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管 理 资料库:威海市情志书库 章节:环翠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7/article/2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7/article/2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管 理


民营经济办公室成立前,民营经济管理、监督、服务等项工作,由各职能部门相对独立完成。如专项执法检查,专业知识培训,统计数字的搜集与整理等由工商、税务、劳动、卫生防疫部门分别进行。另外,属地管理形式也在当时民营经济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开展经贸洽谈、信息交流等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资信证明、档案接转等项服务。工商业联合会、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等团体,围绕党和政府发展民营经济政策,团结、教育广大个体、私营业户,帮助、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区委、区政府每隔两年定期召开民营经济专题会议,对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进行协调和部署。每年全区总结表彰大会中都设置民营经济专项奖励。全区民营经济总结表彰大会两至三年召开一次,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进行。
民营经济办公室成立后,统一组织全区民营经济的协调管理,先后制订了各镇、街道办事处发展民营经济百分考核制度,民营经济统计资料搜集、信息发布、调研制度和重点民营企业定期跟踪制度,并设置面向民营企业的服务项目,开办了法律事务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土地信息中心、职业培训等实体,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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