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环保政
策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
保护工作。调查处理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活动,负责
环境监察和环保行政稽查。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
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和协调全市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的教育培
训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承办市
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循环经济与生态市建设 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城市规划建设领
导小组,与中科院联合编制的《日照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已经市长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待市
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日照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展了生态监理工作,
进行了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初步建成了日照市生态环境状况基本数据库。组织实施了部
分生态示范工程,开展了生态示范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庄建设试点,规划建设了万平口海滨生
态公园,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东港区黄墩镇、莒县沭河源头、五莲县大青山、五莲县长
城岭被划定为全市首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以企业为重点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邀请省环
科院专家为全市骨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举办了知识讲座,6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计。省环保局确定日照市为全省首家循环经
济试点城市。举办了中加城市生态保护与健康发展国际研讨会和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上介绍了日照市的基本情况。
环保执法 开展严查行动, 对有关企业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废水的违法
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处罚。市监察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部分企业环保执法巡查情
况的通报》,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告,禁
止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市区部分路段和区域。开展了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环境综
合整治活动。全年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5起,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顺
利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环保局组织的考核验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
度,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全年共批复各类建设项目240个,拒批
有污染的项目15个,全市建设项目审批率、“三同时”执行率、治污设施运转率均居全省
前列。连续4年获得全省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地级市第1名。
宣传教育 以“生态城市” 为品牌,宣传日照青山、绿水、碧海、蓝天、金沙滩的环
境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纪念“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
对日照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进行了多次采访报道;全市有4篇作品被“齐鲁环保世纪
行”组委会授予“好新闻奖”;开展了环境信访法规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
份,接受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和12369环保热线咨询1500多人次;与有关部门联合
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东港区后村二中在全国“绿色学校”环境教
育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开展了废旧电池
换鲜花、环保知识竞赛、生态市建设宣传口号征集等活动;编发《环保信息》56期,通过
网站、报刊等各种渠道发布信息400多条,市环保局被市政府、省环保局评为政务信息工
作先进单位。 “日照环保” 网站被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省监察厅、省公安厅联合评为
“山东省优秀国家机关网站”。
环境信访 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 24小时接受举报,对举报内
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市环保局会同市教育局、公安局、文化局
3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夜查行
动。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等单位烟尘油烟
污染限期治理的通知》要求,对100多家单位的烟尘、油烟污染进行限期治理。全年共查
处各类信访案件213件,处结率100%。
环境监测、 科研 新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监测、室内空气污染监测、夏季海水浴场水
质周报监测、生活饮用水月报监测等工作,在全省首批实现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全
年完成监测任务300多项,取得有效监测数据3万多个。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80
多个,污染治理工程16项,“沿海城市及丘陵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课题顺利通过
省验收。
招引工作 全年共招引项目7个, 已完成投资额1700万元。另外,还从上级部门
争引资金、设备共计395万元。(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