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建筑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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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管理
建区初期,经区建筑行业发展水平较低,行业管理不规范。1996年,省政府发布实施《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同年7月,经区规划建设局开始将全部施工工地纳入安全监督,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管理。
1999年3月,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区建设局督促所有土建施工企业给建筑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卡“三规范”(钢管扣件式脚手架规范、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临时用电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实行综合评定,对检查中评比出的优良工地,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给予加分奖励,对不合格工地给予相应处罚,使施工现场脏、乱、差的局面得到扭转,“两型”(安全文明型、环境卫生型)、“五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硬化)施工现场逐步增多。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与企业投标相挂钩,与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相联系,普遍提高施工企业的素质及竞争力。同年4月,省建委、省监察厅下发《关于建设项目承发包必须进入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通知》,经区建设局全面落实市建委关于建设工程“六统一”的工作要求,向全市统一发布信息、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评标办法、统一运行机制、统一网络管理、统一专家评委库,理顺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加大招投标工作力度,提高透明度,使招投标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001年4月,建设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按规定应进行的建设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应招标的全部实行招标,并率先进入威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当年实现工程招投标率达100%。
2006年,建设局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四十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及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007年,建设局制定《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用工管理考核办法》,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2008年,建立完善的工资拖欠上报制度,通过建立农民工上访台账,对拖欠工人工资的施工企业进行记录存案,作为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经区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区内及进区施工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评先选优、物质奖励、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
2010年,建设局印发《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要点》等文件,提出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新建工程必须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等系列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整治,使施工现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扬尘、污水、噪音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至2010年末,经区共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237个,区内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率达95%以上;在建工程的塔式起重机检测率达100%,安全责任目标状签订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100%,安全事故逐年下降。
工程质量监管
1993年,市建委将经区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管职能移交经区,由经区规划建设局对区内建筑工程实施质量监管。1994年起,经区规划建设局陆续制定《建筑工程报验制度》《建筑工程质量核验要点》等系列管理规定及文件,并采取建管办和质监站联合检查的方式,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企业进行处罚。
1995年,威海市造纸厂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餐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一层梁有开裂现象,后经权威机构和部门检测,鉴定为不合格工程,于同年拆除重建。
1998年,市建委印发《关于实行建筑工程许可制度的通知》,对所有建筑工程正式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同年,皇冠花园新六区6栋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住宅楼因使用海沙及建筑材料被海水浸泡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被全部拆除。
2000年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宅设计的结构、建筑材料的应用等作出明确规定。经区在住宅工程中停止使用混凝土预制板,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推广应用新型墙体和新型防水材料、节能灯具等建筑节能产品,加强质量监督,建立质量监督回访制度,开设质量投诉热线,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2003年,将《关于威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设立不良记录的暂行规定》转发各建筑企业,逐步规范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2004年,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定,建立并运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内控、用户评价的质量管理机制。2005年3月,为控制现浇混凝土楼面贯通状裂缝及墙体裂缝的产生,消除现浇混凝土楼板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通病,补发《2005年工程质量核验补充规定》。
2006年,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工程活动,制定措施,组织企业开展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使渗漏、空鼓裂缝等质量通病基本得到控制,房屋工程质量得到提高。
2007年8月,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小区公用设施工程施工设计的规定》要求,将居住小区区内道路、停车场、管网施工、物业管理及区内公厕等公用设施工程纳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督范畴,居住小区配套水平明显提高,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
2008年9月,经区开始实行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员制度,管理人员在施工第一线进行监督管理,对整个建筑工程进行全程监控,深层次了解整个工程的施工动态,掌握工程第一手资料,有效提高了各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
2009年,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7个专项施工管理通知,明确防水、门窗幕墙、装饰装潢、外墙外保温、挡土墙、设备安装、桩基施工等分项工程施工前要进行单独登记备案的要求,并对建筑材料、工艺全程监控,保证了工程质量。同年6月,全市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观摩会在经区“小城故事”工程现场召开,经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管理模式在全市进行推广。
2010年,由于开展物料运输整治和节能限电等活动,建材价格普遍大幅上涨,其中以水泥、沙、石子等建材价格上涨最为突出,甚至出现有价无市的情况,“瘦身钢筋”现象也在社会出现。为防止质次价廉的建材借机流入工地,建设局加大工程现场巡查力度,循环检查在建工程建材,有效杜绝不合格材料的出现。
1996~2010年,经区竣工工程合格率一直保持100%。1998年以后,竣工优良品率连续7年位列威海市前茅,齐鲁商城、威海汽车站站房综合楼、家世界装饰建材城工程分别于2000年、2005年、2008年获得“泰山杯”工程奖,QC(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成果共获得市一等奖12项、省优秀奖5项、全国“集建杯”三等奖2项。2007年,成功组织“经区第二届建筑业技能大赛”,并在威海市举办的技能大赛中取得总分第二名,获“最佳组织奖”。2008年,经区第一建筑公司的“BAC双面自粘防水施工工艺”被批准为省级工法。
1993年至1998年8月,经区暂未实施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房屋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由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后,即可交付使用,共出具257份。1998年8月至2000年4月,经区开始实施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核发城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51份。2000年4月,建设部颁布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经区开始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正并颁布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至2010年末,共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466份。