委成员把位子押在党风、行风建设上,出台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2条,管住自己,管住家属子女,管住分管部门。并以德服人,以德树威,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二是塑造团结的形象。党委一班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争权要权,也不乱插手。坚持党性高于一切的原则,既不搞一团和气,又不搞无原则纠纷,形成了“凝聚”效应。三是塑造实干的形象。他们大力兴办“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一扪心思干实事,一丝不苟抓落实。1993年以来,新建城市道路215公里,301万平方米;旧城改造建设商业街6条,50万平方米;新市区开发建设的46万平方米的建筑拔地而起,现代化海滨城市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二)以人为本强素质,造就一支过硬的职工队伍。他们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四有”干部职工队伍,作为实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行业形象的“灵魂工程”。一是理论灌输教育人。建立了教育培训基地1处、培训网点5处,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把教育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树立典型引导人。全系统开展了远学孔繁森、徐洪刚、徐虎、李素丽,近学陈常绪(市环卫处垃圾粪便处理场场长)、袁墩西(市建八公司经理)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共鸣,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在1996年的海曲路、青岛路改造建设中,在市里没拨一分钱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3900多万元的施工任务,成为1996年12项市长工程中第一个开工、第一个竣工的工程。三是开展活动陶冶人。几年来,他们始终把争创文明单位、文明工地、文明车间、文明班组和“五星级”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活动作为培养“四有”新人,树立行业新风的“细胞工程”来抓,取得了可喜的效果。1994年在西环路施工中,市政公司干部职工顶烈日,冒酷暑,披星戴月搞会战,半年的工期,仅用了2个月就完成了长6公里、主车道24米宽的混凝土路面硬化任务,创造了令人惊叹的“西环速度”,他们被社会誉为日照“筑路铁军”。
(三)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约束力。一是建立了内部行评制度。从1994年开始,他们在15个窗口单位开展了内部行评活动,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情入手,突出抓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重点问题。通过开展内部行评活动,全系统窗口行业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极大改善。二是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1996年初,他们率先在全市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并坚持有诺必践,取信于民。市煤气公司开展了电话预约送气上门服务业务,深受广大用户的欢迎。三是实行了领导包保责任制。建委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层层建立了行风建设责任制,即党委书记包班子成员、包副处级干部,党委成员包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实行内部承包的责任制,谁分管承包的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系统内部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强班子,带队伍,抓行风,铸造公安新形象 1995年6月以来,市公安局党委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以加强行风建设为突破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了公安工作全面开展。特别是1996年,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了16.4%,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干警的满意率分别由原来的56%和59%提高到98%和97%。行风评比由过去的连年倒数第一跃为正数第二,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行风建设、机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在全市机关“三服务”竞赛活动中夺得金杯,成为十佳单位之一。有28个单位和163名干警受到市以上表彰。
(一)以实施《禁酒令》为突破口,刹风整纪。针对过去有些干警工作日喝酒误事,酒后违法违纪等问题,局党委于1995年9月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禁酒令》,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印制《禁酒令》15000份在各大宾馆、酒店和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加强外部监督,刹住了喝酒风。这一做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在广大干警中还广泛开展了“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活动,将《禁酒令》延伸扩展为“四个一工程”即:一道《禁酒令》、一套文明用语、一张《警民联系卡》、一场大练兵,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公开向社会作出6项承诺,把职业责任和服务标准推向社会,切实兑现承诺。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城区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有力地提高了动态治安管理控制能力,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二)以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为保证,提高战斗力。首先,在全市率先进行了用人制度改革,对属回避范围的41名干警实行了任职回避,对43个科、所、队、室等热点岗位的148名干警进行了岗位轮换。其次,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济南交警和孔繁森、邱娥国、王玉荣等先模事迹,对干警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教育。三是加强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1996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73起。年内发生的44起杀人案和市区发生的15起重大恶性案件全部侦破,出色地完成了所担负的任务。
(三)以班子建设为关键,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大力加强了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用日照精神凝聚一班人,靠真抓实干赢得了广大干警的信赖和支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搞好协作配合。在用人上坚持德才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不搞以人划线。1996年底,在认真考察考核、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层科室、各支队分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增强了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建执法铁军,树检察形象 1996年,首次被列入行评单位的市检察院大力实施“五个三”工程,高标准建设执法队伍,当年便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以较好的成绩跻身于“优秀”等次,获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被省院荣记三等功、二等功。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教育是塑造形象的基础。该院把行评作为建执法铁军、树检察形象的有利时机,教育干警增强3个意识,即“行风正、事业兴”的意识。振兴检察事业,首先要培育良好的行业风气;“正人先正己”的意识,强调反腐败的机关自身不能腐败,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行风建设人人有责”的意识,把个人荣辱与行业整体联系在一起,广泛开展了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三个教育”。努力树立3个形象,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顽强善战成为党和人民高度依赖的“卫士”形象,疾恶如仇、执法如山、令贪官污吏闻风丧胆的“包公”形象,廉洁奉公、勤政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努力发挥3个作用,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力争达到“三个一流”,即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通过经常化、系统化、具体化的教育,为干警参与行评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该院还建立了检察长负总责,“_一岗双责”责任制,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强调“谁砸检察院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并确定专门机构、专门力量、专门时间抓行风,为行评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是完善形象的途径。一是在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中改善形象。结合执法检查,该院多次召开“揭短会”,排查问题,对号入座,限期整改。二是在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中维护形象。对内,制定了《行风建设意见》、《非工作时间行为规范》,颁布了《禁酒令》,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发案单位跟踪回访,对办案人员实行同步监督,防止了以案谋私、吃拿卡要行为,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外,郑重作出《六项承诺》,向市人大代表致信,走访有关部门、单位及行风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诺必承,一诺千金。三是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中光大形象。大张旗鼓地表彰了市“十佳市民”、“十佳干警”、一等功荣立者魏绪珊、郑培所等人的事迹,组织了检察官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各新闻单位争相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强的“检察效应”。
狠抓办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树立形象的关键。该院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方针,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创造了立案数、大要案数、贪贿案件数、“三机关一部门”办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5个历史性突破,在市防疫站、岚山等地办理了宋义成、陈英玺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在“严打”斗争中快捕快诉,发挥了较强的职能作用;成功地起诉了“1.26”及王树文等人走私、徇私舞弊、受贿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立查徇私舞弊案2件3人,抗诉刑事、民事、经济案6件。该院始终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查办了一批“庙穷方丈富”的企业和农村基层干部贪贿案,打击假农药坑农害农犯罪,妥善处理“告急”信访,在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王兴伟)
【日照电业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日照电业局坚持两个文明建设同决策、同部署、同考核,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优秀政工企业”的荣誉,荣获了1996年度“山东电力先进企业”、“山东省百家文明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最佳企业”、“山东电力双文明单位”、“全国电力双文明单位”、和全市“1996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突出贡献单位”、“先进基层党委”等30项称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以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强化素质教育。在“夺第一、当能手”为主题“技术状元”争创活动中,评选出了“十大技术状元”。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实施了“固基强本”工程,开展了“三三四”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岗位规范教育,制定和实施了9章200条的《日照电业局纪律条例》、39类岗位156条的《职业道德规范》,制发了《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十条规定》、《禁酒十条规定》。深入开展了“五个文明”争创活动和“月评十件好事”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在党员中开展“全局创一流、党员站排头”活动和“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促进了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并将企业文化建设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成启用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文化娱乐中心,确定了局徽、局旗,创作了局歌,基本建成了“5室2校2家”(日照电业发展展室、安全展室、党员活动室、计算机实习室、语音教室,党校、政校,青年之家、民兵之家)。参加山东电力首届职工文化节,有9名职工获12项奖励;在全市庆“三八”黄金杯秧歌大赛和“弘扬日照精神”、“爱党敬业兴市”演讲大赛中分别荣获一等奖。
加大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力度。在继续实施社会供电承诺服务的基础上,推出了电力“五为”承诺服务,细化承诺内容,拓宽服务领域,强化内外监督,促进行风建设水平的提高。在用电紧张的情况下,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优先保证全市重大活动、重点工程、城乡照明和农业季节性用电。巩固农村电费电价治理整顿成果,开展了全市农村电费大检查,对个别电费“反弹”和不稳定的村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组织力量帮助整改。实行了异地交叉抄表、微机开单据、条形码抄表和农村电费定期审计制度,增强了农村电费收缴透明度,保证了农村电费稳定在合理范围。坚持户户通电动态管理,又为263个新建、搬迁户通上电,保证了全市户户通电、家家光明。重点加强“窗口”建设,实行挂牌服务,设立了电力“五为”承诺便民服务车,推行了44条文明用语、44条服务忌语和“3、4、5、3”服务守则,全局职工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收到故障求援电话352个,全部按承诺服务时限要求予以排除。省委宣传部、省政研会发出了《关于印发<日照电业局向社会承诺,自我加压,创一流工作水平>经验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了该局的“承诺服务”经验。在全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省电力纪监审计工作会议和社会供电服务承诺工作会议上,该局作了典型发言。《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电力报》、《大众日报》和山东电视台分别作了报道。
全面推行行风建设“三制”、“四挂钩”,强化廉政建设教育和内外监督机制建设。召开了电力“五为”承诺服务监督员会议及各个层次的用户座谈会,聘请了102名社会监督员和10个舆论监督单位,制发了《监督员工作证》。公布了投拆程序和举报电话,建立了6项双向反馈制度,创办了承诺服务专刊,设立了19条服务热线电话和30个监督箱,实行有奖监督、举报和投诉。在省局组织和廉政建设三项工作、三项制度检查中,该局取得好成绩。1996年,全市行评中,该局被评为“行风作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