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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崇信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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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崇信与禁忌
威海人在长期的生活中,对饮食、服饰、语言、行为等方面,形成了一种崇信思维习俗,也就是讲求礼教、荣誉;反之,则会走向反面,受到伤害,造成屈辱、不吉利甚至凶报,约定俗成有了禁忌。 一、饮食禁忌 民以食为天,把宴会看成社交大事,最讲“吃相”。在主人或陪客人未表示开始用餐前,客人不能先动作,否则是不礼貌。吃时,忌嘴咂巴响,响声被认为吃相“主贱”。吃饭时忌又吃又说笑,以免呛饭、喷饭。忌遇到可口的饭菜猛吃不休——挨饿的神气。忌捏着碗边贴近嘴——讨饭的样儿。忌不端碗,弯着腰吃喝——被绑犯人吃相。忌盛饭时勺子向外翻倒——给犯人开饭。吃馒头忌将其掰成一块块——讨饭人。吃饱饭后,忌在众客人面前不加节制地打饱嗝。对筷子的使用,讲究尤多。忌用筷子敲桌子或饭碗——穷得叮当响。忌把筷子伸向别人眼前——抢食、贪食。忌把筷子横在碗上——对主人不尊重。忌把筷子插在饭碗里送与他人——给死人上供。忌用自己筷子分菜——不卫生也不尊敬人。忌先动筷和翻鱼,要尊让首席客和主陪。另外,还要注意吃菜不多搛、不淋滴、不耍筷等。 旧时,人们不懂科学讲迷信,对孕妇饮食禁忌特多,忌食兔肉、狗肉、驴肉、软盖蟹子等,怕吃了这些肉,生出的孩子会三瓣嘴、咬人、驴脾气、骨头软。建国后,人们注重营养,讲合理的进食,所忌的是:暴食、偏食、油腻、糖盐过多。 二、服饰禁忌 “威海人讲究穿”,这是外地人的结论。本地人把穿着看成是一个人的仪表门面。在喜庆和悲伤时,尤为禁忌不当的服饰和颜色。参加喜庆宴会,肤色浅的妇女,忌穿冷色衣服,本是浅灰蓝色,结果被歪称为“寡妇蓝”。忌与季节、年龄、身份不相应的服饰,使人看了觉得别扭。在悲伤场合,忌穿大红大绿、色彩绚丽的衣服;忌化妆艳丽、首饰耀眼闪光的打扮。旧时,受封建道德思想影响,姑娘、媳妇内衣内裤忌外露,男人忌在女人晾之衣服下穿过。洗过的衣服忌夜里晾在院中。另外,衣服扣子忌双,说“四六不成材”。忌在穿着的衣服上缝补或钉扣,如必要时,被缝扣人嘴里要咬根草棍,以防被赖着偷东西。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生活和审美观的提高,人们尤其是妇女,对服饰有了新的崇信与避忌:高而细的身段,忌穿长衣服,显得更细瘦单薄;矮个虽不胖,忌穿宽大衣服和横纹布服装,突显其矮;胖身体而腰粗,忌衣服太窄和贴身,更显肉多;肩宽腚小身段,不宜穿旗袍,外套不宜太贴身;肩窄腚大身段,不宜将上衣下摆放入裤腰内、捆腰带。脖颈太粗,避穿高领衣衫;胸部太长或扁平,领口开得不宜太低,忌衣服上窄下松。另不少知识妇女避忌一件衣服超过三种以上颜色,尤不喜欢那种图案繁杂、主次不分的衣料。 三、语言禁忌 生活中人之间的情感交流,爱听“好”话,对那些不吉利的话,就要变换说法,不然就犯了禁忌。过年时,避忌说碎、坏、杀、死、病、翻等字,饺子煮碎了,要说“挣”了;吃鱼若要翻过来,说“转”“滑”过来。忌说死字,对老年人说“寿终”“老了”,中年人说“去世”“走了”,小孩说“丢了”“不好养”“不好抬将”。看病人,不能问得的什么病?要问“哪儿不熨贴”?病情加重,说“添病了”。有的话用反义口吻,剧院发生事故的逃生门,称“太平门”,医院停尸房,称“太平间”;空房出租称“吉房出租”;士兵打仗受伤,称“挂彩”;棺材称“寿材”;臭鳖子称“香大姐”。有的话因谐音怕讹变,喜庆中吃蒜,忌“散”说“义和”;梨不能切开分吃,忌“分离”;醋要说“忌讳”;养蚕忌说一万(完)只,要说“十千”。对数字的忌讳有:四十一,王八是四腿一头;七十三和八十四,孔子是七十三岁故世,孟子是八十四岁故世,老人怕说“七十三、八十四,不死是老天爷眼里的一根刺”;人活到百岁,易被说为“驴百岁”,再大也是99岁。另一种是讨口彩,上门卖财神画的,说“送财神来啦”!想买的得说“请一张”,即使不想买,也不说“不要”!只得说“财神爷早来了”。 四、行为禁忌 人一举一动看其素质品位,群众口头常讲谁谁有没有“教养”,表现在礼仪上尤多。主人开门后,忌客人不进家竟东望望西探探,易被说是贼头贼脑。忌踩门坎,有说“进门踩门坎,老鼠扣你眼”,认为门坎是家神的住处。上炕要脱鞋。与人交谈忌到处弹烟灰、扔烟蒂。忌对人泼水、吐唾沫。忌当众抠鼻子、吐痰。躺卧时,忌脚伸向别人头边,忌从别人头上跨过。作客离别时,忌不打招呼悄悄离去。待客,递茶递烟忌一只手,倒茶时壶嘴不能对着客人,客人未走,不能提前抹桌子扫地,易被看成是下逐客令。探望病人或串门,看病人忌下午,要在上午;清晨大早忌串门。生麻疹人忌生人入门,怕带进凉风。旧时讲封建礼教,大伯哥忌和弟媳嬉闹说笑;公爹忌进儿媳房门;男人不能进产房。 五、特殊禁忌 旧时特殊禁忌,重在风水,即讲“得其水,藏其风,聚其气”。寻求风水宝地。盖房选址忌建在大路的尽头、对着庙,忌近垃圾场、臭水沟。设大门忌对着别人家的山头、大门、烟囱、电线杆。忌四面房舍都比自家高。忌院子存水排不出去。忌院子不方正、院墙长于房墙。忌开西门。20世纪80年代后,城乡房屋多为统一规划、标准设计,上述禁忌已不存。 旧时对出嫁女,忌讳讲究也很多,新媳妇不得在娘家过清明、四月八、端午、七月七、冬至,终生不得在娘家过年,名曰“管节”。另外,遇甲子年或一年逢两次打春也忌结婚。建国后,上述种种歧视妇女的一些旧习俗已被革除。在生活中,往往忌“晦气”事,如结婚时忌碰到出殡的;大年除夕夜怕家中死人,因咒语中有:“叫他死初一黑夜”。避鸟屎拉到身上,“丧门人”。 六、海上禁忌 出海捕鱼,忌说翻、碎、空、喝、完等字,翻——船颠覆,碎——船触礁破裂,空——网网空没打着鱼,喝——人船被大鱼喝掉,完——靠不上岸。碎要说“撕了”“笑了”,绠绳断了要说“升了”,物品翻过来,要说“顺过来”“掩过来”,十要说“两个五”。渔民之间不能称老,要说“伙计”,因老是指龙王、老鱼(鲸)。打鱼时不剃头,忌打鱼剃了秃。船上休闲时不得拉胡琴,意为光拉穷。在船上吃饭,筷子不能横在碗上,曰“燕扛梁”,是不吉之兆。水瓢、碗不得扣放,更忌扣在缸内,因船翻后扣着。不准在船头上大小便,被认为是欺神明(海龙王),如发现违规者,任何人则可就势将其踢入海中,再及时把他捞上来,谓“罪有应得”。另对妇女歧视,不准妇女上船、跨渔网,若发现被跨之网,则用谷草烤一下,或剪去被跨越之段。 建国后,渔民出海安全系数增大,有些禁忌逐渐被废除,但老渔民仍在告诫青年,尽量避讳不当之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