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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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
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全市改革、
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为全面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 业务素质,树立“团结进取、奋发努力、求实创新、廉
洁朴实”的良好形象,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班子队
伍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和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明确
提出了领导班子建设“向高标准看齐”的要求,并将六条标准(政治坚定、业务熟练、团结
协作、务实高效、公正廉明、率先垂范)分解量化,公开接受干警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不
断强化团结共事意识、艰苦创业意识、吃苦奉献意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同
时,对全局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加强了对各项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切实转变
了领导作风,做到立说立行,一抓到底,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也为全局干警树立
了榜样。
二是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 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集中组织、精力和时间,
深入开展了思想作风建设学习教育活动。围绕“思想作风建设上,素质要高,形象要好;业
务建设上,标准要高,成效要好”的目标要求,强化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
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使干警的积极性和兴奋点集中到工作上来,在全局初步形成
了以自觉学习为荣、以干好本职工作为荣的浓厚氛围。
三是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为主线, 广泛开展了“素质教育年”活动。一方面,坚持政
治建警,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开展了“学
党章、守纪律、正党风”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
一方面,坚持业务强警,加强业务素质教育。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学习内容,采取自学与辅导
相结合、统一督查与模拟考试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学习掌握了司法部《基本素质教育培训
教材》。11月17日,全系统公务员和基层司法助理员134人全部通过了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成绩名列全省第四。同时,在全市律师、公证员队伍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
业务技能培训活动,倡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初
步形成了爱岗敬业、奋发进取的浓厚氛围。
四是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为目标, 扎扎实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
设。制定下发了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把提高干警队伍素质、强化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
律教育作为2001年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的重点。通过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和
完善律师执业社会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检查,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解
决了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强化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建设,把市法律援助
中心和“148”法律服务专线作为行风建设的窗口单位,大力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通过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理顺关系,强化职能,建立相关制度,完善公开措施,初步
树立起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制定实
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等,并层层签订了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重、自省、
自警、自励,杜绝了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了行业新风的形成。五莲县司法局在全
县行风评议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评为思想政
治工作先进集体。
(二)总结“三五”,启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去年是“三五” 普法总结与“四五”普法启动年,也是第一个依法治市五年规划与第
二个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衔接年。为了做好新一轮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
合日照实际,及早拟定了普法和依法治市两个“五年规划”,并经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
议审议通过,市委、市政府已批转全市实施。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
机构。九月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隆重召开了全市第十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整体
工作全面展开。具体工作中,一方面,突出抓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制
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
行了普法考试; 聘请北京大学教授, 举办了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推广了莒县
“依法育才工程”和东港区创建“法制校园”的经验,全市80%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
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继续加强普法“四个一”建设,构筑立体化普法格局。围绕普法宣传启
动、行业法出台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多次集中宣传活动,形成了普法教育的浓
厚氛围。另一方面,在推动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方面,切实强化了依法治村、治镇、治厂
和行业依法治理,加大了各类典型的培植力度,与部分单位和企业确立了共建关系,提高了
其内部管理与法制建设的水平。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中,我市有1个单位、1名个
人受到全国表彰,9个单位、13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68个单位、102名个人受到市
表彰。机关依法行政和行业依法管理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岚山办事处成立了行政执法指导协
调领导组织,在司法局设立了办事机构。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
制。
法学教育工作, 全面完成了98级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全市827名学员取得了省政
法学院本、专科学历。法学研究工作,努力办好《日照法制》,办刊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影
响越来越大,发挥了传播信息、交流经验、宣传法治的作用。
(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首先, 积极推进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加大了律师队伍管理的力度。在原有
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组织、人事、审计等有关部门,妥善做好改制工作。全市13个
律师所已经省厅批准登记,脱钩改制工作全面完成。与此同时,我们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
执业纪律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一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的管理。针对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之后的新情况,积极适应形势要求,不断开发新思路,研
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寓管理于
建设之中,把管理与建设融为一体,从而保证了我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清理整顿法
律服务市场,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律师执业资格向社会公示制度,加强对
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按照职责和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冒充律
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假律师”、“黑律师”,有效地净化了法律服务环境。三是深入开
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在全市建立和推行了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
了15位律师执业监督员,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畅通监督渠道,定期通报情况;市律
师协会印发了给社会各界的公开信,公开向社会做出三项承诺,推出了律师执业“十不准”;
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对律师执业存在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件件有回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对律师队伍的执法执业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
规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律师法》和部颁规章,依法严厉查处。通过以上措施,全市律
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在去年召开的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上,十个律师事
务所向全市律师发出了捐助希望工程的倡议书,广大律师慷慨解囊,共为希望工程捐款15
820元,为我市一所乡村小学改善了办公和学习条件,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
赞誉。
其次,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从4月份开始,
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脱钩改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切实可
行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协调与监督,确保了这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做到了机构不乱、
队伍不散、业务不断。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已实现整体脱钩,成为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
我约束、平等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新的组织形式,抓巩固,
抓规范,抓管理,抓建设,初步形成了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发展的良好态势。省委副书记吴
爱英在日照视察工作期间,充分肯定了岚山头街道法律服务所的工作。
第三, 公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全市公证员队伍中开展了岗位技能竞赛和素质教育
培训活动,增强了公证员队伍的质量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6月份,在我市举行的全省要
素式公证书质量评查活动中,我市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受到了省厅和各市与会人员
的好评。
第四, 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148”法律服务专线日趋规范。根据市委、
市政府和省厅的统一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市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
务专线作为“示范窗口”单位。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建
设基础工程、民心工程、形象工程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主线,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扩大宣传,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社会影响越
来越大。去年,全市律师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0起,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在所援助的案件中,中央、省、市电视台、《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多次进行宣传报道。
“148”法律服务专线以热情服务为宗旨,在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深入开展送
法下乡、送法上门活动,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上门服务50余次,极大地
方便了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避免了
多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 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78家,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900余件;办
理各类公证3650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14家,诉讼和非诉讼代理1
420件。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四)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职能作用。
按照市委、 市政府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严
打”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大
造“严打”整治斗争声势。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出动100多名干警,组装法制宣传车5
0多台(次) , 参与公捕公判大会20余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45万多份,基本做到了
“严打”需要宣传什么,我们就大力宣传什么,“严打”打到哪里,法制宣传就做到哪里,
为形成强大的“严打”声势和舆论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切实
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律师刑
事辩护指导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刑事辩护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了重要案件集体研究辩
护意见等制度。广大律师在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下,积极承办法院指定和被告人委托的
刑事辩护案件270多件,在配合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法律、保证“严打”质量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了
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大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排
查和管理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市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东港区南湖镇切
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被省综治委评为刑释解
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严打”期间,市司法局专门召开基层工作会议,部署在全
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各区县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
作的意见》 , 普遍对基层民调组织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培训。全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148”法律服务专线、人民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设在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全年调处民
间纠纷6257件,避免民转刑329件428人,制止群众性械斗89件,防止群体性上
访50起908人。
此外, 重视并继续推进日照监狱建设,加大领导力量的投入,立足现有条件,调整优
化了工作思路, 并在狱企项目选择、资金争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边
永生 徐淑昌 贾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