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起,每年春秋两季发动全体市民开展治理“十乱”(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种、乱养)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1982年加强公共治污设施配套建设,建成日处理污水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和2座船舶含油污水处理站,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基本得到二级生物处理。1985年建成高标准的水冲公厕15个,投放铁制垃圾箱424个、果皮箱65个,购置垃圾车21辆;成立了粪便卫生管理队伍和城市道路、居民区清扫保洁队伍;修建2处垃圾处理场,城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198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治理脏、乱、差工作的通知》,由爱卫办牵头,在城区内先后与380多个单位签订了“门前三包”(包卫生 、绿化、秩序)协议书,并在其门前订挂红色标志牌,进行经常性督查。
1984年12月在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威海市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单位”。1985年10月威海市在全省一年一度的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中,获得“五连冠”。
1986年10月在山东省第六次城市爱国卫生检查评比中,威海市被命名为“卫生城市”,并在今后全省城市爱国卫生检查中免检。
1990年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党政军民齐动员,为争创国家卫生城市而奋斗”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6月17日,国家爱卫会正式命名威海市为全国第一个国家“卫生城市”。8月27日在“威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大会”上,区有112个单位和135名个人受到表彰。1991年6月17日纪念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周年,在城区和平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落成高12.34米的汉白玉“国家卫生城市”纪念碑一座。
1991年初,区爱卫会发出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的号召,依据《山东省各行各业卫生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年底37015部队等104个单位为区级“文明卫生单位”,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同时授予奖牌。
1992年市爱卫会发出创建市级“卫生镇”、“卫生单位”的号召,同时颁发标准。
区爱卫会按市爱卫会创建“卫生镇”、“卫生单位”的标准,开展活动。1992年6月孙家疃镇、田村镇和1993年11月羊亭镇分别被市爱卫会命名为市级“卫生镇”。至2002年底全区有4个镇为市级 “卫生镇”、26个单位为市级“卫生单位”。
1996年省发出创建省级“卫生单位”的号召,同时颁发标准。1997年12月25日华联集团通过省爱卫会的检查验收,成为区第一个省级“卫生单位”。1999年和2002年,市殡仪馆和威海影视城分别获此称号。
附: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命名威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威海市人民政府:
经山东省爱卫会鲁爱卫字[1990]第18号文《关于对威海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鉴定的请示》,全国爱卫会于1990年6月13日至15日组织专家考核鉴定组,对威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通过座谈、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结果表明,威海城市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各项城市卫生指标达到了全爱卫字[89]第52号文《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标准》和全爱卫办字[90]第42号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要求。为此,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威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并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奖牌。希望威海市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强化全民大卫生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向国家卫生城市更高水平迈进。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三节 创建活动
视图
1981年起,每年春秋两季发动全体市民开展治理“十乱”(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种、乱养)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1982年加强公共治污设施配套建设,建成日处理污水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和2座船舶含油污水处理站,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基本得到二级生物处理。1985年建成高标准的水冲公厕15个,投放铁制垃圾箱424个、果皮箱65个,购置垃圾车21辆;成立了粪便卫生管理队伍和城市道路、居民区清扫保洁队伍;修建2处垃圾处理场,城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198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治理脏、乱、差工作的通知》,由爱卫办牵头,在城区内先后与380多个单位签订了“门前三包”(包卫生 、绿化、秩序)协议书,并在其门前订挂红色标志牌,进行经常性督查。
1984年12月在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威海市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单位”。1985年10月威海市在全省一年一度的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中,获得“五连冠”。
1986年10月在山东省第六次城市爱国卫生检查评比中,威海市被命名为“卫生城市”,并在今后全省城市爱国卫生检查中免检。
1990年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党政军民齐动员,为争创国家卫生城市而奋斗”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6月17日,国家爱卫会正式命名威海市为全国第一个国家“卫生城市”。8月27日在“威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大会”上,区有112个单位和135名个人受到表彰。1991年6月17日纪念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周年,在城区和平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落成高12.34米的汉白玉“国家卫生城市”纪念碑一座。
1991年初,区爱卫会发出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的号召,依据《山东省各行各业卫生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年底37015部队等104个单位为区级“文明卫生单位”,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同时授予奖牌。
1992年市爱卫会发出创建市级“卫生镇”、“卫生单位”的号召,同时颁发标准。
区爱卫会按市爱卫会创建“卫生镇”、“卫生单位”的标准,开展活动。1992年6月孙家疃镇、田村镇和1993年11月羊亭镇分别被市爱卫会命名为市级“卫生镇”。至2002年底全区有4个镇为市级 “卫生镇”、26个单位为市级“卫生单位”。
1996年省发出创建省级“卫生单位”的号召,同时颁发标准。1997年12月25日华联集团通过省爱卫会的检查验收,成为区第一个省级“卫生单位”。1999年和2002年,市殡仪馆和威海影视城分别获此称号。
附: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命名威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威海市人民政府:
经山东省爱卫会鲁爱卫字[1990]第18号文《关于对威海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鉴定的请示》,全国爱卫会于1990年6月13日至15日组织专家考核鉴定组,对威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通过座谈、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结果表明,威海城市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各项城市卫生指标达到了全爱卫字[89]第52号文《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标准》和全爱卫办字[90]第42号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要求。为此,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威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并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奖牌。希望威海市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强化全民大卫生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向国家卫生城市更高水平迈进。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